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一:一刀切涉嫌乱政
四川银保监局陈育林局长在无法律依据、无警示、无预案的情况下,违反信托一法三规精神,对四川信托252亿问题信托产品简单粗暴一刀切,新增金融风险。
罪状二:重用违法犯罪份子
四川信托监管工作组组长陈育林,2021年1月28日四川信托却任命刘景峰、陈洪亮、孔维文、严整、胡应福为“风险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川信司[2021]6号文),后上述成员均涉嫌违法犯罪被拘捕。陈育林公然违背组织原则对抗中央,任贼为官,为违法犯罪份子篡改和销毁犯罪证据大开方便之门。
罪状三:纵容违法犯罪份子篡改证据
四川银保监局多次公开表述对四川信托实施全面管控,陈育林公然授意或纵容违法犯罪份子大肆编造、杜撰和篡改金融证据,为已经被刘沧龙团伙挪用的信托项目捏造大量虚假、信托合同中不存在的“底层”,视国法于不顾,严重践踏法律的尊严,明目张胆为刘沧龙犯罪团伙提供保护。
罪状四:靠监管吃监管,暗渡陈仓利益输送
2021年3月3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消息,四川信托法律尽调中标结果公布(招标编号:SCIT-GN-2021010108,03包),中标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标金额380万元!01包的中标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大成”与“天职”不但是四川信托的“利害关系方”,而且还是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和审计报告违法重大嫌疑人!投标结果公布,委托人一片喷然!监管工作组组长陈育林,高学历金融专家型官员,难道不知依法回避四川信托的“利害关系方”?且“两所”劣迹斑斑吗?陈育林冒险为他们暗渡陈仓送利益,一箭双雕吃相难看!
罪状五:拒绝与受害群众见面,丧失党性人性
属地银保监局最高领导陈育林,危机两年来拒绝与受害人见面,甚至百位老人在四川银保监局大楼门前,顶烈日数小时跪求接见,陈局长就是不见,陈大局长眼中和心中哪有人民群众!由此证明他脱离群众完全丧失了党性和人性,德不配位,愧享国家厚禄!
罪状六:长期纵容四川信托违法犯罪,监管形同虚设
四川信托及其大股东利用政商“旋转门”,精心设局长期围猎政府官员、挪用巨额信托资金,从2012年(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行终67号、[2021]京74行终68号两份判决书)至2020年5月风险爆发,其违法犯罪历史长达8年,程度恶劣危害严重!四川银保监局不早警示风险早处置仅以罚代管,任由违法违规产品持续发行,身为局长的陈育林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