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农民打扰领导了。按理来说,农民没资格直接给省金融管理局投诉。但不得已,也要把笑话讲给你们听,我附有图片,耽误你们喝茶的时间请认真看。
事情经过:本人唐亮,男,岳池县酉溪镇人,身份证号:512923....3711。
2015年3月1日,我在四川岳池农村商业银行恐龙乡网点存入现金100000元,当场明确要求办理定期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办理10年期定期,建议办理1年期定期并自动转存,我表示同意。
本人长期务农,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视力不佳,当时未仔细核对单据,被工作人员实际办理为活期存款,本人长期不知情。
2026年3月6日,我到银行办理取款时,保安发现的并非定期存款,导致我遭受较大利息损失。
此后我多次到恐龙信用社沟通协商,工作人员态度敷衍,先后以“记不清”“没印象”为由推脱责任。在我反映问题后,相关人员未正面解决问题,反而颠倒是非,虚假回复,对我造成极大困扰与精神压力。
我已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岳池农商银行未主动与我联系核实情况,存在回复不实、形式化处理问题,未真正解决群众诉求。
根据金融管理相关规定,银行对储户负有明确告知、提示核对、合规办理业务的义务。该网点未履行告知与核对义务,属于违规操作、严重失职。
现本人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请岳池农商银行按照10万元、1年期定期自动转存的标准,足额补足活期与定期之间的利息差额。
2. 请相关部门对岳池农商银行、酉溪支行、恐龙信用社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此次业务办理中的违规失职行为进行全面核查,依规依纪处理。
3. 严肃纠正银行推诿扯皮、敷衍群众、泄露信息等问题,维护储户合法权益与金融秩序。
此前银行曾提出补偿数千元,我未同意。我投诉后,银行方不再理会,态度强硬。该网点此前已发生过类似业务办理错误、损害储户利益的情况,并非个例。
恳请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公正处理、为民办实事,不要让群众求助无门。
虚假回复重点来了:
一、我报警,派出所说的属于经济纠纷,没有管,并非回复的,我报警后,派出所协调了。
二、4月8号回复我的,落款时间为3月26日,我反应了后3月27日才转交给广安农商银行?26日都已经提前调查起草回复了?是否为虚假回复?提前阴谋?阳奉阴违?
三、明确告知了,我是残疾人,在农村,没有公交车,我状态不好时出不了门,回复我的让我去支行?我拒绝了?麻烦你们出示证据。
四、再看看4月7日的一个回复,让我有诉求和酉溪支行联系?请问这是哪个领导回复的?我说了我逐级反应了,没有应诉求。我才逐级反应的,我也不知道回复我的人员是怎么上岗的?天方夜谭。
请问有错就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不就好了?毛主席说过,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要怕犯错,要及时承认错误,改正错误?你们的党员学习教育?忘了?还是根本就没参与?只负责陪领导吃喝?拍马屁?去了?
回复前自称岳池金融局的来我家里了解情况,我如实告知,10多年前,让我签字时就是一个空白单子,工作人员也承认了,以前是这样的,她们都知道,说现在都是清楚告知了,不会有以前的那种空白单子了。我也说了你们找出一个10万元到柜台存5年活期的给我看下,均回复,这个没法查证。
我真晓不得你们的四川农商银行的入职要求是什么?是从上到下一错再错??包庇下属?工资到手?出门旅游?假期到了?回办公室喝茶看报纸就下班胡吃海喝??你们调调监控,看看这几个行长、工作人员?是不是下班就上公车?去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