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工作人员,请百忙之中务必细心看完我的处境和诉求,谢谢您
本人李兵,身份证号码510821198910180090,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2024年11月15日被郑州结核病防治所确诊为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于2024年11月29日转入旺苍县管理,2024年12月9日被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肺结核利福平耐药患者,转入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2024年12月,县疾控中心协调民政解决救助资金5000元,在广元市卫生精神中心住院一个星期后出去院(没有钱继续治疗)
自身情况:本人1996年,父母离婚,我随外婆长大,留守儿童到成年,便一直在外地务工,因为小学五年级文凭,只能做服务员,工地小工,母亲再婚,有一儿一女,父亲也再婚,继母有两女,父亲在当地买了房子,母亲嫁到陕西,也有自己的房子,我独自一人目前住在90年代修的宅基地里居家隔离,从小孤苦伶仃,到现在也是,过年除夕夜到元宵,都是我一个人,外婆本来也有病,加上年龄大,我不敢去见面她怕传染给她,相当于每天我除了自言自语,也没人说话,也没有出门,因为一直没治疗吃药,目前我身体状况很差了,咳血,胸如针扎般痛,在冷也会出汗,174的个子,但体重只有80多斤了。
不治疗的后果:极高的死亡风险
这是最严重的后果。病情恶化最终可导致呼吸衰竭、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 。数据显示,广泛耐药结核(XDR-TB)的全球治疗成功率仅为28%左右,可见其凶险程度。
患病以来,政府给予的帮助:
首先感谢“马家渡社区工作人员”生病以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我入户调查,帮我办了低保还有临时救助。
县民政局:2025年让我享有低保,且每年有申请2000元临时救助
县疾控中心:每年会把我纳入慰问名单,发口罩,生石灰,在每年3.24世界肺结核防治日对我慰问,解决了5000初治费用,但我没买医疗保险之前,所以不能报销
诉求:
请求民政部门,按照《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来对我救助,如若不能就请启动“临时救助转介,转至慈善机构,或社会组织。对我救助
耐药性肺结核,是国家规定的严重慢性病,“医保/民政救助”中都属于救助范围
请求医保部门,对我进行先治疗后付费,或其它符合我的医疗救助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明确《规划》着重提出了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各地可统筹利用大病救助、社会救助、慈善组织等救助资源
最后:
我想说感谢民政部门对我的帮助,但是治标不治本,我的治疗费用也就差不多一万块钱左右,我每个月拿一次药,治疗一次找国家报销了在去拿第二个月的药,这样一直循环下去,我就能治疗18-24个月,我现在每个月的低保,一年下来也有一万差不多,可是每个月几百块钱,我除了吃饭,水电费生活解决了,可是我吃药就没钱了,我也想给正常人一样,出去上班,去认识朋友,到人群中去,去说说话,去感受人群,我是人,不是动物,我要过群居生活,况且我现在生命受到了威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
获得救助的权利: 当生命受到威胁(如患病、遇险)时,你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医疗救治。这也是为什么医生有“救死扶伤”的法定义务,不得拒绝或拖延对危急患者的救治。
这些是我的权利,生命至高无上,我有生命权与健康权,生命尊严权,这些都是国家民法典规定的,国家每年给我低保就差不多一万块,为什么不把这些钱拿来给我治疗呢,我好了也不用吃低保了啊,我可以去上班,哪怕是包吃包住我也可以正常活动着啊,难道吃低保光荣吗?浪费政府资源是我想的吗?我母亲60多了,还有个弟弟在上大学,她在餐厅当服务员,一个月2000多,还有高血压病,她不是不管我,是她自身难保,我不怪她,她始终是我李兵的好妈妈,至于我父亲,可能这个一万块钱,他也能拿出来,但是他说没有,我能怎么办?何况那个继母也瘫痪在家,我能找谁呢,找我年迈的外婆吗?
现在我每天凌晨困的不行才能睡着,天天病痛折磨着我,每天一个人给老鼠一样窝在家里居家隔离,我的身体,心理都出现了问题,为什么啊?我也是受害者,也是别人传染给我的啊,我能找谁说去。
“十五五”规划也说了要解决人民急难愁盼
如果政府不能帮我,我也没什么力气了,但是做个服务员我还是可以,我不会在管理什么传染病法,我会去工作,如果传染了别人这个后果谁来承担请问?疾控中心也不让我去接触人,但是我也要活啊!!!
对公共健康的巨大威胁
未经治疗的耐药肺结核患者会长期向外界排菌,其咳嗽、打喷嚏时喷出的飞沫中含有耐药结核菌 。
传播耐药菌,制造“不治之症”
一旦耐药菌在人群中广泛传播,将可能导致结核病在局部地区成为难以治愈的“不治之症”,给整个社会的疾病防控带来灾难性后果 。
请问这些后果谁承担?我也有良心,虽然别人传染给了我,我就要去传染给别人吗?让一个家庭继续雪上加霜?
普通的肺结核都免费,为什么比普通肺结核难治疗的耐药肺结核就要忍受这么多?
请各位领导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换位思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救救我吧,如还是不能改变现状,本人按照信访条例,继续像国家部级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去工作了,我生命都岌岌可危,我还能管传染不传染吗?就差不多一万块钱左右的费用,我把我的土地宅基地还给国家行不行,先救救我
因涉及民政部门和医疗保障,我也不知道给哪个部门,属于就请卫健委看完帮我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