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王伟,市中区白马镇松柏5组组民,自幼丧母,未成家时丧父。(1989年一次房屋意外垮塌造成年幼时的我头部严重受伤(在乐山医院昏迷整7昼夜),使其身体多处受影响,留下很多后遗症,(看东西重影,时常会头昏眼花,反映迟炖,手脚慢等等),万分感谢原组长罗文方和帮抚干部吴旭莉的关心)。得到了政府的很多帮抚,在此感谢政府!
好不容易才结婚育子(晚婚)。无文化,无技术的我为了生计,在村领导的劝说下,四处务临时工挣微薄收入养家糊口,有空时间就回家管理组里划分的田地等……。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身体的不适以及家人(老婆身体差,缶母年岁已高等原因),现还是只能回家务农和就近打临工。但有些领导把弱势我所有一直的诉求不与理理会,部份调处结果也不做出明面上的书据,给我生活等带来诸多影响,现诉求如下。举几例,还很多。
1.政府提倡美丽家园,地邻在我住房旁边(对方种植地块)里搭建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养鸡场,养殖时整天鸡叫和鸡臭难听,难闻等。在临近居住的地方能用耕地建养殖场地吗(听说在建鸡场地时,村领导曾阻止过,为何后来建起来了,值得思考一下),取消此养殖场地,复耕。
2.全组2003年前修的进屋土路(3米宽)已全部硬化完毕,我一直向村领导多次提说,但现在都未硬化,(因当时我姐夫李某住我家,有政策时,村领导未通知家主我,剥夺我知情权,现要求村领导自己给我硬化。
3.和罗明贤置换地块,我一直不同意,因一但有洪水灾,我屋后山洪水无法排出,在村领导诱导加恐喝使我害怕和屈服,免强同意,后来,我要求对方修一个排洪沟我才置换,但现村上也不出据书据。此调解理应作废。
4.地方领导拿着政府的钱,为老百姓办事一点不认真,仔细。
5.其实,我还有很多很多诉求,由于上级政府领导们您们非常辛苦,日里万机,跪求上面领导督促下面领导(群众的父母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群众诉求每件事。请领导们还是要找我核实诉求情况,了解一下原由,不能做单方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