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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安全隐患 待处理 投诉 企业 其他问题

13438279103 2026-01-14 12:45:43
成都市崇州市大划街道“崇州鑫源生物原料”厂作业前未对设备、工具、环境等进行安排评估就开始上、卸货。操作人员操作叉车等机械时未对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的巡查,也未按要求对车辆、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隐患严重。

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 待处理 建言 教育 培训机构

成都市电工特种作业考试长期无号,预约公示不透明,实操考试跟不上报考人数,无法满足考试人需求。可否可以把考试比例和人数优化一下,满足考试需求,提前通知考生报考?

在建工程霸占-省国道漠视人民生命及财产! 已受理 投诉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尊敬的四川省省党委、人民政府、交通厅、应急管理厅安委会及各级领导 您们好 ! 一、关于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我于12月3日因公事省外《弘扬工匠精神·建设技能中国》出差交流〈广西-西昌〉共1000公里左右。然而途径凉山州普格县境内G248国道过境《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本是西部地区大动脉而沿途出现上千车辆被堵城长龙长达几公里每天可影响上万人出行、等待晚18点左右到20.00点左右被堵长达两小时左右放行…… 现对普格县花山镇境内在建施工方霸占-省国道正常通勤道路地名〈洛乌沟沿河道区域〉附近路段被开设临时通道不具备非正常通行条件未清整导致本车辆多处受损需赔偿损失进行投诉!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也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 因此公民在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时,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四〉法律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2、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和第一百零五条〈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西昌12月4日车辆经保险公司授权第三方评估购买配件-16日维修完毕。为避免造成第二次重大伤害事故西昌离境其耽误行程合计13天…… 六、公共安全问题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防死守惨痛的曾经发生最近10多年前后凉山州《西昌塑像酒店两次附近的火灾事件·西昌大巷口眼镜店火灾事件·西昌长安农贸市场的〈火灾事件·天桥事件〉·木里县3.31森林火灾事件·西昌3.31森林火灾事件·冕宁县森林火灾事件·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等事件悲剧重演、特请求《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委会 》派遣专家调查组成员跟进调查处理! 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追根溯源源于“本次事件已超过30天相关部门无跟进衡迹 ! 在建工程方和普格县《交通局·县养护中心》目前还存在霸占省国道处开辅道点未设〈晚18-早上7时〉无太阳能亮化工程标牌警示”甚至以工程停工威胁恐吓已车辆过境者! 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搪塞、东扯葫芦西扯瓜、履职尽责、失责追责、监管失责、渎职追责…… 八、故通过热线求助、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为感! 2026年元月10日持续跟进〈中华教育新闻采访〉报道

尊敬的领导您好!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不限

今年有很多地方烟花炮竹都解封了,为什么各地方的应急部门都把名额控制在他们手上,拿出来卖钱,这是自由市场,人人都可去办证,只须要,场地复合条件都可经营,为啥应急局要限制名额是什么意思,还有的地方,一个名额几十万,还有南部县王家镇,党委书记都决定只设两个点,往年一个镇十个点,安全各方面都作的很好,今年为什么只设两个点,这个易燃易爆,严禁人员秘积的位置,还要设成象大型超市那样的卖场,一但发生意外谁来负责,还什么经王家镇党委成员决定,我们可以听你的决定,但是我们决定风险你党委书记来成担,请问你作为党委书记,怎么会想出这样愚蠢的办法,让老百姓来遭秧,你们拿作拿税人的钱,也为人民办点实际的事,我们老百姓真的没地方喊冤?
低压电工的实操考试进程很慢,预约考场又特别困难,理论考试完快两个月了,都没有放出来实操的考场安排,(说的是成都市的考场还没有建好,老系统的人还没有考完,老系统考完了才考新系统的学员,一天也就考几十个人),脱产准备考试很无奈,不确定性太大,建议周六能安排上理论考试,方便广大考生约考,谢谢。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效期 已办结 咨询 教育 不限

领导您好! 我的注安证书注册到期日是2027年,请问下如何取得继续教育学时?是否是在注册到期日之前必须续期。谢谢

低压电工证考取问题 已办结 咨询 就业 特殊工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低压电工证考证的问题。我们现在处于新旧政策交替时期,根据最新政策要求我们好像好没有地方实操考试,理论考试考点成都地区严重不足不足。就是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我想咨询下面几点。一、我们培训合格后,这个培训合格的有效期(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参加完考试,否则需要重新参加培训)二、关于成都地区理论考点不足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在川内其它地区参加考试。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实操考试有没有时间限制(因为现在没有实操考点,所以我们不能自己把握时间)三、关于实操考点确定问题,还有就是目前待考实操人数过多,无法预约问题。希望领导们站在我们的角度考虑一下,作出符合当下最切合实际的政策方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换证难! 已办结 求助 就业 不限

尊敬的应急管理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成都市一名普通市民,目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将于2025年11月到期。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反映近期关于安全生产考试“考培分离”政策实施时间调整所带来的问题,并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并协助解决我们考生面临的困难。 首先,我对贵部门推行“考培分离”政策表示理解与支持,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提升考试的公信力和专业性。根据贵部门于2025年8月发布的公告,该政策原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我原已根据这一时间安排,计划在9月中下旬完成考试,以确保在证书到期前顺利换证。 然而,贵部门于2025年9月10日突然发布新公告,宣布自9月11日起提前执行“考培分离”政策。这一突然调整打乱了我的考试计划,导致我无法按原定时间参加考试。更严重的是,政策实施后,成都市范围内仅保留了两个承担考试任务的考点,造成考生约考极度困难,培训资源也变得十分紧张。 目前,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将于11月到期,时间紧迫。由于考点大幅减少,我在10月的约考过程中遇到了极大阻力,多次尝试均未能成功预约。若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考试和换证,将直接影响我的正常工作与就业资格,给我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职业发展障碍。 在此,我恳请贵部门能够考虑到政策调整对考生带来的实际影响,并建议如下: 1. 为受影响的考生提供过渡期解决方案,例如增设临时考点、增加考试场次或延长现有考生的换证期限; 2. 优化约考系统,提升约考效率,确保考生能够在证书到期前顺利参加考试; 3. 加强对政策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种作业证复审 已办结 投诉 教育 培训机构

MbhGR_1760258157 (来自wap) 2025-10-12 16:36:07
四川现在高低压电工复审不了,证件快过期了怎么办?希望省应急管理厅能出来正面回答一下。
WCXHt_1760241326 (来自wap) 2025-10-12 11:56:02
应急管理部门近期下发了关于执行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的规定,没有通过验收的考试点暂停考试,我们攀枝花市没有一家考点通过验收,这直接导致众多考生无处考试,面临证件过期不审的风险,尤其是证件即将到期的考生,这个新规定没有考虑是否便民,应该是新的考点通过验收可以开始培训考试后再关停不合格的考点,不中断考试。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证件过期,这个责任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请相关部门及时恢复考试

蓬安县罗家镇政府对上报安全问题视而不见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公路建设维修

破谎寻真者 2025-10-11 19:57:43
“民呼”有回应,“隐患”无人管?蓬安县罗家镇政府对上报安全问题视而不见 2025年8月18日,本人反映蓬安县罗家镇中华至幸福村公路存在5项安全隐患问题,罗家镇政府于9月17日以《蓬罗府信处(2025)20号》文件答复,承诺对垮空路段维修、增设防护栏及申请路面加宽纳入规划。但截至目前,已近两个月,答复中的承诺全成“空头支票”,安全隐患不仅未消除,反而因拖延愈发危险: 1. 垮空路段无任何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至今为零:答复称“镇政府将对塌方路段维修”,但当前垮空路段仍处于无警示、无围挡状态,车辆行人通行时随时面临坍塌风险。近两个月的等待中,未见到任何施工人员或准备工作,镇政府对“防坍塌”这一紧急安全隐患的漠视,已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2. 滑坡泥石堆积路面,阻碍通行且加剧风险:路面滑坡泥石堆积问题,如今已占据半幅路面,既影响车辆会车,又可能因雨水浸泡进一步侵蚀路基。至今未处理更别提主动处理新增的滑坡泥石,完全未履行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3. 镇政府安全意识严重缺失,承诺沦为形式:从“垮空路段不设警示”到“滑坡泥石不清理”,可见罗家镇政府对公路安全隐患的重视度几乎为“零”。所谓“纳入规划”“申请指标”,更像是敷衍的借口——对已明确的紧急隐患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新增风险视而不见,这绝非“重视安全”应有的态度。 4. 严重背离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流程形同虚设:根据公开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需做到“隐患建档、整改督办、验收销号”。但就该路段问题: (1)若已建档,为何近两个月无任何整改动作? (2)若有整改督办,为何连最基础的警示标志都未设置? (3)所谓“机制”是否仅停留在文件上,未真正落地执行? 群众的出行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罗家镇政府的拖延与漠视,已严重影响老百姓的正常出行。请上级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督促罗家镇政府:①及时设置垮空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挡;②及时清理滑坡泥石;③公开该路段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督办记录,给沿线群众一个安全、明确的答复!

应急管理的低压电工 已办结 咨询 就业 特殊工种

过期复审,需要按照新训的方案执行,个人觉得这种方式不妥当,新训需要线下培训一个礼拜以上,试问参加工作的人哪个单位允许一个礼拜以上不在岗位,苦了上班的人

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 已办结 投诉 企业 其他问题

再次投诉信 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投 诉 人:王芹(死者李豪生前之妻) 被投诉人: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岛公司”) 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消极冷漠对待死者亲属。 尊敬的省厅领导, 您好! 今再次来信投诉:“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刻意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且对死者李豪亲属冷漠对待,毫无央国企的担当行为。 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商业楼产权人是“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是该商业楼的管理人,且两者均为央国企背景。 2024年7月31日上午,李豪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人人乐”商超二楼强电室工作场所从事电工作业时,突发意外死亡。 我们接到第一通知是“触电”意外,见到尸体已是在殡仪馆。 商场全程有监控,意外发生后,但管理人“侠客岛公司”一直迟迟未发现。间隔超过35分钟才有在场其他务工人员发现后打120,待救护车一分多钟时间就到场后,李豪已停止呼吸。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从而导致李豪最终死亡的后果。 李豪死亡时年仅29岁,身上也多处是伤,至今真实死因不明。 死前正在备孕中,遗憾后人也未有怀上。 “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从头至尾,从未露面面对亲属解决问题,且态度相当冷漠,毫无人道关怀。 在李豪父母、岳父母、妻子等极度悲恸且孤立无援处境下,仅有工程总包方四川精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部分人道援助,且附有很多条件,包括不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等,以达到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李豪母亲曾多次哭晕倒地,王芹也因此事故患上严重抑郁症,至今一度屡屡失眠难安。 后多次要求足额补偿赔偿,至今“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不予面对,冷漠应对李豪亲属诉求,毫无人道关怀表现,丝毫没有央国企的担当与作为。 2025年5月29日,我们曾不得已来信向贵厅投诉过,望相关部门全面介入,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但贵厅上次说转交市局全面处理,但市局依然以我方已经起诉为由,推诿不追究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已经属于多次不作为行为。 我们起诉目的:是为了让法院开具调查令,以查明李豪具体死因。随后发现“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还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李豪死因至今不能查明,现我们也已从武侯法院撤诉。 今不得已再次来信投诉,并恳请省厅部门引起足够重视,望能亲自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并望能亲自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充分补偿赔偿事宜。以规避下级部门屡屡不作为。 此致 投诉人:王芹 日 期:2025年7月19日

关于加强四川省废旧厂房安全管理的建议 已办结 建言 卫生健康 公共卫生安全

nVCay_1724058576 (来自wap) 2025-07-25 17:17:25
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您好!2010年7月份,北京一位名叫喻学轩的20岁小伙子,受某民间地铁爱好者网站管理者唆使,私自探访北京地铁大兴线新宫站在建工地,不幸遭遇意外身亡。而在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东北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6名大三学生在教师带领下,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当他们在浮选槽上方格栅板平台观摩浮选工艺时,格栅板突然整体脱落,6名学生及1名带队教师瞬间坠入充满黏稠矿浆的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此次内蒙古发生的突发事件,着实令人痛心疾首。它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对于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重缺失。格栅板这样的关键设施,本应定期检查维护,却出现整体脱落的情况,这反映出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潜在危险缺乏足够重视。这也警示我们,无论是企业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能有丝毫懈怠,否则类似的悲剧就可能再次上演。而在网上,确实存在一些博主,特别热衷于探访国内各城市废弃医院、废弃厂房等。许多废弃厂房由于常年无人使用,又缺乏安保人员管理,现场周围也没有围栏进行围挡。这使得一些喜欢“探险”的博主,轻易就能闯入这些地方,只为拍摄照片或视频分享在网络平台。我认为,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应考虑统计一下全省有多少这样的废旧厂房(像成都“东郊记忆”那种经过重新打造、具备安全保障的除外)。毕竟,长期不使用的废旧厂房确实存在诸多危险,比如建筑结构老化、存在坍塌风险,内部可能残留有害物质,还有可能隐藏着其他未知的安全隐患。如果有人贸然探访,且探访人员不特别重视安全的话,极有可能发生类似于喻学轩事件或“6 名大学生在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中坠落溺亡”的不幸事件。以上仅为我的个人建议,望能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热心网民“地铁达人守望者”的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政府包庇 已办结 投诉 企业 其他问题

fawefsc 2025-07-23 13:06:24
江源街道石鱼村13组之前那个污染环境的企业搬离了,厂房又租给了一个“三无”企业,新来的企业安全隐患严重,里面已经出现过小的安全事故了,不知道政府知不知道,再这样包庇下去等以后出了大事故谁也跑不掉。那个厂房还是违法建设,当地政府也不管。

加强应对家乡四川旱情危机 已办结 建言 旅游 不限

鉴家乡四川遭遇旱情危机; 建议公益等举一反三助力发挥作用支持抗旱,助力灾后重建与技术推广。毕竟多一些资金好办事。

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 已办结 投诉 企业 监管执法

投诉信 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投 诉 人:王芹(死者李豪生前之妻) 被投诉人: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岛公司”) 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消极冷漠对待死者亲属。 尊敬的省厅领导, 您好! 今来信主要投诉:“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刻意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且对死者李豪亲属冷漠对待,毫无央国企的担当行为。 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商业楼产权人是“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是该商业楼的管理人,且两者均为央国企背景。 2024年7月31日上午,李豪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人人乐”商超二楼强电室工作场所从事电工作业时,突发意外死亡。 我们接到第一通知是“触电”意外,见到尸体已是在殡仪馆。 商场全程有监控,但意外发生后,管理人“侠客岛公司”一直迟迟未发现。间隔超过35分钟才有在场其他务工人员发现后打120,待救护车一分多钟到场时李豪已停止呼吸。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从而导致李豪最终死亡的后果。 李豪死亡时年仅29岁,身上也多处是伤,至今真实死因不明。 死前正在备孕中,遗憾后人也未怀上。 在李豪父母、岳父母、妻子等极度悲恸且孤立无援处境下,至始至今,从不露面不解决问题,且态度相当冷漠,毫无人道关怀。“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为规避事故责任,仅让工程总包方给予部分人道援助,且附有很多条件,包括不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等,以达到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李豪母亲曾多次哭晕倒地,王芹也因此事故患上严重抑郁症,至今一度屡屡失眠难安。 后多次要求足额补偿赔偿,至今“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不予面对,冷漠应对李豪亲属诉求,毫无人道关怀表现,丝毫没有央国企的担当与作为。 今不得已来信投诉,望相关部门全面介入,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 并恳请省厅部门协助,妥善处理亲属充分补偿赔偿事宜。 此致 投诉人:王芹 日 期:2025年6月4日

焊工证 初次领证与年审有效期 已办结 建言 就业 特殊工种

QLMZl_1717726939 (来自wap) 2025-03-17 18:48:36
焊工证多次考试、年审六年又重新领新证,以经过几十年的反复,希望能象驾照一样,初次领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领一次证一阶段多久审,二阶段多久审有效期到七十岁或六十五岁,因退休延长的原因吧。年审只要用工单位盖章证明和区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就可以,应急部门便民窗口随到随审立即拿证,这样可以方便群众,减少很大一笔审证费用。减少无证上岗风险。增加就业。

电工证何时延期 已办结 建言 就业 特殊工种

延迟退休政策出来了。男人六十三退休。而电工证到六十岁就失效。单位要求有电工证才能上岗。电工证好久才能延期。好就业。谢谢!

消防员退役转岗安置 已办结 建言 就业 退伍退休军人安置

消防员转岗安置政策落地落实,不是上面政策文件下发到地方了就是这个工作已经落实好了,具体干了那些工作,我们作为具体负责实施的单位,要为消防员转岗安置的同志好好谋划。

[待回复] 安全隐患

13438279103 2026-01-14 12:45:43
成都市崇州市大划街道“崇州鑫源生物原料”厂作业前未对设备、工具、环境等进行安排评估就开始上、卸货。操作人员操作叉车等机械时未对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的巡查,也未按要求对车辆、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隐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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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TKG_1768295151 2026-01-13 17:19:26
成都市电工特种作业考试长期无号,预约公示不透明,实操考试跟不上报考人数,无法满足考试人需求。可否可以把考试比例和人数优化一下,满足考试需求,提前通知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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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haI_1660693090 2026-01-10 09:03:36
尊敬的四川省省党委、人民政府、交通厅、应急管理厅安委会及各级领导 您们好 ! 一、关于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我于12月3日因公事省外《弘扬工匠精神·建设技能中国》出差交流〈广西-西昌〉共1000公里左右。然而途径凉山州普格县境内G248国道过境《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本是西部地区大动脉而沿途出现上千车辆被堵城长龙长达几公里每天可影响上万人出行、等待晚18点左右到20.00点左右被堵长达两小时左右放行…… 现对普格县花山镇境内在建施工方霸占-省国道正常通勤道路地名〈洛乌沟沿河道区域〉附近路段被开设临时通道不具备非正常通行条件未清整导致本车辆多处受损需赔偿损失进行投诉!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也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 因此公民在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时,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四〉法律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2、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和第一百零五条〈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西昌12月4日车辆经保险公司授权第三方评估购买配件-16日维修完毕。为避免造成第二次重大伤害事故西昌离境其耽误行程合计13天…… 六、公共安全问题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严防死守惨痛的曾经发生最近10多年前后凉山州《西昌塑像酒店两次附近的火灾事件·西昌大巷口眼镜店火灾事件·西昌长安农贸市场的〈火灾事件·天桥事件〉·木里县3.31森林火灾事件·西昌3.31森林火灾事件·冕宁县森林火灾事件·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等事件悲剧重演、特请求《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委会 》派遣专家调查组成员跟进调查处理! 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追根溯源源于“本次事件已超过30天相关部门无跟进衡迹 ! 在建工程方和普格县《交通局·县养护中心》目前还存在霸占省国道处开辅道点未设〈晚18-早上7时〉无太阳能亮化工程标牌警示”甚至以工程停工威胁恐吓已车辆过境者! 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搪塞、东扯葫芦西扯瓜、履职尽责、失责追责、监管失责、渎职追责…… 八、故通过热线求助、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为感! 2026年元月10日持续跟进〈中华教育新闻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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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jt_1764946829 2025-12-06 00:23:50
今年有很多地方烟花炮竹都解封了,为什么各地方的应急部门都把名额控制在他们手上,拿出来卖钱,这是自由市场,人人都可去办证,只须要,场地复合条件都可经营,为啥应急局要限制名额是什么意思,还有的地方,一个名额几十万,还有南部县王家镇,党委书记都决定只设两个点,往年一个镇十个点,安全各方面都作的很好,今年为什么只设两个点,这个易燃易爆,严禁人员秘积的位置,还要设成象大型超市那样的卖场,一但发生意外谁来负责,还什么经王家镇党委成员决定,我们可以听你的决定,但是我们决定风险你党委书记来成担,请问你作为党委书记,怎么会想出这样愚蠢的办法,让老百姓来遭秧,你们拿作拿税人的钱,也为人民办点实际的事,我们老百姓真的没地方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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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wPU_1764728433 2025-12-03 10:31:35
低压电工的实操考试进程很慢,预约考场又特别困难,理论考试完快两个月了,都没有放出来实操的考场安排,(说的是成都市的考场还没有建好,老系统的人还没有考完,老系统考完了才考新系统的学员,一天也就考几十个人),脱产准备考试很无奈,不确定性太大,建议周六能安排上理论考试,方便广大考生约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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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ydr_1653561238 2025-11-11 10:02:52
领导您好! 我的注安证书注册到期日是2027年,请问下如何取得继续教育学时?是否是在注册到期日之前必须续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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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UnD_1694101739 2025-10-29 18:27:12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低压电工证考证的问题。我们现在处于新旧政策交替时期,根据最新政策要求我们好像好没有地方实操考试,理论考试考点成都地区严重不足不足。就是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我想咨询下面几点。一、我们培训合格后,这个培训合格的有效期(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参加完考试,否则需要重新参加培训)二、关于成都地区理论考点不足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在川内其它地区参加考试。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实操考试有没有时间限制(因为现在没有实操考点,所以我们不能自己把握时间)三、关于实操考点确定问题,还有就是目前待考实操人数过多,无法预约问题。希望领导们站在我们的角度考虑一下,作出符合当下最切合实际的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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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kCl_1760497065 2025-10-15 11:02:41
尊敬的应急管理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成都市一名普通市民,目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将于2025年11月到期。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反映近期关于安全生产考试“考培分离”政策实施时间调整所带来的问题,并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并协助解决我们考生面临的困难。 首先,我对贵部门推行“考培分离”政策表示理解与支持,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提升考试的公信力和专业性。根据贵部门于2025年8月发布的公告,该政策原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我原已根据这一时间安排,计划在9月中下旬完成考试,以确保在证书到期前顺利换证。 然而,贵部门于2025年9月10日突然发布新公告,宣布自9月11日起提前执行“考培分离”政策。这一突然调整打乱了我的考试计划,导致我无法按原定时间参加考试。更严重的是,政策实施后,成都市范围内仅保留了两个承担考试任务的考点,造成考生约考极度困难,培训资源也变得十分紧张。 目前,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将于11月到期,时间紧迫。由于考点大幅减少,我在10月的约考过程中遇到了极大阻力,多次尝试均未能成功预约。若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考试和换证,将直接影响我的正常工作与就业资格,给我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职业发展障碍。 在此,我恳请贵部门能够考虑到政策调整对考生带来的实际影响,并建议如下: 1. 为受影响的考生提供过渡期解决方案,例如增设临时考点、增加考试场次或延长现有考生的换证期限; 2. 优化约考系统,提升约考效率,确保考生能够在证书到期前顺利参加考试; 3. 加强对政策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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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特种作业证复审

MbhGR_1760258157 2025-10-12 16:36:07
四川现在高低压电工复审不了,证件快过期了怎么办?希望省应急管理厅能出来正面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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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XHt_1760241326 2025-10-12 11:56:02
应急管理部门近期下发了关于执行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的规定,没有通过验收的考试点暂停考试,我们攀枝花市没有一家考点通过验收,这直接导致众多考生无处考试,面临证件过期不审的风险,尤其是证件即将到期的考生,这个新规定没有考虑是否便民,应该是新的考点通过验收可以开始培训考试后再关停不合格的考点,不中断考试。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证件过期,这个责任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请相关部门及时恢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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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谎寻真者 2025-10-11 19:57:43
“民呼”有回应,“隐患”无人管?蓬安县罗家镇政府对上报安全问题视而不见 2025年8月18日,本人反映蓬安县罗家镇中华至幸福村公路存在5项安全隐患问题,罗家镇政府于9月17日以《蓬罗府信处(2025)20号》文件答复,承诺对垮空路段维修、增设防护栏及申请路面加宽纳入规划。但截至目前,已近两个月,答复中的承诺全成“空头支票”,安全隐患不仅未消除,反而因拖延愈发危险: 1. 垮空路段无任何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至今为零:答复称“镇政府将对塌方路段维修”,但当前垮空路段仍处于无警示、无围挡状态,车辆行人通行时随时面临坍塌风险。近两个月的等待中,未见到任何施工人员或准备工作,镇政府对“防坍塌”这一紧急安全隐患的漠视,已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2. 滑坡泥石堆积路面,阻碍通行且加剧风险:路面滑坡泥石堆积问题,如今已占据半幅路面,既影响车辆会车,又可能因雨水浸泡进一步侵蚀路基。至今未处理更别提主动处理新增的滑坡泥石,完全未履行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3. 镇政府安全意识严重缺失,承诺沦为形式:从“垮空路段不设警示”到“滑坡泥石不清理”,可见罗家镇政府对公路安全隐患的重视度几乎为“零”。所谓“纳入规划”“申请指标”,更像是敷衍的借口——对已明确的紧急隐患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新增风险视而不见,这绝非“重视安全”应有的态度。 4. 严重背离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流程形同虚设:根据公开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需做到“隐患建档、整改督办、验收销号”。但就该路段问题: (1)若已建档,为何近两个月无任何整改动作? (2)若有整改督办,为何连最基础的警示标志都未设置? (3)所谓“机制”是否仅停留在文件上,未真正落地执行? 群众的出行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罗家镇政府的拖延与漠视,已严重影响老百姓的正常出行。请上级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督促罗家镇政府:①及时设置垮空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挡;②及时清理滑坡泥石;③公开该路段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督办记录,给沿线群众一个安全、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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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ps_1705498629 2025-09-19 12:33:04
过期复审,需要按照新训的方案执行,个人觉得这种方式不妥当,新训需要线下培训一个礼拜以上,试问参加工作的人哪个单位允许一个礼拜以上不在岗位,苦了上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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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rUC_1749014406 2025-08-17 21:05:50
再次投诉信 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投 诉 人:王芹(死者李豪生前之妻) 被投诉人: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岛公司”) 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消极冷漠对待死者亲属。 尊敬的省厅领导, 您好! 今再次来信投诉:“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刻意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且对死者李豪亲属冷漠对待,毫无央国企的担当行为。 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商业楼产权人是“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是该商业楼的管理人,且两者均为央国企背景。 2024年7月31日上午,李豪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人人乐”商超二楼强电室工作场所从事电工作业时,突发意外死亡。 我们接到第一通知是“触电”意外,见到尸体已是在殡仪馆。 商场全程有监控,意外发生后,但管理人“侠客岛公司”一直迟迟未发现。间隔超过35分钟才有在场其他务工人员发现后打120,待救护车一分多钟时间就到场后,李豪已停止呼吸。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从而导致李豪最终死亡的后果。 李豪死亡时年仅29岁,身上也多处是伤,至今真实死因不明。 死前正在备孕中,遗憾后人也未有怀上。 “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从头至尾,从未露面面对亲属解决问题,且态度相当冷漠,毫无人道关怀。 在李豪父母、岳父母、妻子等极度悲恸且孤立无援处境下,仅有工程总包方四川精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部分人道援助,且附有很多条件,包括不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等,以达到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李豪母亲曾多次哭晕倒地,王芹也因此事故患上严重抑郁症,至今一度屡屡失眠难安。 后多次要求足额补偿赔偿,至今“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不予面对,冷漠应对李豪亲属诉求,毫无人道关怀表现,丝毫没有央国企的担当与作为。 2025年5月29日,我们曾不得已来信向贵厅投诉过,望相关部门全面介入,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但贵厅上次说转交市局全面处理,但市局依然以我方已经起诉为由,推诿不追究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已经属于多次不作为行为。 我们起诉目的:是为了让法院开具调查令,以查明李豪具体死因。随后发现“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还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李豪死因至今不能查明,现我们也已从武侯法院撤诉。 今不得已再次来信投诉,并恳请省厅部门引起足够重视,望能亲自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并望能亲自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充分补偿赔偿事宜。以规避下级部门屡屡不作为。 此致 投诉人:王芹 日 期: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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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Cay_1724058576 2025-07-25 17:17:25
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您好!2010年7月份,北京一位名叫喻学轩的20岁小伙子,受某民间地铁爱好者网站管理者唆使,私自探访北京地铁大兴线新宫站在建工地,不幸遭遇意外身亡。而在2025年7月23日10时20分许,东北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6名大三学生在教师带领下,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当他们在浮选槽上方格栅板平台观摩浮选工艺时,格栅板突然整体脱落,6名学生及1名带队教师瞬间坠入充满黏稠矿浆的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此次内蒙古发生的突发事件,着实令人痛心疾首。它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对于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重缺失。格栅板这样的关键设施,本应定期检查维护,却出现整体脱落的情况,这反映出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潜在危险缺乏足够重视。这也警示我们,无论是企业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能有丝毫懈怠,否则类似的悲剧就可能再次上演。而在网上,确实存在一些博主,特别热衷于探访国内各城市废弃医院、废弃厂房等。许多废弃厂房由于常年无人使用,又缺乏安保人员管理,现场周围也没有围栏进行围挡。这使得一些喜欢“探险”的博主,轻易就能闯入这些地方,只为拍摄照片或视频分享在网络平台。我认为,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应考虑统计一下全省有多少这样的废旧厂房(像成都“东郊记忆”那种经过重新打造、具备安全保障的除外)。毕竟,长期不使用的废旧厂房确实存在诸多危险,比如建筑结构老化、存在坍塌风险,内部可能残留有害物质,还有可能隐藏着其他未知的安全隐患。如果有人贸然探访,且探访人员不特别重视安全的话,极有可能发生类似于喻学轩事件或“6 名大学生在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中坠落溺亡”的不幸事件。以上仅为我的个人建议,望能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热心网民“地铁达人守望者”的特别建议,电话回访请安排14:30-17:00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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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政府包庇

fawefsc 2025-07-23 13:06:24
江源街道石鱼村13组之前那个污染环境的企业搬离了,厂房又租给了一个“三无”企业,新来的企业安全隐患严重,里面已经出现过小的安全事故了,不知道政府知不知道,再这样包庇下去等以后出了大事故谁也跑不掉。那个厂房还是违法建设,当地政府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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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MBv_1603083770 2025-06-12 17:18:08
鉴家乡四川遭遇旱情危机; 建议公益等举一反三助力发挥作用支持抗旱,助力灾后重建与技术推广。毕竟多一些资金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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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rUC_1749014406 2025-06-04 13:30:55
投诉信 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投 诉 人:王芹(死者李豪生前之妻) 被投诉人: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成都城投侠客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岛公司”) 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消极冷漠对待死者亲属。 尊敬的省厅领导, 您好! 今来信主要投诉:“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刻意瞒报不报安全生产事故,且对死者李豪亲属冷漠对待,毫无央国企的担当行为。 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商业楼产权人是“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是该商业楼的管理人,且两者均为央国企背景。 2024年7月31日上午,李豪在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人人乐”商超二楼强电室工作场所从事电工作业时,突发意外死亡。 我们接到第一通知是“触电”意外,见到尸体已是在殡仪馆。 商场全程有监控,但意外发生后,管理人“侠客岛公司”一直迟迟未发现。间隔超过35分钟才有在场其他务工人员发现后打120,待救护车一分多钟到场时李豪已停止呼吸。因错过黄金抢救时间,从而导致李豪最终死亡的后果。 李豪死亡时年仅29岁,身上也多处是伤,至今真实死因不明。 死前正在备孕中,遗憾后人也未怀上。 在李豪父母、岳父母、妻子等极度悲恸且孤立无援处境下,至始至今,从不露面不解决问题,且态度相当冷漠,毫无人道关怀。“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为规避事故责任,仅让工程总包方给予部分人道援助,且附有很多条件,包括不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等,以达到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李豪母亲曾多次哭晕倒地,王芹也因此事故患上严重抑郁症,至今一度屡屡失眠难安。 后多次要求足额补偿赔偿,至今“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不予面对,冷漠应对李豪亲属诉求,毫无人道关怀表现,丝毫没有央国企的担当与作为。 今不得已来信投诉,望相关部门全面介入,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城投公司”、“侠客岛公司”隐瞒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面责任。 并恳请省厅部门协助,妥善处理亲属充分补偿赔偿事宜。 此致 投诉人:王芹 日 期: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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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MZl_1717726939 2025-03-17 18:48:36
焊工证多次考试、年审六年又重新领新证,以经过几十年的反复,希望能象驾照一样,初次领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领一次证一阶段多久审,二阶段多久审有效期到七十岁或六十五岁,因退休延长的原因吧。年审只要用工单位盖章证明和区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就可以,应急部门便民窗口随到随审立即拿证,这样可以方便群众,减少很大一笔审证费用。减少无证上岗风险。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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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电工证何时延期

IyBnZ_1710490139 2025-03-16 18:25:34
延迟退休政策出来了。男人六十三退休。而电工证到六十岁就失效。单位要求有电工证才能上岗。电工证好久才能延期。好就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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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转岗安_1737113682 2025-01-17 19:34:42
消防员转岗安置政策落地落实,不是上面政策文件下发到地方了就是这个工作已经落实好了,具体干了那些工作,我们作为具体负责实施的单位,要为消防员转岗安置的同志好好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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