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姓名:余光东
联系方式:17790238816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荣丁镇裕平村6组
投诉对象
马边县荣丁镇人民政府
投诉事项
邻居猪圈异味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严重影响生活环境与健康
投诉内容
尊敬的荣丁镇政府领导:
您好!我再次投诉邻居猪圈距我家仅1.6米,异味污染问题 反复出现、未彻底整改 的情况。此前投诉后,官方回复称已处理,但实际 异味仍在扩散(如近期又出现臭味,养殖活动未停止),对我家生活造成以下严重影响:
1. 健康威胁:异味导致室内外空气污浊,家人(尤其是小孩)频繁出现呼吸道不适!长期暴露于污染环境中,身心健康堪忧。
2. 生活困扰:异味弥漫,无法正常开窗通风,日常起居、,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3. 整改敷衍:官方回复中提及的“猪圈合规”“整改措施”未落实(如:猪圈距离过近违反环保间距标准,异味处理设施未安装,养殖活动仍在近距离范围内进行),反映出 监管不到位、整改走过场,未真正解决群众诉求。
诉求
1. 重新核查整改:
-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 严格测算猪圈与居民住宅的环保间距,确认是否合规(1.6米距离明显不符合卫生防疫和环保要求)。
- 责令邻居 立即停止近距离养殖活动,或 彻底整改猪圈(密封养殖区域、搬迁至合规距离),确保异味零排放。
2. 强化监管问责:
- 对前期处理不力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避免“敷衍回复、虚假整改”。
- 建立 长效监督机制(如定期巡查、居民反馈渠道),确保问题不反弹。
3. 书面反馈结果:
希望镇政府在 7个工作日内 书面回复整改方案、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保障居民知情权。
法律依据与民意诉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民享有 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问题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例要求 “整改到位、群众满意”,但当前处理结果 与“群众满意”严重脱节,恳请上级部门督促落实。
民生无小事,环境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恳请镇政府 以“办实事、解民忧”为宗旨,彻底解决此问题,还居民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若此次投诉仍未得到有效处理,我将依法向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中央巡视等上级部门反映!问题长期未解决!维护合法权益。
此致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