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规〔2025〕1号《内江市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5年)》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内江市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为什么不执行这个文件呢?经核实,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部分学校经保安服务公司聘请的保安因去年签订的合同工资是1970元/月,这些人的月工资直到现在也只有1970元,比内江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低230元/月。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9月8日的回复是“经核实,我县学校的保安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于2024年度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保安服务公司,由县教育体育局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学校与提供劳务的保安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表示“ 关于保安服务公司未执行最低工资政策问题,后续我局将积极与保安服务公司加强沟通,依法依规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11月12日的回复是“我局已于10月16日完成了新一轮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并与中标的保安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自2025年11月起,将严格执行内江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内府规〔2025〕1号》文件),将保安人员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200元。”
学校的保安人员工作辛苦、尽职尽责、没有社保,节假日加班还没有工资。内府规〔2025〕1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内江市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请问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四川鑫亿嘉保安服务公司,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这10个月不执行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第一责任方:四川鑫亿嘉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这10个月的违法行为负责,补发全部工资差额。
监督问责方: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应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并确保保安公司完成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