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秀溪苑A区5号楼一单元,二单元电梯加装。
2025年3月份第一次电梯安装公示时未公示电梯井道位置在什么地方,4月初初次开工才知道位置位于窗户正前方,我们马上向仙源街道天泰社区反应情况后石沉大海。5月初第二次开工并出示了自规局的复函,我们又向区住建部反应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为什么在公示的时候不反应情况。请问公示期间位置图都没公示叫我们怎么反应。7月26号第三次开工就不知道他们拿了个什么文件没看成,28号又向区住建部反应情况,第二天区住建部、自规局、社区到现在商议,结论是修改位置重新签字表决,8月4号张贴公示内容就只有公示和位置图没有签字表决书。修改后位置还是遮挡窗户,当天就向社区反应位置有问题,结果又是石沉大海。电梯业委会也没有找我们重新签字表决。9月29日第四次开工,并又向社区反应情况。
投诉区住建部接到群众反映情况后在处理事件上不积极,消耗人民群众的精力,折磨人民群众精神。明知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继续签发相关手续,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为了政绩违反(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搞一刀切,在没有安装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强行安装。
投诉天泰社区懒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