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
我们是四川博之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现向贵单位实名举报内江市资中县在两河口水库项目中,违规滞留专项资金,长期拖欠民营企业巨额工程款,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 核心事实:专项资金支付停滞,企业命悬一线
我联合体作为项目原社会资本方,被资中县两河口水库运行调度中心拖欠合法工程款约1100万元已逾两年。据我们了解,该项目有国家专项建设资金作为保障。然而,本应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在项目解除后竟被无故滞留、长期“趴窝”,未能依法用于清偿我方债务。
这不仅导致我们两家民营企业被拖至破产边缘,更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极大浪费,严重违反财政纪律。
二、 项目违规前科与整改不力
该项目本身存在严重合规性问题。内江市水利局已于2022年3月8日下发正式函件(内水规函〔2022〕16号),明确命令资中县于2022年2月26日前完成财政评审及清算支付工作。
然而,上级命令沦为一纸空文。资中县方面至今拒不执行,致使整改与支付工作完全停滞,其懒政怠政行为暴露无遗。
三、 我们的严正诉求
1.恳请省发改委维护营商环境:督办此重点项目遗留问题。资中县的行为已对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恳请省发改委介入,纠正其错误做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我们已濒临绝境,全体员工恳请省领导为我们做主,让国家资金得以正确使用,让守法企业得以生存!
(附件:内江市水利局公函截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