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仪陇县医保局工作人员问题 已受理 投诉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我于2018年开始委托仪陇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王秀华代缴2018至2019年度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代缴我的老婆十年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给王秀华转帐23000余元,但王秀华未实际办理缴费手续,长期以“系统升级”、“内部系统可见”等理由搪塞自己,拒绝提供缴费凭证,在我多次要求核查缴费记录未果,最终发现她并未购买,要求退款后仅退回7000元,剩余16000元未退。 诉求1:请承办单位尽快督促退还剩余款项17000元。 诉求2:请仪陇县医保局对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他利行为给予核查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QKkTg_1767085875 (来自wap) 2026-03-20 11:15:22
县委书记您好,想请教一下,按正常流程一种非遗的发源地是否应该有一个提示词,比如像某某发源地,某某之乡,如果是的话,能否帮我们拉个横幅或者立个广告牌,写上川北大木偶发源地 石佛,想自己拉不了,不被批准的,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关于仪陇县思德镇至韩家湾村道路指示牌错误问题 已受理 投诉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致:仪陇县交通运输局 / 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反馈人: [贾知国] 联系电话: [1916XXXX809] 反馈日期: 2026年3月20日 问题地点: 仪陇县思德镇至韩家湾村(张思德故居)路段 一、问题概述 本人于2026年3月20日途经思德镇前往韩家湾村时,发现该路段一处道路指示牌存在方向指引错误,具体位置详见随附照片。 二、具体问题 指示牌内容: 蓝底白字指示牌显示"← 韩家湾 / 柳垭镇" 实际路况: 指示牌标注左转方向为"韩家湾" 实际通往韩家湾村(张思德故居)的方向为直行 左转实际通往柳垭镇老路 三、造成的影响 1. 误导外地游客:张思德故居作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景点,每年接待大量外地参观者。外地游客不熟悉路况,按指示牌行驶将走错路线,严重影响参观体验。 2. 损害地方形象:道路指示错误属于管理疏漏,与张思德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内涵相悖,易引发游客对当地管理水平的质疑。 3. 存在安全隐患:错误指引可能导致车辆在路口犹豫、掉头,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四、整改建议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派员实地核查,将指示牌更正为: 直行 → 韩家湾(张思德故居) 直行 → 柳思快速路 左转 → 柳垭镇老路 五、附件 1. 现场照片(含时间、地点水印) 期盼贵部门予以重视,尽快纠正该错误,为游客提供准确的道路指引。 反馈人(签名):贾知国 日期:2026年3月20日

投诉义路镇政府对危房改造补助问题不作为 已受理 投诉 三农 惠农补贴

我已经在12345上投诉到南充市信访局,结果依旧是踢皮球式作风。这些小地方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说不好听的,就是整天搞形式主义的罪魁祸首,有为老百姓真正考虑过问题?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出发解决问题?跑断腿、磨破嘴,你们倒好,脸一拉,门一关,事一推。这个说不归我管,那个说去找别人,又这不符合那不符合。 一个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从最开始就是从你们口中说的符合补助,然后当事人才开始去做这件事,做完了,验收又各种找茬,房子修大了,又有车了,我就想问一句,那最开始你咋不说这些要求?你说这些要求,那当事人是傻的还去做这件事?事一做完,各种刁难反正就是不给补助是吧,那当初让别人去做这件事是不是纯忽悠老百姓?危房补助政策到底是怎么写的?最开始又是谁宣传的?责任该谁承担?你们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倒好,反正就跟那出去吃完饭擦了屁股就走人似的,一点作为担当都没有,结果就是全让老百姓自己买单是吧?有为老百姓着想?有设身处地为老百姓想办法解决问题?

不符合村医职务 已受理 投诉 卫生健康 不限

GlDji_1726490289 (来自wap) 2026-03-19 19:59:00
尊敬的卫生健康局局长及相关领导,你们好! 借此平台向你们举报,仪陇县日兴镇胜利村村医靳德于医德及医术的相关问题。 胜利村村医靳得于,是一位跟师傅学的西医,医术在村民眼里不值得信任,普通的感冒都难以医治,(农村说的28天医生大家都懂)为什么还能当村医? 村委会西医室还摆着中药,中医完全不懂。本村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和小朋友常年在家,本来是点小问题假如给别人拿错药了,如果是中药,大家都知道,中药一旦服错,严重的是生命危险,中毒,人体器官损坏等等。假如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据多位村民反映,胜利村村医靳德于在任职胜利村村干部支部副书记期间,以职务之便走关系强行兼任的村医职务。为自己谋取利益。在2024年11月27日县纪委对本村干部靳德于等违纪违法相关问题进行现场通报,在本村村委会公开宣布,靳得于贪污腐败,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属实,作出免职并开除党籍的处理决定等等!综上所述,靳德于的医德,医术,人品,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本村村医一职。 望上级分管领导明查,村民的生命健康不是来开玩笑的,村民的生命也不是试验品。 请上级领导派德艺双馨的村医为老百姓服务

国电恒通公司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供电

领导相关部门,我是领绣江山业主,原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挖断电缆线,请专业国电恒通公司来处理,并且给了材料人工费用。但在通电使用中,国电恒通粗心大意,没有处理好,造成我家损失。给接电魏师傅及恒通公司沟通,承诺积极处理,但至今没有结果。望相关领导协调处理一下。谢谢

跃进安置三区 已受理 咨询 城建 占道经营

该小区11栋602住户在雨棚上放东西种菜,有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及高,沟通也不拆除。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协调并让其拆出。

黄包寨村一组山体滑坡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城市规划

尊敬的仪陇县委领导,你好!黄包寨村一组二队贫困户居住民房,山体滑坡地带,2025年8月25日就垮塌了一次,立山镇政府与村委未采取相应措施,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山上树倒坡上乱七八糟的未经没有人处理解决,今年春雨滑了,二次滑坡。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及时处理。

领秀江山施工主要负责人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不限

我是仪陇县领秀江山业主,上次我投诉因为我们小区旧改过程中因为施工方挖断小区电缆造成业主家电和厨房差点失火,至今这些负主要的责任人仍然不给业主赔偿损失,希望相关领导监督这些施工方极不负责任,到现在还没有赔付给受损失的业主,施工方一直拖延时间到现在也不给业主一个说法。

对基层治理责任的终极拷问3 已受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四、关于镇政府书面回复三点的逐一批驳 【针对第1点:清淤补助方案】 回复原文: 一、 “关于渠内淤泥清理事宜,提供两种解决方案供您选择:一是由您户自行组织清理,村委会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二是由村委会统一聘请人员,对渠内淤积部分进行集中清淤。” 第9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9.1 我的自救行动与费用:在等不来政府工程措施的情况下,我已自行聘请挖掘机进场,对垮塌体进行清理,并购买水泥排水管准备施工作业。预计总费用约20000元左右。 9.2 村委会的补助标准:根据前期沟通,村委会提出的“适当经济补助”仅为几百元。 9.3 核心质疑: 20000元 左右vs 几百元,比例高达几十倍。这是“适当补助”,还是“象征性打发”? 这根本不是“清淤”,而是“工程治理”。清淤只需几百元,治理需要两万元。用“清淤”的概念来应对“垮塌”的现实,是严重的责任降格。 如果2014年公路改造时,对这条沟渠进行了根本性加固,今天何需我花这两万块? 【针对第2点:项目规划承诺】 回复原文: 二、 “村委会已将该进水渠纳入农田水利支干渠改造项目规划,后续将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工作,若项目获批,将第一时间启动改造实施……” 第10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10.1 前期“无项目”,如今“已规划”:在我此前多次反映中,得到的答复一直是“没有项目”。如今突然有了“规划”。请问这个规划是何时制定的?有无文件依据? 10.2 “若获批”是免责条款: 如果获批:那是以后的事,但我的房子可能已经塌了。 如果不获批:按照回复逻辑,就等于“因为项目没批,所以我们也没办法”。 10.3 核心质疑: 用一个不知道批不批的“规划”,去应对一个随时可能夺人性命的“现实”,是否符合“生命至上”的要求? 如果不获批,我家是不是就活该被埋在垮塌的沟渠下?备选方案是什么? 如果2014年公路改造时就把这条沟修好,今天还需要等这个“不知道批不批”的规划吗? 【针对第3点:农户管理责任】 回复原文: 三、“由村委会牵头,督促沟渠周边农户及承包地管理者履行渠系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清理渠内杂物、淤泥……” 第11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11.1 沟渠现状:该泄洪沟已彻底垮塌,乱石荡然无存,土坎衣不遮体。这已经不是“渠内有淤泥”的问题,而是“渠本身已经没了”。 11.2 逻辑荒谬: 周边农户的双手和锄头,能砌起垮塌的堡坎吗? 日常巡查,能挡住几十方的垮塌土石吗? 让农户为一条集体所有、已彻底损坏的沟渠承担工程修复责任,这是对“集体”二字的侮辱。 11.3 核心质疑: 这样的基层干部,是国家真正需要的干部吗? 民主选举出来的当家人,就是这样替老百姓当家做主的吗? 基层腐败不只是贪钱,这种对老百姓生命安危的集体漠视,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腐败? 如果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路时,能把这条沟纳入改造范围一次性修好,今天还需要让农户拿锄头去“维护”一条已经垮了的沟吗? 五、关于危房鉴定的正式申请 第12条:危房鉴定申请 无论自规局结论如何,我家房屋地基确实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塌陷和裂缝。现正式提出: 12.1 申请由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介入,对我家房屋进行危房等级鉴定。 12.2 请明确告知:申请危房鉴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责任单位。 12.3 这是判定房屋能否居住、是否需要加固或重建的法律依据,不能再拖。 12.4 特别提醒:2019年墙体开裂、地基塌陷的事实,应作为危房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关于2014年公路改造与沟渠维修的专项追问 第13条:关于2014年工程的合规性调查申请 鉴于2014年的改造维修是这条沟渠历史上唯一一次“人为干预”,且直接涉及公路建设对水利设施的影响,现正式申请: 13.1 请三河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公开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途经路段进水渠进行改造维修的“检测合规报告”。如果没有报告,请说明:为什么没有? 13.2 如果2014年的改造维修无设计、无资质、无验收,那么这条沟渠今日的垮塌,与当年不规范的“改造”有无因果关系? 13.3 如果因2014年施工不当,导致沟渠结构更加脆弱、排水功能受损,进而加剧2023年暴雨后的垮塌,责任应由谁承担? 第14条:关于2014年公路集资账目的公开申请 14.1 请三河镇人民政府责成贾村寺村村委会,依法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建设的完整账目,包括: 上级补助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村民集资总额及每户分摊明细 资金使用明细(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沟渠改造费等) 工程决算报告 剩余资金去向及目前管理状况 14.2 根据仪陇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资金要求“专账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公路建设”。请说明2014年工程是否做到了这一点。 14.3 特别提醒:2014年至2015年,仪陇县三河镇火石包村曾发生村干部违规使用粮食直补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的问题,相关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发生在同一乡镇的前车之鉴,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资金的规范管理。请上级部门关注贾村寺村2014年公路集资的财务管理是否合规。 七、“换位思考”的终极拷问 第15条:请各位领导换位思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请您换位思考: 如果这是您父亲母亲住了几十年的家。 2019年,您家的墙裂了、地基塌了,您自己花钱修好了,没人来问过原因。 2023年一场暴雨,屋后那条老沟彻底垮了,乱石冲走,土坎没了。 镇长来告诉您:上游栽竹子能挡住,栽几丛竹子就行了。 镇政府书面告诉您:我们已经纳入规划了,批不批不一定,批了就改,不批就没法;另外,周边农户会拿锄头帮你维护。 您自己掏了两万块请来挖掘机、买来管子保住这个家,然后被告知只能补助几百块。 您追问2014年公路改造时那条沟有没有修好、钱花到哪里去了,得到的是一纸沉默。 请您摸着良心回答我: 您会相信“竹子能挡住”吗? 您会觉得这是负责任的政府吗? 您会觉得“生命至上”在这里落地了吗? 基层治理的阳光,何时才能照进我们这样的偏远山村?

对基层治理责任的终极拷问4 已受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尊敬的领导: 八、核心诉求汇总 第16条:关于应急治理 立即停止“规划”忽悠,启动应急治理程序。请镇政府协调资金和施工队,对我家下方的垮塌体进行永久性工程治理(砌堡坎、埋涵管),或者按我的实际支出全额报销费用。 第17条:关于补助标准 如果要求我自己治理,请按照实际工程成本给予合理补助,而不是用“几百元”打发一个需要两万元左右才能解决的问题。 第18条:关于自规局结论 尽快出具并公开自规局勘查结论,明确地基塌陷与沟渠垮塌的因果关系,并将2019年墙体开裂事实纳入考量。 第19条:关于危房鉴定 协调住建局尽快对我家房屋进行危房鉴定,明确房屋安全等级。 第20条:关于上游治理 明确上游垮塌体的治理方案、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如果再来暴雨,拿什么挡?请不要再用“栽竹子”这种滥竽充数的方案来敷衍。 第21条:关于“竹子论”的调查 请求上级部门或纪委监委调查:用“竹子能挡垮塌”这种滥竽充数、极不专业的答复敷衍群众,是否属于漠视群众生命安全、涉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出此答复的干部,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22条:关于“规划”的追问 公开“农田水利支干渠改造项目”的申报进度。如果获批,何时开工?如果不获批,备选方案是什么? 第23条:关于2014年工程的调查 23.1 公开2014年公路修建时对进水渠改造维修的“检测合规报告”。如无报告,请说明原因,并调查当年施工是否对沟渠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23.2 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集资的完整账目,包括上级补助、村民集资、资金使用明细及决算情况。 23.3 请说明2014年公路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了“专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挤占情况。 第24条:关于“农户锄头”的安排 明确回应:让周边农户用双手和锄头维护一条已彻底垮塌的集体沟渠,是否合理?集体责任应由谁来履行? 写在最后: 我不是在跟政府作对,我是在求政府让我活下去。 两万块,是我家半年的收入,我拿出来买管子、请挖机,是因为我怕。 我怕我的家没了,我怕我的家人出事。 但我不怕把真相说出来。 这个真相就是:用一张不知道能不能批的“规划”蓝图,去掩盖一个随时可能夺人性命的“现实”黑洞;用一句“农户锄头”的推诿,去抛弃对一条集体沟渠的应尽之责;用几丛“竹子”的滥竽充数,去回应一个家庭对生存的渴望;用一纸“无合规报告”的改造历史,去回避本该在十年前就解决的问题;用一本“从未公开”的集资账目,去消耗老百姓对基层治理的最后信任——这是不负责任的,是不讲良心的,是不符合“生命至上”要求的。 如果我家真的出了事,我希望这份留言,能成为一份证词。 如果基层治理的阳光始终照不进我们村,我希望这份留言,能成为一个开始。 此致 敬礼 留言人: 仪陇县三河镇贾村寺村村民 今贾知国 联系电话:19160399809 留言时间: 2026年3月17日 【附件说明】 (如平台支持上传,请附以下材料) 1. 挖掘机进场施工照片/视频 2. 购买水泥排水管收据 3. 房屋地基开裂、沟渠垮塌现状照片 4. 2019年墙体开裂修复前后照片(如有) 5. 龚镇长现场答复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记录

对基层治理责任的终极拷问2 已受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尊敬的领导: 第3条:关于“2019年您在进水渠旁修建住房”的事实更正 3.1 建房性质更正:我家在此处居住几十年,原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危房。2017年,因房屋老旧存在安全隐患,我户依法申请并获批进行危房改造拆除重建,系在原址翻建,并非在“新地点”随意“修建住房”。这是国家对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的保障政策。 3.2 位置概念更正:我家的院坝前面区域与我家右侧的泄洪沟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位置。将“院坝前面填方”与“沟渠垮塌”强行关联,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属于偷换概念。 第4条:关于“2019年墙体开裂”与“房屋安全隐患”的核心追问 回复中称“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房屋安全隐患”,但事实是: 4.1 2017年,在完成危房重建后,201 9年我家的厨房墙体出现严重开裂,地基发生塌陷。当时我们自费进行了拆除和重新修筑。请问:墙体开裂、地基塌陷,这难道不是房屋安全隐患吗?这难道不需要追问原因吗? 4.2 2019年的开裂与塌陷,与旁边的老沟渠有无关系?与填方地段的自然沉降有无关系?与2014年公路施工有无关系? 这些问题,当时的村委会、镇政府有没有进行调查?有没有告知我户原因?如果没有调查,凭什么在今天的回复中轻率地断言“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 4.3 如果2019年的开裂被忽视,2023年暴雨后沟渠彻底垮塌、地基进一步恶化,这是不是说明隐患一直在积累,只是没有人重视? 第5条:关于泄洪沟现状的事实陈述 5.1 2023年,仪陇县遭遇特大暴雨,这条老沟渠在洪水冲击下,两侧乱石被冲得荡然无存,土坎彻底垮塌,目前已“衣不遮体”。这已经不是“渠内有淤泥”的问题,而是“渠本身已经没了”。 5.2 回复称“渠系整体水系通畅,不存在堵塞情况”——请问:一条已经彻底垮塌的沟渠,讨论“是否堵塞”有何意义?衣服都烂成布条了,还讨论扣子扣没扣好,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二、关于自规局现场勘查结果的追问 自规局已于3月17日完成现场勘查,现就勘查结果提出以下追问: 第6条:关于勘查结论的公开 6.1 正式的勘查结论预计何时出具?能否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公示告知我户? 6.2 恳请自规局在结论中明确:房屋目前的地基不稳定,是否与老沟渠长期渗漏、浸泡有直接因果关系?2023年暴雨导致沟渠垮塌后,是否加剧了地基的沉降与开裂? 6.3 2019年墙体开裂、地基塌陷的事实,是否纳入勘查考量范围? 三、关于龚镇长“竹子能挡垮塌”现场答复的专项批驳 第7条:现场答复实录 2026年3月17日,三河镇龚镇长来到现场进行答复,现如实记录如下: 我家提问: “上游垮塌的土石如果再来暴雨,继续垮塌下来冲向我家怎么办?” 龚镇长现场口头答复: “上游垮塌体位置可以栽木竹和金竹,可以阻挡后期继续垮塌。” 第8条:关于“竹子能挡垮塌”的严肃批驳 8.1 这是典型的“滥竽充数”:上游垮塌体是数十上百方的土石,在暴雨山洪的冲击下,其势能巨大。几丛竹子的根系再发达,也不可能阻挡住这样的地质灾害。用竹子来挡山体垮塌,就像用筛子挑水、用芦苇当房梁,是彻头彻尾的“滥竽充数”。 8.2 科学依据何在? 请问龚镇长,这个结论是您个人的“经验之谈”,还是有地质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的专业论证?如果是个人经验,请问您有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资质吗?如果是专业论证,请出示论证报告。 8.3 这是对群众生命的公然漠视:当一位镇长,面对老百姓“房子会不会被埋”的生死追问,给出的答案是“栽竹子能挡住”,这已经不是技术上的无知,而是态度上的轻慢。如果上游真的再次垮塌,竹子没挡住,我家人被埋了,谁来负责?是这几丛竹子,还是做出这个答复的镇长? 8.4 “生命至上”的要求在哪里?在我们这样的偏远山区,当老百姓拿着肉眼可见的垮塌、开裂向父母官求助时,换来的却是“竹子能挡住”这样滥竽充数的答复。请问,“生命至上”的原则,在三河镇的落实标准就是“栽几丛竹子”吗? 8.5 请上级部门明确回答: “竹子能挡垮塌”是否符合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范? 这是否代表三河镇人民政府的正式意见? 如果不符合规范、不代表正式意见,做出此答复的干部,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基层治理责任的终极拷问1 已受理 投诉 政务 不限

尊敬的领导: 感谢前期各级部门的重视。2026年3月17日,三河镇人民政府对我家沟渠清淤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2026年3月17日,(我3月13号申请的)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规局)已到我户现场勘查;同日,三河镇龚镇长亲赴现场进行答复。 随着事态发展,这已不仅仅是一户村民的居住安全问题,而是基层治理如何面对群众生死考验、基层干部如何履行公共职责的试金石。现将所有事实、质疑与诉求,按条目整理如下,恳请各部门认真核查、逐一回应。 一、关于建房历史与沟渠现状的事实更正与深度追问 针对贵单位回复原文: “经核:三河镇贾村寺村金星水库修建于1954年,1958年完工;易家湾进水渠建成时间早于金星水库,渠体为乱石土坎结构。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了改造与维修。2019年,您户在公路下方约40米处的进水渠旁修建住房,其院坝区域属于填方地段。2023年三河镇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加之周边农户耕种、建修等活动对渠系造成一定影响,导致渠内产生部分淤泥,但渠系整体水系通畅,不存在堵塞情况,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房屋安全隐患。” 现就以上回复,提出以下事实更正与深度追问: 第1条:关于2014年公路修建与沟渠改造的合规性质疑 回复中提到“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了改造与维修”。现郑重提问: 1.1 请问2014年的改造维修,有无专业设计、有无施工规范、有无验收合格报告? 根据仪陇县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包片”责任体系,验收上采取对“土路基层、路面基层、路面面层”实行分层验收,每一层验收必须有实施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签字认可。同时严格遵循“七不验收”原则,其中明确包括“水系不通畅的不验收”。请问2014年这项工程,是否经过了这样的验收程序? 1.2 改造后的沟渠结构是什么?回复承认该渠为“乱石土坎结构”,那么2014年的“改造”是否改变了这一结构?如果没有改变,为何不对这条老渠进行根本性加固,而只是“途经路段”的局部处理? 1.3 如果2014年的改造不合规、无验收、无设计,导致后续沟渠结构更加脆弱,责任应由谁承担?村委会集资修路是好事,但如果对水利设施的处理埋下隐患,这笔账,不该算在老百姓头上。 第2条:关于2014年村道公路集资的费用公布情况追问 2.1 请问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总的集资金额是多少?每户出资标准是什么? 2.2 请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建设的资金收支明细账目。包括:上级补助资金多少(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农村公路上级每公里补助20至25万元)、村民集资多少、资金使用明细、剩余资金去向。 2.3 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改造维修,具体花费了多少资金?这笔资金是从公路建设资金中列支,还是另有来源? 2.4 请公布该工程的决算报告。 如果至今未向村民公布过账目,请说明原因,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2.5 特别提醒:2014年至2015年,仪陇县三河镇火石包村曾发生过村干部违规使用粮食直补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的问题,相关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说明农村公路资金管理确实存在风险点。请上级部门关注贾村寺村2014年公路集资的财务管理是否合规。

仪陇县金城镇脏乱差 已受理 求助 环保 脏乱差

居民随地吐痰,不顾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有时候还被别人吐痰到衣服上。随处乱丢垃圾,街道楼道都是,甚至把垃圾丢别人门口,养的宠物随地大小便,好几次狗拉屎在我家门口,狗拉尿在我家门上。公共厕所少,便急的人拉大便在我家门口,厨房窗户下面,打开门开窗就看到,个人不要物品就长期丢在楼道口。

家中房屋破损严重,八十老人无法居住 已受理 投诉 三农 惠农补贴

尊敬的仪陇县委书记:您好!我是仪陇县义门乡(现义路镇)八村四组(现黄家桥村)赵秀贞的儿子罗超。2021年因暴雨天气,家中房屋多处严重破损,导致老人无法居住。当时我多次向村、乡、镇各级领导反映情况,并提供了房屋破损的照片等资料,但均被告知不在补偿范围内。目前房屋塌陷情况更加严重,老人居住更加困难。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此事,并协调合理解决。再次感谢!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南充市仪陇县三河镇贾村寺村二组村民贾知国,现紧急反映我家房屋因集体泄洪沟渠失修导致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位于我家房屋右侧的集体泄洪沟渠,承担山坡排水至金星水库功能。因多年未维修,沟内垮塌淤塞严重,已完全丧失排水功能。每逢降雨,山水直接冲刷我家房屋右侧地基,目前已冲出约4米宽冲沟,导致地基塌陷、墙体开裂,房屋随时可能倒塌。 3月10日,贾村寺村党支部邱书记现场查看后承认:“再次下雨,洪水将对路基造成完全冲毁的风险”,但表示村委会无力解决。 二、历史情况 本次险情并非首次。2019年,该房屋厨房即因地基塌陷开裂,当时本人自行承担数万元费用拆除重建。时隔数年,因沟渠始终未治理,同样险情再次发生。这证明:沟渠失修是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 三、反映过程 村委会:3月9日,本人提交书面沟通函。邱书记答复:“几十年老沟,村委会解决不了,要么你自己处理,村里给几百块钱补助。” 镇政府:3月11日,三河镇政府通过12345回复:“建议你清理自家房屋附近涵管;责成村委会尽量用人工清理剩余沟渠。” 水务局:3月12日,本人前往仪陇县水务局。水务局答复:水利维修资金必须由乡镇政府申报,不能直接拨给个人。只要镇政府申报,资金有渠道。 镇政府再次沟通:本人将水务局意见反馈给龚镇长,请求镇政府申报,但至今无果。 四、主要问题 一是镇政府回复不解决问题。“自行清理”是将公共设施维修责任转嫁给个人;“人工清理”与邱书记确认的“上端堵塞有垮塌风险”相矛盾,且人工无法清除4米宽冲沟。 二是镇政府拒不履行申报职责。水务局已明确告知需镇政府申报,但镇政府至今未提交任何申请,导致资金通道卡死。 三是险情日益加剧。雨季将至,4米宽冲沟随时可能因一场大雨而扩大,房屋存在完全冲毁风险。 五、具体诉求 1. 提级督办:恳请转交仪陇县人民政府提级督办,不再经由三河镇政府层层推诿。 2. 现场勘查:恳请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查,将我家房屋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3. 督促申报:恳请仪陇县水务局督促三河镇政府申报,或直接将该沟渠纳入汛前排查台账(排查阶段至3月31日)。 4. 限期解决:恳请在雨季前完成沟渠清淤硬化,排除安全隐患。 六、联系方式: 19160399809 万分恳请领导重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仪陇县委书记你好!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不限

仪陇新政高铁站,晚上的时候黑车比较多,为什么没人管,老百姓的安全出行,怎么有保障!难道是没人管吗?黑网约车也多!望领导多去看看!!!!!!

加快对仪陇县保平镇石垭口村供水进度 已办结 建言 三农 农村供水

仪陇县自来水公司应该加快对保平镇石垭口村荫草湾村供水施工进度都快半年了,春季夏季雨水少又要天干了人和牲口也需要用水,急需把到队上各户的支管安装到位

思德镇秋垭社区原禹王庙村6社何时能通公路? 已办结 求助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村村通都提出多少年了?请问仪陇县思德镇秋垭社区原禹王庙村6社何时能通公路呢?现在回家依然要走路。公路没有硬化,导致村子里的人都外出,田地荒废。

政府征收的土地当变成私有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不限

政府征收了多年的土地也不硬化,变成私有堆放沙石及其它。
OkMva_1744764284 2026-03-21 20:55:18
我于2018年开始委托仪陇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王秀华代缴2018至2019年度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代缴我的老婆十年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给王秀华转帐23000余元,但王秀华未实际办理缴费手续,长期以“系统升级”、“内部系统可见”等理由搪塞自己,拒绝提供缴费凭证,在我多次要求核查缴费记录未果,最终发现她并未购买,要求退款后仅退回7000元,剩余16000元未退。 诉求1:请承办单位尽快督促退还剩余款项17000元。 诉求2:请仪陇县医保局对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他利行为给予核查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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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kTg_1767085875 2026-03-20 11:15:22
县委书记您好,想请教一下,按正常流程一种非遗的发源地是否应该有一个提示词,比如像某某发源地,某某之乡,如果是的话,能否帮我们拉个横幅或者立个广告牌,写上川北大木偶发源地 石佛,想自己拉不了,不被批准的,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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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20 08:34:37
致:仪陇县交通运输局 / 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反馈人: [贾知国] 联系电话: [1916XXXX809] 反馈日期: 2026年3月20日 问题地点: 仪陇县思德镇至韩家湾村(张思德故居)路段 一、问题概述 本人于2026年3月20日途经思德镇前往韩家湾村时,发现该路段一处道路指示牌存在方向指引错误,具体位置详见随附照片。 二、具体问题 指示牌内容: 蓝底白字指示牌显示"← 韩家湾 / 柳垭镇" 实际路况: 指示牌标注左转方向为"韩家湾" 实际通往韩家湾村(张思德故居)的方向为直行 左转实际通往柳垭镇老路 三、造成的影响 1. 误导外地游客:张思德故居作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景点,每年接待大量外地参观者。外地游客不熟悉路况,按指示牌行驶将走错路线,严重影响参观体验。 2. 损害地方形象:道路指示错误属于管理疏漏,与张思德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内涵相悖,易引发游客对当地管理水平的质疑。 3. 存在安全隐患:错误指引可能导致车辆在路口犹豫、掉头,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四、整改建议 恳请相关部门尽快派员实地核查,将指示牌更正为: 直行 → 韩家湾(张思德故居) 直行 → 柳思快速路 左转 → 柳垭镇老路 五、附件 1. 现场照片(含时间、地点水印) 期盼贵部门予以重视,尽快纠正该错误,为游客提供准确的道路指引。 反馈人(签名):贾知国 日期: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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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IVh_1773837469 2026-03-19 20:20:27
我已经在12345上投诉到南充市信访局,结果依旧是踢皮球式作风。这些小地方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说不好听的,就是整天搞形式主义的罪魁祸首,有为老百姓真正考虑过问题?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出发解决问题?跑断腿、磨破嘴,你们倒好,脸一拉,门一关,事一推。这个说不归我管,那个说去找别人,又这不符合那不符合。 一个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从最开始就是从你们口中说的符合补助,然后当事人才开始去做这件事,做完了,验收又各种找茬,房子修大了,又有车了,我就想问一句,那最开始你咋不说这些要求?你说这些要求,那当事人是傻的还去做这件事?事一做完,各种刁难反正就是不给补助是吧,那当初让别人去做这件事是不是纯忽悠老百姓?危房补助政策到底是怎么写的?最开始又是谁宣传的?责任该谁承担?你们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倒好,反正就跟那出去吃完饭擦了屁股就走人似的,一点作为担当都没有,结果就是全让老百姓自己买单是吧?有为老百姓着想?有设身处地为老百姓想办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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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不符合村医职务

GlDji_1726490289 2026-03-19 19:59:00
尊敬的卫生健康局局长及相关领导,你们好! 借此平台向你们举报,仪陇县日兴镇胜利村村医靳德于医德及医术的相关问题。 胜利村村医靳得于,是一位跟师傅学的西医,医术在村民眼里不值得信任,普通的感冒都难以医治,(农村说的28天医生大家都懂)为什么还能当村医? 村委会西医室还摆着中药,中医完全不懂。本村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和小朋友常年在家,本来是点小问题假如给别人拿错药了,如果是中药,大家都知道,中药一旦服错,严重的是生命危险,中毒,人体器官损坏等等。假如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据多位村民反映,胜利村村医靳德于在任职胜利村村干部支部副书记期间,以职务之便走关系强行兼任的村医职务。为自己谋取利益。在2024年11月27日县纪委对本村干部靳德于等违纪违法相关问题进行现场通报,在本村村委会公开宣布,靳得于贪污腐败,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属实,作出免职并开除党籍的处理决定等等!综上所述,靳德于的医德,医术,人品,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本村村医一职。 望上级分管领导明查,村民的生命健康不是来开玩笑的,村民的生命也不是试验品。 请上级领导派德艺双馨的村医为老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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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国电恒通公司

dPMnB_1772766323 2026-03-19 17:20:43
领导相关部门,我是领绣江山业主,原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挖断电缆线,请专业国电恒通公司来处理,并且给了材料人工费用。但在通电使用中,国电恒通粗心大意,没有处理好,造成我家损失。给接电魏师傅及恒通公司沟通,承诺积极处理,但至今没有结果。望相关领导协调处理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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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跃进安置三区

DmMeq_1773901775 2026-03-19 14:36:01
该小区11栋602住户在雨棚上放东西种菜,有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及高,沟通也不拆除。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协调并让其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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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UmK_1773883843 2026-03-19 13:39:05
尊敬的仪陇县委领导,你好!黄包寨村一组二队贫困户居住民房,山体滑坡地带,2025年8月25日就垮塌了一次,立山镇政府与村委未采取相应措施,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山上树倒坡上乱七八糟的未经没有人处理解决,今年春雨滑了,二次滑坡。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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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MnB_1772766323 2026-03-18 11:14:35
我是仪陇县领秀江山业主,上次我投诉因为我们小区旧改过程中因为施工方挖断小区电缆造成业主家电和厨房差点失火,至今这些负主要的责任人仍然不给业主赔偿损失,希望相关领导监督这些施工方极不负责任,到现在还没有赔付给受损失的业主,施工方一直拖延时间到现在也不给业主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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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18 00:37:01
四、关于镇政府书面回复三点的逐一批驳 【针对第1点:清淤补助方案】 回复原文: 一、 “关于渠内淤泥清理事宜,提供两种解决方案供您选择:一是由您户自行组织清理,村委会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二是由村委会统一聘请人员,对渠内淤积部分进行集中清淤。” 第9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9.1 我的自救行动与费用:在等不来政府工程措施的情况下,我已自行聘请挖掘机进场,对垮塌体进行清理,并购买水泥排水管准备施工作业。预计总费用约20000元左右。 9.2 村委会的补助标准:根据前期沟通,村委会提出的“适当经济补助”仅为几百元。 9.3 核心质疑: 20000元 左右vs 几百元,比例高达几十倍。这是“适当补助”,还是“象征性打发”? 这根本不是“清淤”,而是“工程治理”。清淤只需几百元,治理需要两万元。用“清淤”的概念来应对“垮塌”的现实,是严重的责任降格。 如果2014年公路改造时,对这条沟渠进行了根本性加固,今天何需我花这两万块? 【针对第2点:项目规划承诺】 回复原文: 二、 “村委会已将该进水渠纳入农田水利支干渠改造项目规划,后续将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工作,若项目获批,将第一时间启动改造实施……” 第10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10.1 前期“无项目”,如今“已规划”:在我此前多次反映中,得到的答复一直是“没有项目”。如今突然有了“规划”。请问这个规划是何时制定的?有无文件依据? 10.2 “若获批”是免责条款: 如果获批:那是以后的事,但我的房子可能已经塌了。 如果不获批:按照回复逻辑,就等于“因为项目没批,所以我们也没办法”。 10.3 核心质疑: 用一个不知道批不批的“规划”,去应对一个随时可能夺人性命的“现实”,是否符合“生命至上”的要求? 如果不获批,我家是不是就活该被埋在垮塌的沟渠下?备选方案是什么? 如果2014年公路改造时就把这条沟修好,今天还需要等这个“不知道批不批”的规划吗? 【针对第3点:农户管理责任】 回复原文: 三、“由村委会牵头,督促沟渠周边农户及承包地管理者履行渠系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清理渠内杂物、淤泥……” 第11条:现实情况与核心质疑 11.1 沟渠现状:该泄洪沟已彻底垮塌,乱石荡然无存,土坎衣不遮体。这已经不是“渠内有淤泥”的问题,而是“渠本身已经没了”。 11.2 逻辑荒谬: 周边农户的双手和锄头,能砌起垮塌的堡坎吗? 日常巡查,能挡住几十方的垮塌土石吗? 让农户为一条集体所有、已彻底损坏的沟渠承担工程修复责任,这是对“集体”二字的侮辱。 11.3 核心质疑: 这样的基层干部,是国家真正需要的干部吗? 民主选举出来的当家人,就是这样替老百姓当家做主的吗? 基层腐败不只是贪钱,这种对老百姓生命安危的集体漠视,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腐败? 如果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路时,能把这条沟纳入改造范围一次性修好,今天还需要让农户拿锄头去“维护”一条已经垮了的沟吗? 五、关于危房鉴定的正式申请 第12条:危房鉴定申请 无论自规局结论如何,我家房屋地基确实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塌陷和裂缝。现正式提出: 12.1 申请由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介入,对我家房屋进行危房等级鉴定。 12.2 请明确告知:申请危房鉴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责任单位。 12.3 这是判定房屋能否居住、是否需要加固或重建的法律依据,不能再拖。 12.4 特别提醒:2019年墙体开裂、地基塌陷的事实,应作为危房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关于2014年公路改造与沟渠维修的专项追问 第13条:关于2014年工程的合规性调查申请 鉴于2014年的改造维修是这条沟渠历史上唯一一次“人为干预”,且直接涉及公路建设对水利设施的影响,现正式申请: 13.1 请三河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公开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途经路段进水渠进行改造维修的“检测合规报告”。如果没有报告,请说明:为什么没有? 13.2 如果2014年的改造维修无设计、无资质、无验收,那么这条沟渠今日的垮塌,与当年不规范的“改造”有无因果关系? 13.3 如果因2014年施工不当,导致沟渠结构更加脆弱、排水功能受损,进而加剧2023年暴雨后的垮塌,责任应由谁承担? 第14条:关于2014年公路集资账目的公开申请 14.1 请三河镇人民政府责成贾村寺村村委会,依法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建设的完整账目,包括: 上级补助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村民集资总额及每户分摊明细 资金使用明细(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沟渠改造费等) 工程决算报告 剩余资金去向及目前管理状况 14.2 根据仪陇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资金要求“专账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公路建设”。请说明2014年工程是否做到了这一点。 14.3 特别提醒:2014年至2015年,仪陇县三河镇火石包村曾发生村干部违规使用粮食直补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的问题,相关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发生在同一乡镇的前车之鉴,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资金的规范管理。请上级部门关注贾村寺村2014年公路集资的财务管理是否合规。 七、“换位思考”的终极拷问 第15条:请各位领导换位思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请您换位思考: 如果这是您父亲母亲住了几十年的家。 2019年,您家的墙裂了、地基塌了,您自己花钱修好了,没人来问过原因。 2023年一场暴雨,屋后那条老沟彻底垮了,乱石冲走,土坎没了。 镇长来告诉您:上游栽竹子能挡住,栽几丛竹子就行了。 镇政府书面告诉您:我们已经纳入规划了,批不批不一定,批了就改,不批就没法;另外,周边农户会拿锄头帮你维护。 您自己掏了两万块请来挖掘机、买来管子保住这个家,然后被告知只能补助几百块。 您追问2014年公路改造时那条沟有没有修好、钱花到哪里去了,得到的是一纸沉默。 请您摸着良心回答我: 您会相信“竹子能挡住”吗? 您会觉得这是负责任的政府吗? 您会觉得“生命至上”在这里落地了吗? 基层治理的阳光,何时才能照进我们这样的偏远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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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18 00:03:58
尊敬的领导: 八、核心诉求汇总 第16条:关于应急治理 立即停止“规划”忽悠,启动应急治理程序。请镇政府协调资金和施工队,对我家下方的垮塌体进行永久性工程治理(砌堡坎、埋涵管),或者按我的实际支出全额报销费用。 第17条:关于补助标准 如果要求我自己治理,请按照实际工程成本给予合理补助,而不是用“几百元”打发一个需要两万元左右才能解决的问题。 第18条:关于自规局结论 尽快出具并公开自规局勘查结论,明确地基塌陷与沟渠垮塌的因果关系,并将2019年墙体开裂事实纳入考量。 第19条:关于危房鉴定 协调住建局尽快对我家房屋进行危房鉴定,明确房屋安全等级。 第20条:关于上游治理 明确上游垮塌体的治理方案、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如果再来暴雨,拿什么挡?请不要再用“栽竹子”这种滥竽充数的方案来敷衍。 第21条:关于“竹子论”的调查 请求上级部门或纪委监委调查:用“竹子能挡垮塌”这种滥竽充数、极不专业的答复敷衍群众,是否属于漠视群众生命安全、涉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出此答复的干部,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22条:关于“规划”的追问 公开“农田水利支干渠改造项目”的申报进度。如果获批,何时开工?如果不获批,备选方案是什么? 第23条:关于2014年工程的调查 23.1 公开2014年公路修建时对进水渠改造维修的“检测合规报告”。如无报告,请说明原因,并调查当年施工是否对沟渠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23.2 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集资的完整账目,包括上级补助、村民集资、资金使用明细及决算情况。 23.3 请说明2014年公路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了“专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挤占情况。 第24条:关于“农户锄头”的安排 明确回应:让周边农户用双手和锄头维护一条已彻底垮塌的集体沟渠,是否合理?集体责任应由谁来履行? 写在最后: 我不是在跟政府作对,我是在求政府让我活下去。 两万块,是我家半年的收入,我拿出来买管子、请挖机,是因为我怕。 我怕我的家没了,我怕我的家人出事。 但我不怕把真相说出来。 这个真相就是:用一张不知道能不能批的“规划”蓝图,去掩盖一个随时可能夺人性命的“现实”黑洞;用一句“农户锄头”的推诿,去抛弃对一条集体沟渠的应尽之责;用几丛“竹子”的滥竽充数,去回应一个家庭对生存的渴望;用一纸“无合规报告”的改造历史,去回避本该在十年前就解决的问题;用一本“从未公开”的集资账目,去消耗老百姓对基层治理的最后信任——这是不负责任的,是不讲良心的,是不符合“生命至上”要求的。 如果我家真的出了事,我希望这份留言,能成为一份证词。 如果基层治理的阳光始终照不进我们村,我希望这份留言,能成为一个开始。 此致 敬礼 留言人: 仪陇县三河镇贾村寺村村民 今贾知国 联系电话:19160399809 留言时间: 2026年3月17日 【附件说明】 (如平台支持上传,请附以下材料) 1. 挖掘机进场施工照片/视频 2. 购买水泥排水管收据 3. 房屋地基开裂、沟渠垮塌现状照片 4. 2019年墙体开裂修复前后照片(如有) 5. 龚镇长现场答复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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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17 23:56:09
尊敬的领导: 第3条:关于“2019年您在进水渠旁修建住房”的事实更正 3.1 建房性质更正:我家在此处居住几十年,原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危房。2017年,因房屋老旧存在安全隐患,我户依法申请并获批进行危房改造拆除重建,系在原址翻建,并非在“新地点”随意“修建住房”。这是国家对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的保障政策。 3.2 位置概念更正:我家的院坝前面区域与我家右侧的泄洪沟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位置。将“院坝前面填方”与“沟渠垮塌”强行关联,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属于偷换概念。 第4条:关于“2019年墙体开裂”与“房屋安全隐患”的核心追问 回复中称“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房屋安全隐患”,但事实是: 4.1 2017年,在完成危房重建后,201 9年我家的厨房墙体出现严重开裂,地基发生塌陷。当时我们自费进行了拆除和重新修筑。请问:墙体开裂、地基塌陷,这难道不是房屋安全隐患吗?这难道不需要追问原因吗? 4.2 2019年的开裂与塌陷,与旁边的老沟渠有无关系?与填方地段的自然沉降有无关系?与2014年公路施工有无关系? 这些问题,当时的村委会、镇政府有没有进行调查?有没有告知我户原因?如果没有调查,凭什么在今天的回复中轻率地断言“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 4.3 如果2019年的开裂被忽视,2023年暴雨后沟渠彻底垮塌、地基进一步恶化,这是不是说明隐患一直在积累,只是没有人重视? 第5条:关于泄洪沟现状的事实陈述 5.1 2023年,仪陇县遭遇特大暴雨,这条老沟渠在洪水冲击下,两侧乱石被冲得荡然无存,土坎彻底垮塌,目前已“衣不遮体”。这已经不是“渠内有淤泥”的问题,而是“渠本身已经没了”。 5.2 回复称“渠系整体水系通畅,不存在堵塞情况”——请问:一条已经彻底垮塌的沟渠,讨论“是否堵塞”有何意义?衣服都烂成布条了,还讨论扣子扣没扣好,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二、关于自规局现场勘查结果的追问 自规局已于3月17日完成现场勘查,现就勘查结果提出以下追问: 第6条:关于勘查结论的公开 6.1 正式的勘查结论预计何时出具?能否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公示告知我户? 6.2 恳请自规局在结论中明确:房屋目前的地基不稳定,是否与老沟渠长期渗漏、浸泡有直接因果关系?2023年暴雨导致沟渠垮塌后,是否加剧了地基的沉降与开裂? 6.3 2019年墙体开裂、地基塌陷的事实,是否纳入勘查考量范围? 三、关于龚镇长“竹子能挡垮塌”现场答复的专项批驳 第7条:现场答复实录 2026年3月17日,三河镇龚镇长来到现场进行答复,现如实记录如下: 我家提问: “上游垮塌的土石如果再来暴雨,继续垮塌下来冲向我家怎么办?” 龚镇长现场口头答复: “上游垮塌体位置可以栽木竹和金竹,可以阻挡后期继续垮塌。” 第8条:关于“竹子能挡垮塌”的严肃批驳 8.1 这是典型的“滥竽充数”:上游垮塌体是数十上百方的土石,在暴雨山洪的冲击下,其势能巨大。几丛竹子的根系再发达,也不可能阻挡住这样的地质灾害。用竹子来挡山体垮塌,就像用筛子挑水、用芦苇当房梁,是彻头彻尾的“滥竽充数”。 8.2 科学依据何在? 请问龚镇长,这个结论是您个人的“经验之谈”,还是有地质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的专业论证?如果是个人经验,请问您有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资质吗?如果是专业论证,请出示论证报告。 8.3 这是对群众生命的公然漠视:当一位镇长,面对老百姓“房子会不会被埋”的生死追问,给出的答案是“栽竹子能挡住”,这已经不是技术上的无知,而是态度上的轻慢。如果上游真的再次垮塌,竹子没挡住,我家人被埋了,谁来负责?是这几丛竹子,还是做出这个答复的镇长? 8.4 “生命至上”的要求在哪里?在我们这样的偏远山区,当老百姓拿着肉眼可见的垮塌、开裂向父母官求助时,换来的却是“竹子能挡住”这样滥竽充数的答复。请问,“生命至上”的原则,在三河镇的落实标准就是“栽几丛竹子”吗? 8.5 请上级部门明确回答: “竹子能挡垮塌”是否符合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范? 这是否代表三河镇人民政府的正式意见? 如果不符合规范、不代表正式意见,做出此答复的干部,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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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17 23:48:20
尊敬的领导: 感谢前期各级部门的重视。2026年3月17日,三河镇人民政府对我家沟渠清淤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2026年3月17日,(我3月13号申请的)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规局)已到我户现场勘查;同日,三河镇龚镇长亲赴现场进行答复。 随着事态发展,这已不仅仅是一户村民的居住安全问题,而是基层治理如何面对群众生死考验、基层干部如何履行公共职责的试金石。现将所有事实、质疑与诉求,按条目整理如下,恳请各部门认真核查、逐一回应。 一、关于建房历史与沟渠现状的事实更正与深度追问 针对贵单位回复原文: “经核:三河镇贾村寺村金星水库修建于1954年,1958年完工;易家湾进水渠建成时间早于金星水库,渠体为乱石土坎结构。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了改造与维修。2019年,您户在公路下方约40米处的进水渠旁修建住房,其院坝区域属于填方地段。2023年三河镇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加之周边农户耕种、建修等活动对渠系造成一定影响,导致渠内产生部分淤泥,但渠系整体水系通畅,不存在堵塞情况,暂未因渠系问题直接引发房屋安全隐患。” 现就以上回复,提出以下事实更正与深度追问: 第1条:关于2014年公路修建与沟渠改造的合规性质疑 回复中提到“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了改造与维修”。现郑重提问: 1.1 请问2014年的改造维修,有无专业设计、有无施工规范、有无验收合格报告? 根据仪陇县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包片”责任体系,验收上采取对“土路基层、路面基层、路面面层”实行分层验收,每一层验收必须有实施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签字认可。同时严格遵循“七不验收”原则,其中明确包括“水系不通畅的不验收”。请问2014年这项工程,是否经过了这样的验收程序? 1.2 改造后的沟渠结构是什么?回复承认该渠为“乱石土坎结构”,那么2014年的“改造”是否改变了这一结构?如果没有改变,为何不对这条老渠进行根本性加固,而只是“途经路段”的局部处理? 1.3 如果2014年的改造不合规、无验收、无设计,导致后续沟渠结构更加脆弱,责任应由谁承担?村委会集资修路是好事,但如果对水利设施的处理埋下隐患,这笔账,不该算在老百姓头上。 第2条:关于2014年村道公路集资的费用公布情况追问 2.1 请问2014年村委会集资修建村道公路时,总的集资金额是多少?每户出资标准是什么? 2.2 请公开2014年村道公路建设的资金收支明细账目。包括:上级补助资金多少(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农村公路上级每公里补助20至25万元)、村民集资多少、资金使用明细、剩余资金去向。 2.3 对公路途经路段的进水渠进行改造维修,具体花费了多少资金?这笔资金是从公路建设资金中列支,还是另有来源? 2.4 请公布该工程的决算报告。 如果至今未向村民公布过账目,请说明原因,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2.5 特别提醒:2014年至2015年,仪陇县三河镇火石包村曾发生过村干部违规使用粮食直补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的问题,相关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说明农村公路资金管理确实存在风险点。请上级部门关注贾村寺村2014年公路集资的财务管理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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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_1773598567 2026-03-16 02:23:38
居民随地吐痰,不顾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有时候还被别人吐痰到衣服上。随处乱丢垃圾,街道楼道都是,甚至把垃圾丢别人门口,养的宠物随地大小便,好几次狗拉屎在我家门口,狗拉尿在我家门上。公共厕所少,便急的人拉大便在我家门口,厨房窗户下面,打开门开窗就看到,个人不要物品就长期丢在楼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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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udD_1773536169 2026-03-15 09:23:05
尊敬的仪陇县委书记:您好!我是仪陇县义门乡(现义路镇)八村四组(现黄家桥村)赵秀贞的儿子罗超。2021年因暴雨天气,家中房屋多处严重破损,导致老人无法居住。当时我多次向村、乡、镇各级领导反映情况,并提供了房屋破损的照片等资料,但均被告知不在补偿范围内。目前房屋塌陷情况更加严重,老人居住更加困难。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此事,并协调合理解决。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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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go_1773374299 2026-03-13 12:10:48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南充市仪陇县三河镇贾村寺村二组村民贾知国,现紧急反映我家房屋因集体泄洪沟渠失修导致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位于我家房屋右侧的集体泄洪沟渠,承担山坡排水至金星水库功能。因多年未维修,沟内垮塌淤塞严重,已完全丧失排水功能。每逢降雨,山水直接冲刷我家房屋右侧地基,目前已冲出约4米宽冲沟,导致地基塌陷、墙体开裂,房屋随时可能倒塌。 3月10日,贾村寺村党支部邱书记现场查看后承认:“再次下雨,洪水将对路基造成完全冲毁的风险”,但表示村委会无力解决。 二、历史情况 本次险情并非首次。2019年,该房屋厨房即因地基塌陷开裂,当时本人自行承担数万元费用拆除重建。时隔数年,因沟渠始终未治理,同样险情再次发生。这证明:沟渠失修是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 三、反映过程 村委会:3月9日,本人提交书面沟通函。邱书记答复:“几十年老沟,村委会解决不了,要么你自己处理,村里给几百块钱补助。” 镇政府:3月11日,三河镇政府通过12345回复:“建议你清理自家房屋附近涵管;责成村委会尽量用人工清理剩余沟渠。” 水务局:3月12日,本人前往仪陇县水务局。水务局答复:水利维修资金必须由乡镇政府申报,不能直接拨给个人。只要镇政府申报,资金有渠道。 镇政府再次沟通:本人将水务局意见反馈给龚镇长,请求镇政府申报,但至今无果。 四、主要问题 一是镇政府回复不解决问题。“自行清理”是将公共设施维修责任转嫁给个人;“人工清理”与邱书记确认的“上端堵塞有垮塌风险”相矛盾,且人工无法清除4米宽冲沟。 二是镇政府拒不履行申报职责。水务局已明确告知需镇政府申报,但镇政府至今未提交任何申请,导致资金通道卡死。 三是险情日益加剧。雨季将至,4米宽冲沟随时可能因一场大雨而扩大,房屋存在完全冲毁风险。 五、具体诉求 1. 提级督办:恳请转交仪陇县人民政府提级督办,不再经由三河镇政府层层推诿。 2. 现场勘查:恳请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查,将我家房屋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3. 督促申报:恳请仪陇县水务局督促三河镇政府申报,或直接将该沟渠纳入汛前排查台账(排查阶段至3月31日)。 4. 限期解决:恳请在雨季前完成沟渠清淤硬化,排除安全隐患。 六、联系方式: 19160399809 万分恳请领导重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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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ZaS_1714551048 2026-03-12 11:47:28
仪陇新政高铁站,晚上的时候黑车比较多,为什么没人管,老百姓的安全出行,怎么有保障!难道是没人管吗?黑网约车也多!望领导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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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YzI_1719286099 2026-03-10 21:04:26
仪陇县自来水公司应该加快对保平镇石垭口村荫草湾村供水施工进度都快半年了,春季夏季雨水少又要天干了人和牲口也需要用水,急需把到队上各户的支管安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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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QdI_1773035768 2026-03-09 14:01:06
村村通都提出多少年了?请问仪陇县思德镇秋垭社区原禹王庙村6社何时能通公路呢?现在回家依然要走路。公路没有硬化,导致村子里的人都外出,田地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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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gyI_1773026381 2026-03-09 11:41:07
政府征收了多年的土地也不硬化,变成私有堆放沙石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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