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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现代金控侵吞挪用客户POS机收收款 待处理 投诉 金融 不限

现代金控投诉者1 2026-02-27 11:13:22
24年底开始用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的POS机收的款项至今没有到账,中间不断地联系客服和服务人员,不是电话打不通就是无人接听。小本生意本就难以维持生计,现在资金不到账现金面临断流,这么长时间一直不处理,不作为,至今没有解决办法, 恳请政府领导关注,给我们做主,还我们血汗钱。
关于离婚析产房屋出售被违规按20%高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诉书 投诉人:*** 身份证号:511***********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张崇明(四川省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投诉事项:投诉张崇明同志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纵容基层税务机关错误适用税收政策,将离婚析产取得的夫妻共同共有房屋,错误视同无偿赠与不动产,强制按全额/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拒绝适用正常财产转让计税规则与1%核定征收,政策适用错误、税负畸高、不合情理、不合法律规定,请求立即纠正、依法依规计税、免征或按正常标准征收个税。 一、房屋基本情况与产权沿革 本人名下位于成都市元益花园5幢单元 楼号 *房屋,产权来源清晰、权属沿革明确: 1. 该房屋初始为夫妻共同共有,原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8130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8131号,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共同偿还贷款、共同装修居住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2. 房屋购置成本:购房款56.337万元,贷款本金39万元,截至拟出售时点剩余贷款约23万元;另投入装修费用约25万元、家电家具等配套费用约5.6万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与长期家庭积蓄投入。 3. 离婚析产后现不动产权证号: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95088号,产权归属本人单独所有,系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离婚财产分割结果。 二、离婚事实与财产分割依据(非赠与、非无偿取得) 本人与对方婚姻存续近20年,因感情破裂经司法程序离婚,相关法律文书真实有效: 1. 离婚法律文书: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No000164)、民事调解书(2023)川0116民初139*号,出具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日。 2. 财产分割方式:案涉元益花园房屋归本人所有;对方另行享有拆迁安置协议项下4套安置房、拆迁补偿款、商业保险、子女抚养费等对应财产权益,系等价财产置换、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绝非无偿赠与、绝非凭空取得房产。 3. 产权原始状态:案涉房屋自购买之日起即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本人自始享有产权份额,并非婚后加名、并非无偿受赠、并非继承取得,与“无偿赠与不动产”无任何法律与事实关联。 三、新政知悉、办税咨询与错误征税告知经过 1. 新政获知:2026年2月9日,成都五城区执行房产交易税收新政,网传“离婚所得房屋再出售按20%征收个税”,本人因计划出售案涉房屋,高度关注并前往窗口核实。 2. 窗口咨询:2026年2月13日,本人前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武侯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案涉离婚析产房屋,按无偿赠与认定、按赠与标准征收个税,不适用普通二手房差额计税与1%核定征收。 3. 正式通知:2026年2月26日,武侯区交易中心税务人员通过固定电话028-85265291正式告知本人,案涉房屋必须按20%高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基层窗口无调整权限、无决定权。 四、税费测算与不合理性说明 案涉房屋当前市场估价约109万元,按税务机关错误口径测算: 1. 简单差额计算:109万元−56.337万元=52.663万元,分割份额计26.331万元,按20%计税=5.266万元。 2. 核心不合理:该计算未扣除银行贷款利息、装修费用、交易税费等合理成本;且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价置换取得的房屋,错误等同于无偿赠与,完全无视本人20年婚姻存续、共同还贷、共同出资、共同居住的事实,无视房屋系本人毕生积蓄与家庭劳动所得,并非“无偿所得”,高额个税严重超出合理负担,显失公平。 五、政策依据与税务机关适用错误说明 本人严格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文件,基层税务机关及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执行明显错误: 1. 有效政策依据: - 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款明确: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办理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再出售应按财产转让所得正常计税,而非视同赠与。 - 国税发〔2006〕144号针对“无偿赠与不动产”,不适用于离婚析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形,文件适用对象与前提完全不符。 2. 政策适用错误: - 离婚析产≠无偿赠与,二者法律性质、取得方式、对价基础完全不同; - 本人自始享有共有份额、以其他财产权益置换取得完整产权,不属于无偿受赠,不得套用赠与不动产20%个税规则; - 房屋符合“按原购房时间计算购房年限”,应依法认定购房时间、核算原值与合理费用,符合条件应适用满五唯一免征、不符合则可差额计税或1%核定征收,禁止一刀切按20%高税征收。 六、投诉理由与核心诉求 (一)投诉被投诉人张崇明同志不作为、乱作为 1. 政策执行层层加码、口径错误,省局未及时纠正基层错误认定,未统一规范离婚析产房屋个税执行标准,属于履职不作为。 2. 无视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机械套用赠与税收政策,扩大20%高税适用范围,侵害纳税人合法财产权益,属于征管乱作为。 3. 基层窗口明确“无决定权、需上级决策”,省局主要负责人未履职督导、未纠错纠偏,导致纳税人投诉无门、合理诉求被推诿。 (二)明确整改诉求 1. 立即纠正错误认定:撤销“视同无偿赠与”认定,确认案涉房屋为离婚析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适用正常二手房财产转让个税政策。 2. 依法依规计税:允许扣除购房原值、贷款利息、装修费用、交易税费等合理成本;符合条件则适用满五唯一免征个税;不符合则按规定差额计税或1%核定征收,禁止按20%高税率强制征收。 3. 明确书面答复:责成四川省税务局、武侯区税务部门限期对本人诉求作出书面正式回复,明确计税口径、税费标准、办理流程,不得推诿、不得层层转办、不得再次按错误口径执行。 4. 规范政策执行:督促四川省税务局统一全省离婚析产房屋交易个税执行标准,严格遵照国税发〔2009〕121号、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适用范围,杜绝一刀切、乱认定、乱征税。 本人所述全部事实真实、证据完整(不动产权证、法院调解书、离婚证明书、贷款合同、装修凭证、办税咨询记录、通话记录等),愿意配合核查。恳请上级部门依法监督、立即纠错、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合法财产被不合理高额征税。 投诉人(签字):*** 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以机动车统筹险名义诈骗 已办结 投诉 金融 保险

很多骗子公司通过电话营销,网上营销卖一种所谓的“机动车统筹险”,消费者以为自己买的是正规保险,结果上当受骗,地方金融局以卖的不是正规保险为由不予监管。公安局又因涉案金额不够为由不予立案。到底应该那个部门负责,请省上各部门商量出一个办法,网上搜索自2024年起全国几千家公司在以这种方式诈骗,受害群众投诉无门。

咨询 已办结 求助 金融 不限

成都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贷款年利率13.80%,还需抵押房产证合法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难 已办结 求助 卫生健康 不限

2025年5月跌倒受伤,住院治疗并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报损。6月17日前伤还在治疗过程中,再次跌倒受伤。继续住院治疗并报保险公司。7月初,伤痕基本消除,向保险公司报送理赔申请材料。保险公司人员找各种借口拖延办理。到12月底,无结果,无应答,无音讯。
z17512 2026-01-20 17:52:58
本人2023年12月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本金19.3万元,已偿还11.7万元,剩余本金约7.5万元。 2024年起受经济环境影响,本人收入下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本人始终主动与银行沟通,未失联,具备还款意愿。新网银行代理方提出和解方案,要求一次性首付五至七万元,后续月供四千元以上,且继续计收罚息。经测算该方案综合年化成本约百分之四十二,高于司法参考利率上限。该首付与月供安排超出承受能力。银行代理方多次短信表示将对抵押车辆采取措施。该车辆为本人主要通勤工具,影响后续履约。抵押权实现应经法定程序。根据银发二零二二第一百九十二号文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银行应对受困借款人给予展期、减免费等支持。新网银行现有方案未体现要求。

诉阳光保险公司 已办结 咨询 金融 不限

交强险为什么要强制购买,强制购买可以,可是到了保险公司理赔时,就不想理赔了。我2023年12月23日在我们镇上发生交通事故,我骑一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相碰,我的主质,对方次质,我一共用了14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我就找对方的交强险阳光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员算了一下可以理赔2万多一点,叫我签字就可以打款。可是我有一想,我的腿伤得这么严重,可能能评上伤残等级,当时我就没签字理赔,我就跟理赔员说我要求等伤好了后去做伤残鉴定,问理赔员应找哪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理赔员说你随便找一家就可以了。可是我前段时间去成都清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了一处8级,一处9级,我交给理赔员鉴定报告,理赔员就不承认了,又要求重新鉴定,这不是耍赖吗?不想理赔吗,这我应该怎么办,就问尊敬的相关领导!
三台县芦溪镇先成丽景天下15幢2单元16楼3号房于2026年1月15日还完房贷,农业银行至今没给客户不动产权证。客户要交易没法办理,国家银行合规吗?

小微初创企业的对公账户太难开了 已办结 建言 金融 银行

本人于2025年4月在自有商铺注册了一家主营设计业务的公司,并计划后续增加原创文创产品的网络销售业务。由于商标申请需提前进行,公司注册后才开始装修。2025年9月底,我在成都农商银行商贸城支行申请开立对公账户。当时银行业务员答复将在10月底办理,但到11月初仍未办理。我致电咨询后,被告知中间还间隔了一个客户。考虑到12月银行可能处于年终总结阶段,因此未再催促。2026年1月,银行工作人员前来拍照后告知审核未通过,原因是办公场地太过简单,称只有一张沙发。实际上,我们有专门知名品牌定制的展示柜及办公桌等办公设施,沙发仅用于接待客户。我理解国家和银行对利用对公账户实施诈骗的审核非常必要。但作为初创设计企业,现有办公场地虽较为简陋、空间有限,但已满足当前使用需求。不能仅因“场地太过简单”而一再推诿,且等待时间过长,恳请领导关注。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为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车险相关服务的从业者何永江,2024年9 - 10月,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曾明确承认拖欠我司服务费用共计236263万元,双方就此并无异议。但在2025年上周星期五(可补充具体日期),该公司突然改口,声称不拖欠相关费用,并要求我本人自行向税务局索要款项,还将该笔费用歪曲为车船税返点。 事实上,我与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是车险服务合作关系,主要为其提供车险相关服务工作,并非涉及车船税返点业务,且我与税务局之间无任何直接业务往来,该公司的说法毫无事实依据,属于无故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的行为。 此前我已多次就费用支付问题与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沟通,均未得到解决,此次对方的出尔反尔,更是让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也对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 恳请领导关注此事,协调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按此前确认的金额支付拖欠的236263万元服务费,维护普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我可提供双方沟通记录、服务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随时配合调查核实。 感谢领导的关注与帮助!
dfjsifsdf 2025-12-24 14:17:14
成都农商银行天天都通过iPhone客户端发送垃圾信息通知。 现在发的就是什么微信立减金的广告。 每天都发,有时甚至一天几条。 关键农商银行iPhone的app不支持退订这种垃圾信息通知。 要关闭就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里面关闭该app的通知权限。 但是如果系统设置里面关闭了就不能收到任何消息通知,包括和账目有关的所有消息都收不到。 不仅影响资金安全,还影响国家反诈。 有关部门应督促成都农商银行提供退订垃圾信息的功能。

工商银行提前还款等待时间长 已办结 投诉 金融 银行

几年前在中国工商金牛支行办理的购房商业贷款,目前手里有点闲钱想提前还一部分贷款,结果去工行APP预约,9点开始,不到2分钟名额就满了,且等待时间都排到3月2号了,别的银行最多就等待1个月,而且特别好预约,银保监投诉电话也打不通,需求工行能够效仿其他的三大行,别不让老百姓还钱。

东吴人寿保险恶意拒保 已办结 投诉 金融 保险

HBnlw_1726826416 (来自wap) 2025-12-19 22:01:03
百万医疗只管一年的不要买,特别是东吴人寿icon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更不能买,买保险是来抗风险的,没生病该保险公司赚钱,生了病你就该赔,东吴人寿百万医疗坑人骗人。我买了六年的东吴人寿百万医疗,在第三年的时候疫情有做体检,有结节,也挂了专家号去看医生说没事。今年2025年,突然都说有事,保险业务员叫我先医再报,结果东吴人寿的百万医疗拒赔了,说是我没有尽到义务告知,我就投诉了12378。请问保险业务员卖保险的时候从未给我提起过,买了你们的百万医疗,我去医院体检,要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保险合同上有没有写我体检要告知,每年收保险费保险公司发短信又是电话的从未提示过我要告知,怎么责任就在于我身上了,我投诉他们提了要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公司必须要给我道歉,第二,该赔的钱1分不少,第三,我在保险公司还有半年的时间,凭什么退我2025年的保费我不接受?很快分公司的老总就来跟我道歉,赔了我的钱,后面这一条一直拖着不办,还叫熟人打情牌,叫人来劝我说我的病轻,也用不着百万医疗,反正就只有半年了,半年满了,也不会给我续保了,叫我不要告他们,但是我说的最后一条更重要,我想要让买保险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有多么坑人骗人,所以说叫友友们不要买一年的百万医疗,一定要买可以保证续保20年的,现在懂了一点,要是早知道他们的保险只管一年,生了病就不续保,肯定不在他家买百万医疗,当时也有可以续保五六
hRtJB_1765623113 (来自wap) 2025-12-13 18:51:55
本人余坤于2823年11月购买一辆汽车,当时经朋友介绍业务员黄勇办理贷款业务,办理手续前与黄勇沟通提前还款事宜,黄勇说还款半年后可提前还款,不发生其他任何费用及违约金,与黄勇当面沟通清楚后,黄勇拿出合同催促我签字确认,跟我说合同上的条款与他给我说的一致。2025年12月我准备提前还完剩余款项,还款系统上明确需缴纳2010.62元违约金,请问提前还款还有错吗,为什么需要我缴纳违约金,这不是欺诈行为吗,如果以后遇上资金困难无法还款时,是否还要缴纳迟纳违约金?请问监管部门这是奇瑞金融公司的问题还是属下员工在欺骗我?请问国家法律法规哪条规定提前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请问相关部门这些企业和员工就这样无法无天,一同欺诈我们?请问天理何在?恳请国家及政府为我们做主,取消此类不合规、不合理的条款,让我们能随时还款,不承担违约金。本次诉求:1.让我提前还款,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和违约金;2.要求业务员黄勇给我道歉。

动不动手机银行就登不进 已办结 投诉 金融 银行

投诉农业银行,手机银行被限制登录,说需要去网点处理,处理了后,没过几天,又提示手机银行被限制登录,又要求去网点处理。投诉银行过分使用权利,不合理限制客户使用功能,要求银行解除限制。

办理他项权抵押就这么难吗? 已办结 咨询 金融 银行

都江堰恒大云锦华庭好不容易等来了办理房产证的好消息,然房产证是办理了,确在银行环节卡住了,小区其他银行的业主均先后办理了房产证,其他银行也很快办理了抵押手续,业主们都拿到了房产证。 但是中国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的业主们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中国银行光华支行从十月至今都未成把他项权抵押办理完成,难道这个银行要特殊一些,其他银行都能尽快办理,而他们几个月都办理不了,一直压着不给办理,让业主苦等几个月也拿不到房产证,就没有人来管一管

骚扰电话 已办结 投诉 金融 不限

这个骚扰电话一直给我发这个短信,都不认识,还各种骚扰我!麻烦相关领导处理一下,真的很烦
rxDFj_1764643157 (来自wap) 2025-12-03 12:50:51
成都农商银行近期悍然发起所谓“全员上交个人征信报告”行动,名为“自愿配合”,实则利用不对等的职级威压实施“隐性强制”,致使员工毫无拒绝余地。此举是对员工隐私权与信息安全权的粗暴践踏,性质极其恶劣! 法律红线不容试探!该行妄图以“内部家规”凌驾于国家国法之上,公然挑战《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之权威。个人征信属于高度敏感隐私,法律严令禁止非法收集,任何单位绝无权力以行政命令或变相胁迫手段进行全员收缴。 更为荒谬的是,该行无视岗位风险差异,对与信贷业务毫无关联的普通员工实施“一刀切”式搜刮。作为本应严守合规底线的金融机构,成都农商银行对外高喊信息保护,对内却知法犯法、滥用职权,搞“灯下黑”式的双重标准,严重透支了企业的信任根基与职业尊严。 面对员工的强烈反对,相关决策层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我们对此表示极度愤慨并提出严正抗议!强烈呼吁上级监管部门立即雷霆介入,依法叫停并严查这一违法违规乱象,坚决斩断伸向员工隐私的越权之手,还法律以尊严,还员工以公道!
本人的社保卡因长期(最多一年)未使用被宜宾农商银行设置为不进不出,因补贴需要打进社保卡,被告知卡有问题打不进去,后得知是被设置不进不出的管控。 我理解国家反诈的压力,但是你不能为了规避风险就一刀切,人在外地,当地又没有宜宾农商银行,真的很麻烦,并且你设置只进不出的管控不是能更好的管控涉诈资金嘛。 社保卡是特殊的卡种,一般有补贴都会只能打这一种卡,又不能换卡,离宜宾又远,我的钱不管有没有问题都可以进到卡上啊。 一刀切就是远离政策初衷,特别是针对社保卡这一卡种,完全没有考虑到便民。
ZN锌 2025-11-28 00:49:13
新网银行联合金斗云律师事务所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异地冻结微信支付宝支付 2025年10月22日收到微信钱包冻结的通知后经核实,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执行冻结,纠纷一案(2025)川 7101 执保 4882 号, (2025)川 7101财保 4045号 之 七 十 八 ,法院联系电话028-67086676。 一、本人收到通知后,联系通知中提供的法院联系电话028-67086676解释逾期前后多次 与新网银行沟通协商分期还款,均被拒绝,本入失业状态是无力一次性还款。 二、.新网银行2022年12月30日9万借款,已支付68790.34本金,利息15302.67. 利率22.2% 2023年11月12日40906借款,已支付本金30019.40,利息3381.14,利率8.2%, 合计总利息18683.8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新网有笔9万的贷款利息22.2%这属于髙利贷,明显高于国家法定保护利率13.8%,贷款合同为阴阳合同,合同利息模糊与实际支付的22.2%利息差异极大。 三、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邮件或者书面的告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限制,对本人微信钱包进行冻结。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并不在该法院管辖区内。 五、执保是用于已审批案件的执行而网络仲裁中有违法违规的仲裁应当不予支持。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法院在执行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活费用。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未了解案情未对起诉进行审核情况下,为获取不当得利,批量起诉负债人,充当违法高利贷的司法保护伞!本入已在10月26号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确定收到,但是1个月过去仍未做处理。 诉求申请撤销对本人的司法冻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活费用及支付方式!
现代金控投诉者1 2026-02-27 11:13:22
24年底开始用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的POS机收的款项至今没有到账,中间不断地联系客服和服务人员,不是电话打不通就是无人接听。小本生意本就难以维持生计,现在资金不到账现金面临断流,这么长时间一直不处理,不作为,至今没有解决办法, 恳请政府领导关注,给我们做主,还我们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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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sjU_1743640020 2026-02-27 08:15:28
关于离婚析产房屋出售被违规按20%高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诉书 投诉人:*** 身份证号:511***********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张崇明(四川省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投诉事项:投诉张崇明同志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纵容基层税务机关错误适用税收政策,将离婚析产取得的夫妻共同共有房屋,错误视同无偿赠与不动产,强制按全额/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拒绝适用正常财产转让计税规则与1%核定征收,政策适用错误、税负畸高、不合情理、不合法律规定,请求立即纠正、依法依规计税、免征或按正常标准征收个税。 一、房屋基本情况与产权沿革 本人名下位于成都市元益花园5幢单元 楼号 *房屋,产权来源清晰、权属沿革明确: 1. 该房屋初始为夫妻共同共有,原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8130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8131号,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共同偿还贷款、共同装修居住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2. 房屋购置成本:购房款56.337万元,贷款本金39万元,截至拟出售时点剩余贷款约23万元;另投入装修费用约25万元、家电家具等配套费用约5.6万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与长期家庭积蓄投入。 3. 离婚析产后现不动产权证号: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95088号,产权归属本人单独所有,系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离婚财产分割结果。 二、离婚事实与财产分割依据(非赠与、非无偿取得) 本人与对方婚姻存续近20年,因感情破裂经司法程序离婚,相关法律文书真实有效: 1. 离婚法律文书: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No000164)、民事调解书(2023)川0116民初139*号,出具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日。 2. 财产分割方式:案涉元益花园房屋归本人所有;对方另行享有拆迁安置协议项下4套安置房、拆迁补偿款、商业保险、子女抚养费等对应财产权益,系等价财产置换、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绝非无偿赠与、绝非凭空取得房产。 3. 产权原始状态:案涉房屋自购买之日起即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本人自始享有产权份额,并非婚后加名、并非无偿受赠、并非继承取得,与“无偿赠与不动产”无任何法律与事实关联。 三、新政知悉、办税咨询与错误征税告知经过 1. 新政获知:2026年2月9日,成都五城区执行房产交易税收新政,网传“离婚所得房屋再出售按20%征收个税”,本人因计划出售案涉房屋,高度关注并前往窗口核实。 2. 窗口咨询:2026年2月13日,本人前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武侯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案涉离婚析产房屋,按无偿赠与认定、按赠与标准征收个税,不适用普通二手房差额计税与1%核定征收。 3. 正式通知:2026年2月26日,武侯区交易中心税务人员通过固定电话028-85265291正式告知本人,案涉房屋必须按20%高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基层窗口无调整权限、无决定权。 四、税费测算与不合理性说明 案涉房屋当前市场估价约109万元,按税务机关错误口径测算: 1. 简单差额计算:109万元−56.337万元=52.663万元,分割份额计26.331万元,按20%计税=5.266万元。 2. 核心不合理:该计算未扣除银行贷款利息、装修费用、交易税费等合理成本;且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价置换取得的房屋,错误等同于无偿赠与,完全无视本人20年婚姻存续、共同还贷、共同出资、共同居住的事实,无视房屋系本人毕生积蓄与家庭劳动所得,并非“无偿所得”,高额个税严重超出合理负担,显失公平。 五、政策依据与税务机关适用错误说明 本人严格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文件,基层税务机关及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执行明显错误: 1. 有效政策依据: - 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款明确: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办理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再出售应按财产转让所得正常计税,而非视同赠与。 - 国税发〔2006〕144号针对“无偿赠与不动产”,不适用于离婚析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形,文件适用对象与前提完全不符。 2. 政策适用错误: - 离婚析产≠无偿赠与,二者法律性质、取得方式、对价基础完全不同; - 本人自始享有共有份额、以其他财产权益置换取得完整产权,不属于无偿受赠,不得套用赠与不动产20%个税规则; - 房屋符合“按原购房时间计算购房年限”,应依法认定购房时间、核算原值与合理费用,符合条件应适用满五唯一免征、不符合则可差额计税或1%核定征收,禁止一刀切按20%高税征收。 六、投诉理由与核心诉求 (一)投诉被投诉人张崇明同志不作为、乱作为 1. 政策执行层层加码、口径错误,省局未及时纠正基层错误认定,未统一规范离婚析产房屋个税执行标准,属于履职不作为。 2. 无视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机械套用赠与税收政策,扩大20%高税适用范围,侵害纳税人合法财产权益,属于征管乱作为。 3. 基层窗口明确“无决定权、需上级决策”,省局主要负责人未履职督导、未纠错纠偏,导致纳税人投诉无门、合理诉求被推诿。 (二)明确整改诉求 1. 立即纠正错误认定:撤销“视同无偿赠与”认定,确认案涉房屋为离婚析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适用正常二手房财产转让个税政策。 2. 依法依规计税:允许扣除购房原值、贷款利息、装修费用、交易税费等合理成本;符合条件则适用满五唯一免征个税;不符合则按规定差额计税或1%核定征收,禁止按20%高税率强制征收。 3. 明确书面答复:责成四川省税务局、武侯区税务部门限期对本人诉求作出书面正式回复,明确计税口径、税费标准、办理流程,不得推诿、不得层层转办、不得再次按错误口径执行。 4. 规范政策执行:督促四川省税务局统一全省离婚析产房屋交易个税执行标准,严格遵照国税发〔2009〕121号、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适用范围,杜绝一刀切、乱认定、乱征税。 本人所述全部事实真实、证据完整(不动产权证、法院调解书、离婚证明书、贷款合同、装修凭证、办税咨询记录、通话记录等),愿意配合核查。恳请上级部门依法监督、立即纠错、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合法财产被不合理高额征税。 投诉人(签字):*** 日期: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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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eTm_1769138760 2026-01-26 13:03:31
很多骗子公司通过电话营销,网上营销卖一种所谓的“机动车统筹险”,消费者以为自己买的是正规保险,结果上当受骗,地方金融局以卖的不是正规保险为由不予监管。公安局又因涉案金额不够为由不予立案。到底应该那个部门负责,请省上各部门商量出一个办法,网上搜索自2024年起全国几千家公司在以这种方式诈骗,受害群众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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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咨询

gKIkT_1769243055 2026-01-24 16:35:32
成都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贷款年利率13.80%,还需抵押房产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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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wOZ_1769049160 2026-01-22 13:00:03
2025年5月跌倒受伤,住院治疗并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报损。6月17日前伤还在治疗过程中,再次跌倒受伤。继续住院治疗并报保险公司。7月初,伤痕基本消除,向保险公司报送理赔申请材料。保险公司人员找各种借口拖延办理。到12月底,无结果,无应答,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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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7512 2026-01-20 17:52:58
本人2023年12月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本金19.3万元,已偿还11.7万元,剩余本金约7.5万元。 2024年起受经济环境影响,本人收入下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本人始终主动与银行沟通,未失联,具备还款意愿。新网银行代理方提出和解方案,要求一次性首付五至七万元,后续月供四千元以上,且继续计收罚息。经测算该方案综合年化成本约百分之四十二,高于司法参考利率上限。该首付与月供安排超出承受能力。银行代理方多次短信表示将对抵押车辆采取措施。该车辆为本人主要通勤工具,影响后续履约。抵押权实现应经法定程序。根据银发二零二二第一百九十二号文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银行应对受困借款人给予展期、减免费等支持。新网银行现有方案未体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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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诉阳光保险公司

bDtli_1753778716 2026-01-20 13:53:03
交强险为什么要强制购买,强制购买可以,可是到了保险公司理赔时,就不想理赔了。我2023年12月23日在我们镇上发生交通事故,我骑一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相碰,我的主质,对方次质,我一共用了14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我就找对方的交强险阳光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员算了一下可以理赔2万多一点,叫我签字就可以打款。可是我有一想,我的腿伤得这么严重,可能能评上伤残等级,当时我就没签字理赔,我就跟理赔员说我要求等伤好了后去做伤残鉴定,问理赔员应找哪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理赔员说你随便找一家就可以了。可是我前段时间去成都清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了一处8级,一处9级,我交给理赔员鉴定报告,理赔员就不承认了,又要求重新鉴定,这不是耍赖吗?不想理赔吗,这我应该怎么办,就问尊敬的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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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TMW_1668000604 2026-01-20 12:24:47
三台县芦溪镇先成丽景天下15幢2单元16楼3号房于2026年1月15日还完房贷,农业银行至今没给客户不动产权证。客户要交易没法办理,国家银行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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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iDl_1644497375 2026-01-18 13:07:30
本人于2025年4月在自有商铺注册了一家主营设计业务的公司,并计划后续增加原创文创产品的网络销售业务。由于商标申请需提前进行,公司注册后才开始装修。2025年9月底,我在成都农商银行商贸城支行申请开立对公账户。当时银行业务员答复将在10月底办理,但到11月初仍未办理。我致电咨询后,被告知中间还间隔了一个客户。考虑到12月银行可能处于年终总结阶段,因此未再催促。2026年1月,银行工作人员前来拍照后告知审核未通过,原因是办公场地太过简单,称只有一张沙发。实际上,我们有专门知名品牌定制的展示柜及办公桌等办公设施,沙发仅用于接待客户。我理解国家和银行对利用对公账户实施诈骗的审核非常必要。但作为初创设计企业,现有办公场地虽较为简陋、空间有限,但已满足当前使用需求。不能仅因“场地太过简单”而一再推诿,且等待时间过长,恳请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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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kFT_1767067283 2025-12-30 12:07:13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为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车险相关服务的从业者何永江,2024年9 - 10月,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曾明确承认拖欠我司服务费用共计236263万元,双方就此并无异议。但在2025年上周星期五(可补充具体日期),该公司突然改口,声称不拖欠相关费用,并要求我本人自行向税务局索要款项,还将该笔费用歪曲为车船税返点。 事实上,我与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是车险服务合作关系,主要为其提供车险相关服务工作,并非涉及车船税返点业务,且我与税务局之间无任何直接业务往来,该公司的说法毫无事实依据,属于无故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的行为。 此前我已多次就费用支付问题与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沟通,均未得到解决,此次对方的出尔反尔,更是让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也对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 恳请领导关注此事,协调简阳太平洋保险公司按此前确认的金额支付拖欠的236263万元服务费,维护普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我可提供双方沟通记录、服务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随时配合调查核实。 感谢领导的关注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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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jsifsdf 2025-12-24 14:17:14
成都农商银行天天都通过iPhone客户端发送垃圾信息通知。 现在发的就是什么微信立减金的广告。 每天都发,有时甚至一天几条。 关键农商银行iPhone的app不支持退订这种垃圾信息通知。 要关闭就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里面关闭该app的通知权限。 但是如果系统设置里面关闭了就不能收到任何消息通知,包括和账目有关的所有消息都收不到。 不仅影响资金安全,还影响国家反诈。 有关部门应督促成都农商银行提供退订垃圾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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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vUq_1627364063 2025-12-23 17:01:29
几年前在中国工商金牛支行办理的购房商业贷款,目前手里有点闲钱想提前还一部分贷款,结果去工行APP预约,9点开始,不到2分钟名额就满了,且等待时间都排到3月2号了,别的银行最多就等待1个月,而且特别好预约,银保监投诉电话也打不通,需求工行能够效仿其他的三大行,别不让老百姓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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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nlw_1726826416 2025-12-19 22:01:03
百万医疗只管一年的不要买,特别是东吴人寿icon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更不能买,买保险是来抗风险的,没生病该保险公司赚钱,生了病你就该赔,东吴人寿百万医疗坑人骗人。我买了六年的东吴人寿百万医疗,在第三年的时候疫情有做体检,有结节,也挂了专家号去看医生说没事。今年2025年,突然都说有事,保险业务员叫我先医再报,结果东吴人寿的百万医疗拒赔了,说是我没有尽到义务告知,我就投诉了12378。请问保险业务员卖保险的时候从未给我提起过,买了你们的百万医疗,我去医院体检,要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保险合同上有没有写我体检要告知,每年收保险费保险公司发短信又是电话的从未提示过我要告知,怎么责任就在于我身上了,我投诉他们提了要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公司必须要给我道歉,第二,该赔的钱1分不少,第三,我在保险公司还有半年的时间,凭什么退我2025年的保费我不接受?很快分公司的老总就来跟我道歉,赔了我的钱,后面这一条一直拖着不办,还叫熟人打情牌,叫人来劝我说我的病轻,也用不着百万医疗,反正就只有半年了,半年满了,也不会给我续保了,叫我不要告他们,但是我说的最后一条更重要,我想要让买保险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有多么坑人骗人,所以说叫友友们不要买一年的百万医疗,一定要买可以保证续保20年的,现在懂了一点,要是早知道他们的保险只管一年,生了病就不续保,肯定不在他家买百万医疗,当时也有可以续保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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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tJB_1765623113 2025-12-13 18:51:55
本人余坤于2823年11月购买一辆汽车,当时经朋友介绍业务员黄勇办理贷款业务,办理手续前与黄勇沟通提前还款事宜,黄勇说还款半年后可提前还款,不发生其他任何费用及违约金,与黄勇当面沟通清楚后,黄勇拿出合同催促我签字确认,跟我说合同上的条款与他给我说的一致。2025年12月我准备提前还完剩余款项,还款系统上明确需缴纳2010.62元违约金,请问提前还款还有错吗,为什么需要我缴纳违约金,这不是欺诈行为吗,如果以后遇上资金困难无法还款时,是否还要缴纳迟纳违约金?请问监管部门这是奇瑞金融公司的问题还是属下员工在欺骗我?请问国家法律法规哪条规定提前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请问相关部门这些企业和员工就这样无法无天,一同欺诈我们?请问天理何在?恳请国家及政府为我们做主,取消此类不合规、不合理的条款,让我们能随时还款,不承担违约金。本次诉求:1.让我提前还款,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和违约金;2.要求业务员黄勇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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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JkA_1655793360 2025-12-13 12:37:03
投诉农业银行,手机银行被限制登录,说需要去网点处理,处理了后,没过几天,又提示手机银行被限制登录,又要求去网点处理。投诉银行过分使用权利,不合理限制客户使用功能,要求银行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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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tBb_1636259993 2025-12-09 21:40:27
都江堰恒大云锦华庭好不容易等来了办理房产证的好消息,然房产证是办理了,确在银行环节卡住了,小区其他银行的业主均先后办理了房产证,其他银行也很快办理了抵押手续,业主们都拿到了房产证。 但是中国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的业主们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中国银行光华支行从十月至今都未成把他项权抵押办理完成,难道这个银行要特殊一些,其他银行都能尽快办理,而他们几个月都办理不了,一直压着不给办理,让业主苦等几个月也拿不到房产证,就没有人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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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骚扰电话

oStwe_1700976646 2025-12-09 14:44:36
这个骚扰电话一直给我发这个短信,都不认识,还各种骚扰我!麻烦相关领导处理一下,真的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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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DFj_1764643157 2025-12-03 12:50:51
成都农商银行近期悍然发起所谓“全员上交个人征信报告”行动,名为“自愿配合”,实则利用不对等的职级威压实施“隐性强制”,致使员工毫无拒绝余地。此举是对员工隐私权与信息安全权的粗暴践踏,性质极其恶劣! 法律红线不容试探!该行妄图以“内部家规”凌驾于国家国法之上,公然挑战《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之权威。个人征信属于高度敏感隐私,法律严令禁止非法收集,任何单位绝无权力以行政命令或变相胁迫手段进行全员收缴。 更为荒谬的是,该行无视岗位风险差异,对与信贷业务毫无关联的普通员工实施“一刀切”式搜刮。作为本应严守合规底线的金融机构,成都农商银行对外高喊信息保护,对内却知法犯法、滥用职权,搞“灯下黑”式的双重标准,严重透支了企业的信任根基与职业尊严。 面对员工的强烈反对,相关决策层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我们对此表示极度愤慨并提出严正抗议!强烈呼吁上级监管部门立即雷霆介入,依法叫停并严查这一违法违规乱象,坚决斩断伸向员工隐私的越权之手,还法律以尊严,还员工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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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Ujm_1764638302 2025-12-02 09:29:22
本人的社保卡因长期(最多一年)未使用被宜宾农商银行设置为不进不出,因补贴需要打进社保卡,被告知卡有问题打不进去,后得知是被设置不进不出的管控。 我理解国家反诈的压力,但是你不能为了规避风险就一刀切,人在外地,当地又没有宜宾农商银行,真的很麻烦,并且你设置只进不出的管控不是能更好的管控涉诈资金嘛。 社保卡是特殊的卡种,一般有补贴都会只能打这一种卡,又不能换卡,离宜宾又远,我的钱不管有没有问题都可以进到卡上啊。 一刀切就是远离政策初衷,特别是针对社保卡这一卡种,完全没有考虑到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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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锌 2025-11-28 00:49:13
新网银行联合金斗云律师事务所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异地冻结微信支付宝支付 2025年10月22日收到微信钱包冻结的通知后经核实,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执行冻结,纠纷一案(2025)川 7101 执保 4882 号, (2025)川 7101财保 4045号 之 七 十 八 ,法院联系电话028-67086676。 一、本人收到通知后,联系通知中提供的法院联系电话028-67086676解释逾期前后多次 与新网银行沟通协商分期还款,均被拒绝,本入失业状态是无力一次性还款。 二、.新网银行2022年12月30日9万借款,已支付68790.34本金,利息15302.67. 利率22.2% 2023年11月12日40906借款,已支付本金30019.40,利息3381.14,利率8.2%, 合计总利息18683.8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新网有笔9万的贷款利息22.2%这属于髙利贷,明显高于国家法定保护利率13.8%,贷款合同为阴阳合同,合同利息模糊与实际支付的22.2%利息差异极大。 三、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邮件或者书面的告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限制,对本人微信钱包进行冻结。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并不在该法院管辖区内。 五、执保是用于已审批案件的执行而网络仲裁中有违法违规的仲裁应当不予支持。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法院在执行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活费用。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未了解案情未对起诉进行审核情况下,为获取不当得利,批量起诉负债人,充当违法高利贷的司法保护伞!本入已在10月26号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确定收到,但是1个月过去仍未做处理。 诉求申请撤销对本人的司法冻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活费用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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