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景·九巷十坊一幢一楼16号的业主的全权授权人,现就商铺被擅自砌墙、合法权益受损一事正式投诉。
该项目开发企业四川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5年向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商业产权分割时,已明确承诺“仅做产权划分、不砌实体墙”,规划局批复也要求企业对商业统一整体经营。这一约定是我当初选择购买该通铺商铺的重要依据,旨在保障商铺的整体使用与出租价值。
经核实,我所购商铺与相邻商铺原无实体墙,产权界限清晰。但相邻业主17号为单独出租商铺,在未告知我、未确认产权边界的前提下,擅自砌建实体墙,经测量已部分侵入我的产权范围,严重侵犯我的财产权。更需指出的是,商管公司在未经我知晓、未获我同意的前提下,纵容邻居砌共墙侵入我的产权界限,构成对我产权的侵犯。产权界限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边界,任何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越界行为,均属侵权,商管公司的所谓“平分共墙”说法,既无法律依据,也无法掩盖其在侵权事件中未尽管理义务的事实。我自始至终明确反对砌墙及共墙占用自身面积的行为,却未被理会,墙体不仅侵占产权,更导致我的商铺使用功能严重受限,无法正常出租。
此前,2025年11月28日下午在通惠社区街道办+万景物业公司的共同组织下,我、17号18号邻居、商管人员参与了现场协调。会上明确达成共识:1. 物业公司需优先对接整体出租的客户资源;2. 若找到意向整租租客,邻居需立即解除与现有租户的合同并拆除墙体恢复通铺。我当场同意该方案,并积极配合推进。
但协调结束后,我很快对接了愿意整体承租的租客,对方明确要求租赁通铺状态。当我通过物业公司索要邻居联系方式时,却被告知邻居拒绝提供;后续物业公司反馈,邻居不仅明确拒绝解除现有租户合同,还表示不愿就整租事宜进行任何协商。此次协调的全部约定均已失效,直接导致我错失出租机会,权益持续受损。
现我诉求:拆除违规共墙,退还被侵占的产权面积,恢复商铺通铺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