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举报四川电视台(SCTV-4、公共、四川观察等频道)在2018年住房限购515新政后,对办公类房产进行失实报道,误导受众,造成百姓对办公类房产认知错误,利益受损。
新闻中,围绕“住房限购,买不到住宅转而买公寓“”限购之下,公寓走俏“展开,将办公类房产称为“公寓”,并通过暗访形式向受众展示房产销售方视角,并由此连线专家(刘璐)发表误导性言论,让我们错误的认为,40年产权的“公寓”产品有住宅的配套和居住属性。
早在2017年3月份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一进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改变为居住用途;不得采用住宅套形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
2014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规定:公寓属于住宅的一种形式,属于居住建筑,可以居住。
在商业地产供大于求、库存积压的市场环境与住宅限购、摇号背景下,部分开发商将写字楼内部分割成小单元,包装成类住宅,借“公寓”之名,打着“不限购、不摇号”的旗号进行一些列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以达到迅速销售转嫁风险、利益最大化目的,导致近几年来大量业主维权。而四川电视台在住宅限购期间做失实新闻报道,相当于帮助办公项目打了一条免费的虚假广告,对于公众来说,电视报道具有权威性,也最希望听到专家和学者的声音,在民众疑惑甚至面临恐慌时,专家的言语和指导有时候至关重要。不实的新闻报道比虚假广告更为恶劣,覆盖面更广、影响更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新闻从业人员和媒体机构恪守的基本准则。新闻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传播国家大政方针的重要渠道,是思想政治工作、民生问题的重要阵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传达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无论是电视台还是专家,在公众平台发表言论时应当更为审慎、严谨。如果不严格把关,就会造成失实报道,这些报道一经传播、转载便会导致受众认知偏差,对社会对百姓造成伤害,同时也影响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
四川电视台在报道这一产品时,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房地产政策,误导受众,造成认知错误,作为官媒,有推卸不掉的责任!请相关部门调查,做出处理,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