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顺庆区荆溪街道办事处:
我们是科华·云玺台一期业主,现就四川华夏元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元景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违规代管收益账户一事,依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恳请贵处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元景物业退还侵占收益,并指派观音祠社区居委会监管公共收益账户。
一、投诉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物业公示收益收支并接受监督。但元景物业在管理期间,未依法就公共收益的收支(如场地费、运行成本支出等)组织业主决策,擅自支配收益,且长期代管公共收益账户,存在侵占业主共有收益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二、诉求
1. 请贵处监督元景物业退还侵占的业主公共收益,确保收益归属全体业主;
2. 请贵处指派观音祠社区居委会接管并监管云玺台一期公共收益账户,禁止元景物业继续代管,保障收益使用由业主共同决策、公开透明。
公共收益是业主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恳请贵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业主权益。
此致
荆溪街道办事处
科华·云玺台一期业主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