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请在该平台查看新津区公安拒不针对我提岀的问题回复。来信流水号是126010525428 提取码是561807 希望通过预约见到厅长,当面交视频资料和证据证明办人情案关系案,伪造证据是事故现场平面图,是来自交警的两份对比。隐瞒多处关键全责证据,造成直接赔偿150万左右,构成犯罪。联系 电话 号码182****69 89 希望深入调查,涉及到人员近 20 人。028 12 345上有记录痕迹。

烧烤店扰民,污染环境, 待处理 投诉 环保 饭店超市噪音

烧烤机器噪声烟雾特别大,晚上凌晨大声喧哗,老人孩子得不到正常休息,而且是开在学校旁边居民楼下面

广场舞噪声何时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管? 待处理 咨询 治安 执法规范及效能问题

1、广场舞长期噪音扰民且多次劝阻无效,执法人员在的时候小声一点,走了又放大声甚至更大声是常有的事,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有效解决? 2、数次报警,执法人员一向凭主观感觉代替仪器评判噪声,只劝说,从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过处罚,那么法律法规设立相关惩处且新规惩处更严的目的 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解读的?怎样向工作人员传达的? 3、相关部门是否认可“多次以劝代罚就是在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与违法者”这一论点?为什么? 4、相关部门何时给执法人员配备分贝仪等专业设备用以辅助执法?何时可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5、总说加强巡逻,那么警车巡逻时车窗紧闭能听到真实噪声大小吗?路过超级吵的地方,为何巡逻车辆也从未停下劝导广场舞等关小音量过? 6、针对广场舞噪声,请问相关部门现在或以后有何具体的管制方案?

正义路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慢作为 待处理 投诉 政务 社会救助

2025年6月份在微信上买手机被骗,就是国内普通骗子诈骗,事实 证据清晰,在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派出所报案,7月25日立案,中途打电话询问承办警官,他说让我排队,又说在外地回来给我办理,一会又说正在调查,等通知 一系列打哑谜行为,至今半年了没有任何进展,就是民警的不作为慢作为,请上级领导督促办理一下案件,为群众发声,感谢

非婚生子上户问题 已办结 求助 政务 不限

我由于2025年12月30日,在邻水县中医院出生一个孩,在2026年的1月4日早上8点多,去了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办理上户问题,户政民警告知非婚生子要做亲子鉴定,因为呢,我们不知道这个事实,以前就是没有出生证明才能做亲子鉴定,这不是为难老百姓办户难吗?我又打了12345询问,他说,是当地政策无法改变,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几千块钱去办亲子鉴定那小孩不就一直黑户吗?我也查阅了,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子女也相等的待遇,这样不就是在歧视非婚生子吗?广安这边把上户为商业化了转移到做亲子鉴定的机构,这不就是乱作为,这不是\增加农民负担吗?
邰胜毛 2026-01-06 21:02:28
尊敬的公安厅长您好: 我是王金成,身份证号码510723********4258;是一位因工受伤导致双眼失明,左大腿高位截肢的一级双重特困残疾人。 在王金成工伤认定(2025)川0793行初42号一案证据交换中,绵阳市人社局向经开法院提交的(2024)川0793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刊头证据上,出现内容为“郑植律师:1.请隆威公司做一个全面性的鉴定。2.请隆威公司上诉。3.是关系公司的名声。4.向专家:①伤由疾病引起。②调查取证综合判定为自身疾病。罗总:配合”的批示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不执行法院判决;为了将生效判决支持人社局作出腿部为工伤推翻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为了不按照生效判决要求对眼部错误认定重新认定;人社局后来就是按照该批示内容完全执行,作出腿部和眼部都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将生效判决支持的腿部为工伤推翻为不属于工伤。其调查核实情况:1.就是依据要求隆威公司以欺骗手段作出的旭日虚假鉴定意见属于疾病造成,但后来被成都市司法局告知被撤销;2.依据在中心医院医生证实属于自身疾病造成,被中心医院出具书面证实调查情况根本没有涉及该方面问题;3.依据医疗专家认为属于疾病造成,在被举报到弄虚作假后不敢提供给法院,担心伪造情况被发现;还存在在前两次工伤认定中同意伪造调查核实情况证据等等; 王金成问题姐夫鲁向阳将该问题举报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要求向公安举报查清哪些人员参与及起了哪些作用等等。2025年8月19日向经开分局和塘汛派出所实名举报,10月份以信访答复不属于公安范围。不服后告知让找塘汛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但经开分局2026年1月6日有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请对经开分局没有进行立案登记及出具回执,不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的行为是否合法给出意见;请对以此告知导致不能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或者进行检察监督的行为,是否属于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给出意见!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执行问题 待处理 咨询 三农 农村落户

forsha 2026-01-06 16:23:5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发布,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户籍当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经济组织,且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具体的:“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目前,四川省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执行依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这个文件制定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发布时间,且其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同时,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也指出:“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直接关系到宅基地划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拆迁安置补偿等各种复杂问题。” 这里的问题是: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是否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户籍曾经在农村经济组织,且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相冲突?即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导致户籍曾在农村,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因为禁止户籍迁回而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随着近年来四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中“农村地区户籍登记关联的各种复杂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再存在,该文件中“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是否存在过度一刀切的问题?所以为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1,四川省“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政策,是否会对户籍曾在农村的人员有所调整?或者四川省是否会另外出台正式的文件,以具体支持户籍曾在农村,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请省公安厅督察部门好好查一下西充县警察 待处理 投诉 治安 交通处罚

qOpSz_1765543712 (来自wap) 2026-01-06 16:07:36
2025年10月22日8时30分左右自己在西充县环城大道四段东风幼儿园旁边停放车辆(川R13R88),2025年10月22日9时23时左右交管12123给自己发送短信告知,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但当时自己已驶离,于2025年10月22日18时50分左右交管12123又给自己发送短信,开具罚单 ,罚款150元,自己质疑交警系统存在重复处罚的问题,认为同一违停行为被两次记录并罚款,认为不合理。 原工单编号:NCP2025102302863 是否曾向相关部门反映: 是 相关部门回复时间:2025年10月31日 经过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川R13R88小车停放在东风路幼儿园旁边小区大门口处,此处属于消防通道,我大队交通秩序维护组工作人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川R13R88小车出具车辆违法停车告知单,请你以后按规定停放车辆。对于你说你的小车有两条记录的问题:经系统查询,你的川R13R88小车在10月22日只有09:22分这一条记录,并不是你所说的两条记录。 不满意原因:此回复不属实,自己并未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处消防通道,交警大队也拍摄了图片,且自己车上有联系方式,当时西充县交警大队并未给自己致电要求驶离。 诉求:请相关承办单位再次核实处理帮助自己取消罚单。 第二次:::::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西充交警取消罚单的问题已收悉。经过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该区域未施划合法停车泊位,同时此处作为居民出行、车辆进出的关键节点,一旦违停会直接压缩通行空间,若遇到火灾、急救等紧急情况,不仅会阻碍消防车、救护车快速通行,还可能引发交通拥堵,延误救援时机或扩大安全风险。您的停车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规定。我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已于2025年11月8日15:53分许,通过电话告知你处理情况。@@@ 具体情况第二次根本就没有联系我,到现在了!我根本就没有占用消防通道!他们欺骗市长热线,我只好想省厅反映,请求帮助!

暴力催收 待处理 求助 金融 不限

tshu1990 2026-01-06 12:22:09
四川宜宾归属地的电话号打过来,自称德隆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我说,是来收账的,还威胁恐吓我要给我所有同事甚至领到打电话,让他们都知道我的情况。今天还去了卫健委匿名恶意举报投诉不实的内容。电话号分别是:18783162237、18716184168、18716184168、15209589175。麻烦民警同志实名查询一下这4个电话号的机主,并处理恶意暴力催收问题。

私家车加装行李箱超高? 待处理 咨询 政务 机动车证件

vyNEt_1767673232 (来自wap) 2026-01-06 12:20:40
家用车自带纵向架,后加横杆及行李箱后离车顶不到50cm,是否符合备案标准,在哪备案?谢谢

坑老产业 已办结 投诉 文娱 广播电视电影

家里老人每天从微信群里发的链接进私域直播间看骗纸直播,每天从早到晚看直播签到,说能领东西,实际全在卖假冒伪劣产品。家人根本劝不住,官方能不能从源头上管管。

侵犯我个人信息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不限

为什么曝光我的个人联系方式给办理机构,我设置的不公开联系方式为什么一直有电话打给我

关于缓解成绵高速免费后拥堵加剧问题的建议 待处理 建言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交通运输厅: 成绵高速免费后拥堵加剧的原因,个人认为主要是成绵高速的通行能力不满足当前的经济生活需求,免费前,成绵高速的通行效率也不高。免费后,进一步增大的车流量,增加了道路事故的发生频率,进一步又增加了拥堵。其次,后来修建的成绵复线(成万高速和汉蓉高速)对成绵高速的分流作用不突出。故建议如下: 1.提高最低速度的限速,以提高通行效率。如左侧道路的最低限速提高至100公里/小时,右侧道路最低限速提高至75公里/小时。 2.成绵高速全段要求货车保持右侧行驶,如非遇到路障或事故现场,原则上不允许借道超车。既保证安全,又提高效率。 3.白天通行时段,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低速行驶等不符合通行管理要求车辆的监控和管理,保障通行效率。 4.采取市场调节手段,强化引流至汉蓉高速。成绵高速增收拥堵治理费,汉蓉高速成都至绵阳段的通行费减半,增收治理费补充至汉蓉高速的减免部分。 5.中长期,建议在成绵高速原路线上采取高架桥的形式再修建一条成绵复线,修好后,客货分流,客车走上面,货车走下面,增加通行能力的同时还提升了通行安全。 此致

问题明摆着,何时能解决? 待处理 投诉 治安 执法规范及效能问题

什么反映不实?吓唬没有吓唬人?与吓到没有?吓不下去是一回事吗?24年8月2日就正常接听了举报电话,一年多的调查处理情况在哪里?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网上举报不行,只好逐级走访。还我真相!还我公道!警车都开进了工厂,把信访人都带到了当地派出派?还不是出警?还不是吓唬人?继续反映!总有说理的地方!

诈骗份子管与不管,全靠关系吗? 待处理 投诉 治安 社会治安管理

lLVkd_1678019229 (来自wap) 2026-01-02 20:35:11
尊敬的省公安厅领导您们好!我之前报警反应有人诈骗的事情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派出所民警说比较忙,后面给我处理,但是一直就没动静。对比另外一个派出所,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打电话给相关人员,不管别人有没有时间去派出所协助调查,限定时间内(一天内)不去,就挂网逃。前者是对诈骗份子置之不理,后面明显是找了关系,不是诈骗份子也可以给你弄成诈骗。现在警察办事到底是讲法律还是讲关系呢?其实能够把诈骗份子绳之以法,我们愿意给酬劳,关键是很多执法人员不作为,我们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办?自己处理诈骗犯,又说违法,靠警察呢,大多数是不管。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关于报案回执和受案回执 已办结 咨询 治安 不限

你好,请问在笔录之后派出所不提供报案回执,以及调查案件以后不出具受案回执是符合规定的吗?还有迟迟不出具“是否立案的通知书”,后面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是上面的日期却故意写的是半个月以前的日期,12月29号才告知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日期却是12月13号的(12月10号做的笔录),并且不予立案通知书并没有写清楚根据什么法律依据不予立案。现在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派出所的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办案规定,不符合规定怎么反馈投诉?第二个问题是我要行政复议应该找哪一个单位?

申请整治高速摄像头频繁 待处理 投诉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近期发现雅康高速往返路段,增加了不少的摄像头拍照系统,差不多500米一个。请问好好的高速路被整的眼睛都要闪瞎了,严重影响驾驶人员行车安全。其它兄弟省都在整治高速摄像设备频繁乱象,雅康高速呢???
关于隐溪谷小区北门路口长期停放洒水车占道问题的沟通函 致隐溪谷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您好! 我们是隐溪谷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北门路口长期停放一辆洒水车,严重影响业主日常通行一事,向贵中心进行正式反馈与沟通。 近日以来,众多业主发现小区北门路口位置,一直停放着一辆洒水车,且该车辆在此处滞留时间已长达数年之久。在此期间,这辆洒水车始终处于无人挪移、长期闲置的状态,已然成为一处影响小区通行秩序的障碍物。北门路口作为小区业主日常出行的重要通道之一,承担着业主驾车出入、行人往来的重要功能,而这辆长期停放的洒水车,不仅大幅挤占了本就有限的路口通行空间,导致车辆交汇时极易发生剐蹭拥堵,给业主驾车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与安全隐患;同时也对行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的正常通行造成阻碍,存在明显的出行安全风险。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恳请贵物业服务中心能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首先,烦请贵中心尽快核实该洒水车的归属信息,确认其是否为小区业主所有。若经核实该车辆属于本小区业主,希望贵中心能够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其车辆长期占道对小区公共通行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督促车主尽快将车辆挪移至合规停放区域,避免继续占用公共路口资源;若核实后发现该车辆并非本小区业主所有,而是属于外部单位或个人,也请贵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系车辆归属方进行处理。 此外,若经过合理期限的沟通与催告后,该洒水车仍无人认领、无人挪移,严重影响小区正常通行秩序,我们恳请贵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协调具备资质的机构将该占道车辆拖离至指定地点,彻底消除这一通行障碍,还全体业主一个畅通、安全的出行环境。 小区的良好秩序需要物业服务中心与全体业主共同维护,公共通道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与出行安全。我们期待贵中心能够秉持为业主服务的宗旨,高效处理此次占道问题,并及时将处理进展与结果反馈给广大业主。 感谢贵中心的理解与配合! 隐溪谷小区业主 [反馈日期]2025.12.28

成绵高速拥堵原因 待处理 投诉 交通 不限

HhdEF_1766935259 (来自wap) 2025-12-28 23:20:59
成绵高速拥堵原因除了大车多外,最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司机跟车距离太远,前面明明没有车,他却龟速行驶,最后有很多人在成绵高速上开车玩手机(这是大忌),所以车祸多,建议多加摄像头拍玩手机开车和龟速行驶的

关于成绵高速拥堵等问题 已办结 建言 交通 交通拥堵

zmyPF_1766926188 (来自wap) 2025-12-28 20:50:05
相关部门领导们您好!本人是一名在国营企业开交通车的客车驾驶员。平日在工作日期间,都会在早晚高峰成绵高速公路行驶。关于近期看到有关如何优化成绵高速公路拥堵问题,本人提些小小建议,仅供参考! 1. 建议取消白鹤林立交至新都可走应急车道路段。其原因有两点,一.很多小车在应急车道行驶时,突然变线驶入正常车道,导致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不能及时制动,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本来就很拥堵的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剧拥堵现象!3年前,成绵高速未施行小车可走应急车道交规时,平均车速还能达到40-50码左右,后面施行小车可走应急车道交规后以及施行成绵高速免费通行政策后,非但未能解决拥堵问题,反而加剧了拥堵现象!二.工作日早晚高峰严格控制货车驶入时间。部分货车因其货物运输过重,制动距离过长,其行车距离与前车保持过长,导致部分小车在其行车距离中间穿插,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 平时本人在工作中,早晚高峰时经常发现新都、新都北、青白江、广汉等收费站经常会出现关闭收费站的现象,有时候确实是因为成绵高速出现交通事故而封闭,但有时候导航上看见成绵高速并无拥堵,也出现收费站关闭状态。望其成绵高速相关部门因实际情况而决定。在此感谢有关部门领导为交通运输工作做出的努力贡献!谢谢!
YBHQW_1655219842 2026-01-08 03:43:45
请在该平台查看新津区公安拒不针对我提岀的问题回复。来信流水号是126010525428 提取码是561807 希望通过预约见到厅长,当面交视频资料和证据证明办人情案关系案,伪造证据是事故现场平面图,是来自交警的两份对比。隐瞒多处关键全责证据,造成直接赔偿150万左右,构成犯罪。联系 电话 号码182****69 89 希望深入调查,涉及到人员近 20 人。028 12 345上有记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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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Ioq_1767694721 2026-01-07 22:41:42
烧烤机器噪声烟雾特别大,晚上凌晨大声喧哗,老人孩子得不到正常休息,而且是开在学校旁边居民楼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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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CZb_1741262895 2026-01-07 14:33:34
1、广场舞长期噪音扰民且多次劝阻无效,执法人员在的时候小声一点,走了又放大声甚至更大声是常有的事,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有效解决? 2、数次报警,执法人员一向凭主观感觉代替仪器评判噪声,只劝说,从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过处罚,那么法律法规设立相关惩处且新规惩处更严的目的 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解读的?怎样向工作人员传达的? 3、相关部门是否认可“多次以劝代罚就是在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与违法者”这一论点?为什么? 4、相关部门何时给执法人员配备分贝仪等专业设备用以辅助执法?何时可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5、总说加强巡逻,那么警车巡逻时车窗紧闭能听到真实噪声大小吗?路过超级吵的地方,为何巡逻车辆也从未停下劝导广场舞等关小音量过? 6、针对广场舞噪声,请问相关部门现在或以后有何具体的管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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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tLP_1767761509 2026-01-07 13:04:21
2025年6月份在微信上买手机被骗,就是国内普通骗子诈骗,事实 证据清晰,在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派出所报案,7月25日立案,中途打电话询问承办警官,他说让我排队,又说在外地回来给我办理,一会又说正在调查,等通知 一系列打哑谜行为,至今半年了没有任何进展,就是民警的不作为慢作为,请上级领导督促办理一下案件,为群众发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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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mkb_1767506316 2026-01-07 10:01:00
我由于2025年12月30日,在邻水县中医院出生一个孩,在2026年的1月4日早上8点多,去了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办理上户问题,户政民警告知非婚生子要做亲子鉴定,因为呢,我们不知道这个事实,以前就是没有出生证明才能做亲子鉴定,这不是为难老百姓办户难吗?我又打了12345询问,他说,是当地政策无法改变,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几千块钱去办亲子鉴定那小孩不就一直黑户吗?我也查阅了,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子女也相等的待遇,这样不就是在歧视非婚生子吗?广安这边把上户为商业化了转移到做亲子鉴定的机构,这不就是乱作为,这不是\增加农民负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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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胜毛 2026-01-06 21:02:28
尊敬的公安厅长您好: 我是王金成,身份证号码510723********4258;是一位因工受伤导致双眼失明,左大腿高位截肢的一级双重特困残疾人。 在王金成工伤认定(2025)川0793行初42号一案证据交换中,绵阳市人社局向经开法院提交的(2024)川0793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刊头证据上,出现内容为“郑植律师:1.请隆威公司做一个全面性的鉴定。2.请隆威公司上诉。3.是关系公司的名声。4.向专家:①伤由疾病引起。②调查取证综合判定为自身疾病。罗总:配合”的批示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不执行法院判决;为了将生效判决支持人社局作出腿部为工伤推翻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为了不按照生效判决要求对眼部错误认定重新认定;人社局后来就是按照该批示内容完全执行,作出腿部和眼部都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将生效判决支持的腿部为工伤推翻为不属于工伤。其调查核实情况:1.就是依据要求隆威公司以欺骗手段作出的旭日虚假鉴定意见属于疾病造成,但后来被成都市司法局告知被撤销;2.依据在中心医院医生证实属于自身疾病造成,被中心医院出具书面证实调查情况根本没有涉及该方面问题;3.依据医疗专家认为属于疾病造成,在被举报到弄虚作假后不敢提供给法院,担心伪造情况被发现;还存在在前两次工伤认定中同意伪造调查核实情况证据等等; 王金成问题姐夫鲁向阳将该问题举报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要求向公安举报查清哪些人员参与及起了哪些作用等等。2025年8月19日向经开分局和塘汛派出所实名举报,10月份以信访答复不属于公安范围。不服后告知让找塘汛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但经开分局2026年1月6日有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请对经开分局没有进行立案登记及出具回执,不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的行为是否合法给出意见;请对以此告知导致不能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或者进行检察监督的行为,是否属于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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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sha 2026-01-06 16:23:5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发布,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户籍当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经济组织,且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具体的:“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目前,四川省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执行依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这个文件制定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发布时间,且其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同时,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也指出:“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直接关系到宅基地划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拆迁安置补偿等各种复杂问题。” 这里的问题是: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是否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户籍曾经在农村经济组织,且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相冲突?即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导致户籍曾在农村,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因为禁止户籍迁回而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随着近年来四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中“农村地区户籍登记关联的各种复杂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再存在,该文件中“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是否存在过度一刀切的问题?所以为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1,四川省“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政策,是否会对户籍曾在农村的人员有所调整?或者四川省是否会另外出台正式的文件,以具体支持户籍曾在农村,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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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pSz_1765543712 2026-01-06 16:07:36
2025年10月22日8时30分左右自己在西充县环城大道四段东风幼儿园旁边停放车辆(川R13R88),2025年10月22日9时23时左右交管12123给自己发送短信告知,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但当时自己已驶离,于2025年10月22日18时50分左右交管12123又给自己发送短信,开具罚单 ,罚款150元,自己质疑交警系统存在重复处罚的问题,认为同一违停行为被两次记录并罚款,认为不合理。 原工单编号:NCP2025102302863 是否曾向相关部门反映: 是 相关部门回复时间:2025年10月31日 经过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川R13R88小车停放在东风路幼儿园旁边小区大门口处,此处属于消防通道,我大队交通秩序维护组工作人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川R13R88小车出具车辆违法停车告知单,请你以后按规定停放车辆。对于你说你的小车有两条记录的问题:经系统查询,你的川R13R88小车在10月22日只有09:22分这一条记录,并不是你所说的两条记录。 不满意原因:此回复不属实,自己并未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处消防通道,交警大队也拍摄了图片,且自己车上有联系方式,当时西充县交警大队并未给自己致电要求驶离。 诉求:请相关承办单位再次核实处理帮助自己取消罚单。 第二次:::::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西充交警取消罚单的问题已收悉。经过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该区域未施划合法停车泊位,同时此处作为居民出行、车辆进出的关键节点,一旦违停会直接压缩通行空间,若遇到火灾、急救等紧急情况,不仅会阻碍消防车、救护车快速通行,还可能引发交通拥堵,延误救援时机或扩大安全风险。您的停车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规定。我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已于2025年11月8日15:53分许,通过电话告知你处理情况。@@@ 具体情况第二次根本就没有联系我,到现在了!我根本就没有占用消防通道!他们欺骗市长热线,我只好想省厅反映,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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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暴力催收

tshu1990 2026-01-06 12:22:09
四川宜宾归属地的电话号打过来,自称德隆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我说,是来收账的,还威胁恐吓我要给我所有同事甚至领到打电话,让他们都知道我的情况。今天还去了卫健委匿名恶意举报投诉不实的内容。电话号分别是:18783162237、18716184168、18716184168、15209589175。麻烦民警同志实名查询一下这4个电话号的机主,并处理恶意暴力催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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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yNEt_1767673232 2026-01-06 12:20:40
家用车自带纵向架,后加横杆及行李箱后离车顶不到50cm,是否符合备案标准,在哪备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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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坑老产业

JlyMZ_1767661421 2026-01-06 09:08:38
家里老人每天从微信群里发的链接进私域直播间看骗纸直播,每天从早到晚看直播签到,说能领东西,实际全在卖假冒伪劣产品。家人根本劝不住,官方能不能从源头上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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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侵犯我个人信息

gNHPM_1735382788 2026-01-05 14:52:54
为什么曝光我的个人联系方式给办理机构,我设置的不公开联系方式为什么一直有电话打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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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Aik_1767567691 2026-01-05 11:21:28
交通运输厅: 成绵高速免费后拥堵加剧的原因,个人认为主要是成绵高速的通行能力不满足当前的经济生活需求,免费前,成绵高速的通行效率也不高。免费后,进一步增大的车流量,增加了道路事故的发生频率,进一步又增加了拥堵。其次,后来修建的成绵复线(成万高速和汉蓉高速)对成绵高速的分流作用不突出。故建议如下: 1.提高最低速度的限速,以提高通行效率。如左侧道路的最低限速提高至100公里/小时,右侧道路最低限速提高至75公里/小时。 2.成绵高速全段要求货车保持右侧行驶,如非遇到路障或事故现场,原则上不允许借道超车。既保证安全,又提高效率。 3.白天通行时段,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低速行驶等不符合通行管理要求车辆的监控和管理,保障通行效率。 4.采取市场调节手段,强化引流至汉蓉高速。成绵高速增收拥堵治理费,汉蓉高速成都至绵阳段的通行费减半,增收治理费补充至汉蓉高速的减免部分。 5.中长期,建议在成绵高速原路线上采取高架桥的形式再修建一条成绵复线,修好后,客货分流,客车走上面,货车走下面,增加通行能力的同时还提升了通行安全。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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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sHZ_1663737461 2026-01-05 11:19:59
什么反映不实?吓唬没有吓唬人?与吓到没有?吓不下去是一回事吗?24年8月2日就正常接听了举报电话,一年多的调查处理情况在哪里?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网上举报不行,只好逐级走访。还我真相!还我公道!警车都开进了工厂,把信访人都带到了当地派出派?还不是出警?还不是吓唬人?继续反映!总有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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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Vkd_1678019229 2026-01-02 20:35:11
尊敬的省公安厅领导您们好!我之前报警反应有人诈骗的事情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派出所民警说比较忙,后面给我处理,但是一直就没动静。对比另外一个派出所,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打电话给相关人员,不管别人有没有时间去派出所协助调查,限定时间内(一天内)不去,就挂网逃。前者是对诈骗份子置之不理,后面明显是找了关系,不是诈骗份子也可以给你弄成诈骗。现在警察办事到底是讲法律还是讲关系呢?其实能够把诈骗份子绳之以法,我们愿意给酬劳,关键是很多执法人员不作为,我们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办?自己处理诈骗犯,又说违法,靠警察呢,大多数是不管。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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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SRc_1720669323 2026-01-01 17:46:04
你好,请问在笔录之后派出所不提供报案回执,以及调查案件以后不出具受案回执是符合规定的吗?还有迟迟不出具“是否立案的通知书”,后面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是上面的日期却故意写的是半个月以前的日期,12月29号才告知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日期却是12月13号的(12月10号做的笔录),并且不予立案通知书并没有写清楚根据什么法律依据不予立案。现在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派出所的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办案规定,不符合规定怎么反馈投诉?第二个问题是我要行政复议应该找哪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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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uyW_1767006027 2025-12-30 18:03:59
近期发现雅康高速往返路段,增加了不少的摄像头拍照系统,差不多500米一个。请问好好的高速路被整的眼睛都要闪瞎了,严重影响驾驶人员行车安全。其它兄弟省都在整治高速摄像设备频繁乱象,雅康高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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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TfP_1729474813 2025-12-29 20:49:52
关于隐溪谷小区北门路口长期停放洒水车占道问题的沟通函 致隐溪谷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您好! 我们是隐溪谷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北门路口长期停放一辆洒水车,严重影响业主日常通行一事,向贵中心进行正式反馈与沟通。 近日以来,众多业主发现小区北门路口位置,一直停放着一辆洒水车,且该车辆在此处滞留时间已长达数年之久。在此期间,这辆洒水车始终处于无人挪移、长期闲置的状态,已然成为一处影响小区通行秩序的障碍物。北门路口作为小区业主日常出行的重要通道之一,承担着业主驾车出入、行人往来的重要功能,而这辆长期停放的洒水车,不仅大幅挤占了本就有限的路口通行空间,导致车辆交汇时极易发生剐蹭拥堵,给业主驾车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与安全隐患;同时也对行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的正常通行造成阻碍,存在明显的出行安全风险。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恳请贵物业服务中心能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首先,烦请贵中心尽快核实该洒水车的归属信息,确认其是否为小区业主所有。若经核实该车辆属于本小区业主,希望贵中心能够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其车辆长期占道对小区公共通行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督促车主尽快将车辆挪移至合规停放区域,避免继续占用公共路口资源;若核实后发现该车辆并非本小区业主所有,而是属于外部单位或个人,也请贵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系车辆归属方进行处理。 此外,若经过合理期限的沟通与催告后,该洒水车仍无人认领、无人挪移,严重影响小区正常通行秩序,我们恳请贵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协调具备资质的机构将该占道车辆拖离至指定地点,彻底消除这一通行障碍,还全体业主一个畅通、安全的出行环境。 小区的良好秩序需要物业服务中心与全体业主共同维护,公共通道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与出行安全。我们期待贵中心能够秉持为业主服务的宗旨,高效处理此次占道问题,并及时将处理进展与结果反馈给广大业主。 感谢贵中心的理解与配合! 隐溪谷小区业主 [反馈日期]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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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EF_1766935259 2025-12-28 23:20:59
成绵高速拥堵原因除了大车多外,最主要原因是有很多司机跟车距离太远,前面明明没有车,他却龟速行驶,最后有很多人在成绵高速上开车玩手机(这是大忌),所以车祸多,建议多加摄像头拍玩手机开车和龟速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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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yPF_1766926188 2025-12-28 20:50:05
相关部门领导们您好!本人是一名在国营企业开交通车的客车驾驶员。平日在工作日期间,都会在早晚高峰成绵高速公路行驶。关于近期看到有关如何优化成绵高速公路拥堵问题,本人提些小小建议,仅供参考! 1. 建议取消白鹤林立交至新都可走应急车道路段。其原因有两点,一.很多小车在应急车道行驶时,突然变线驶入正常车道,导致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不能及时制动,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本来就很拥堵的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剧拥堵现象!3年前,成绵高速未施行小车可走应急车道交规时,平均车速还能达到40-50码左右,后面施行小车可走应急车道交规后以及施行成绵高速免费通行政策后,非但未能解决拥堵问题,反而加剧了拥堵现象!二.工作日早晚高峰严格控制货车驶入时间。部分货车因其货物运输过重,制动距离过长,其行车距离与前车保持过长,导致部分小车在其行车距离中间穿插,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 平时本人在工作中,早晚高峰时经常发现新都、新都北、青白江、广汉等收费站经常会出现关闭收费站的现象,有时候确实是因为成绵高速出现交通事故而封闭,但有时候导航上看见成绵高速并无拥堵,也出现收费站关闭状态。望其成绵高速相关部门因实际情况而决定。在此感谢有关部门领导为交通运输工作做出的努力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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