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从八月四号开始一直反应我们拖欠“工资”(为什么工资打引号,是因为我们连最基本的劳动关系都确定不了,既没有给我们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又没有给员工购买保险)的事情,我们资料员从去年2024年八月初入职,到2025年7月14日,仅仅只发了7月15日到8月15日的工资,也就是八月份半个月的工资,然后就是2025年新年发了一部分用于过年的工资。总共拖欠我个人25050元的工资。
二:我们目前所争取过的行动
1.找到沙湾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仅仅只能做调节工作,当然监察大队也调节了,给出的方案是九局先代付十万工资给我们七个资料员分,我们后续把资料完善后交接出来。我们员工方不认可,不认可的原因如下
(1):我们没有权力越过分包公司老板,私自将资料交出,如若交出分包公司完全可以报警说员工偷窃公司财产。
(2):九局代发的十万工资七人分太少,没有达到我们预期想要得到的工资比例。
2.试图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首先我们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他们受理不了,其次我们即使存在劳动事实无法指向某一具体公司也很难确定劳动关系,然后即使我们确认了劳动关系,沙湾区劳动仲裁那边的仲裁已经排到十月国庆之后,一是仲裁受理时间长,二是仲裁周期长。再然后乐山市仲裁办公室领导看了我们的仲裁申请书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认为我们仲裁成功几率很小,而且我们所提供的证据无法明确劳动关系,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走司法程序,起诉中铁九局总包公司以及分包公司,认为我们是农名工,走司法起诉要回我们的劳务费。
3.继而找到乐山市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的负责人认为我们是管理人员,不能确定我们为农民工,所以走司法起诉似乎行不通,然后将我们的劳动纠纷再打回沙湾区去处理,但是问到监察大队,那边不能约谈个人(我们分包公司的老板),所以最终协调方案在此行不通。
4.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给出的建议,要回我们所签订的简易劳动合同,因为中铁九局从农民工专用专户上代发了一次工资给我们,按照正规流程,九局有劳动合同才能代发出工资,我们继续找到九局,寻找我们所谓签订了的劳动合同,无法找到。
最终我们所采取的行动就此打住
三:所有质疑的点
1.中铁九局在整个工程工资发放上有监督的责任,现分包公司存在长期拖欠工资的情况属于监管不力,我们所拖欠的工资,总包公司也有一定义务代偿。
2.分包公司拖欠的工资,如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