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
尊敬的乐山市委书记您好!我是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南社区5组的一位农民,常年来该组严重缺乏饮水资源,后应乐西高速修建放炮震动使得小河沟里仅有的水源完全枯竭,经过我们村民走防乐西高速项目部、社区、乡镇、以及求助您们市级领导,项目部社区及乡政府叫我们去先找到水源 我们十几个村民跑了几天 ,终于在一个十几公里的地方找到常年来水的地方 等到一条饮水资源的到来,现社区领导干部召集全体村民开会,要求全体村民出资修建一个200立方的水池,一个水池的造价高到(20到30万),干部明确要求不出资人员不得饮用该水源,在此前我们村和四组村民合用一个蓄水池,原有一个蓄水池为何还要花费那么多的金钱修建一个呢?
目前村民还尚不明确这到底是一条政府扶贫的水源还是供水单位的水源,但是干部开会说明:该水源需要用户每家每户安装水表进行收费,如果是供水单位的水源是不是应该安装入户村民按表支付饮水量的费用呢?如果是扶贫项目水源收费是不是应该足以支付水源后期的维修保养管理费用足以?不能以城区的饮水资源收费标准收费;如果是供水单位安装入户我们村农愿意按标准支付饮水费用。
请求市级领导帮助我们广大村民调节落实一下上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