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投诉申请书
尊敬的南充市司法局/顺庆区司法局:
本人刘强(身份证号:511623XXXX1210607X,联系电话:181****2620),现就此前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及南充12345热线,对南充顺庆众焱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及相关单位的投诉事宜,正式申请撤销。
一、撤销投诉事由
在贵局的积极介入与协调下,本人与南充顺庆众焱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已就相关金融纠纷达成友好和解,双方就债务处理、信息保护及后续停催安排等事项协商一致,相关矛盾已得到妥善解决。
此前投诉中提及的“冒充法院催收、违规受理、侵犯个人信息、调查不实”等问题,经贵局督促澄清后误会已消除。本人由衷感谢贵局的重视与推动,正是因为你们的介入,才让本次纠纷得以高效、公平地化解。
二、撤销诉求
1. 申请撤销本人于2026年3月期间,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及南充12345热线提交的全部投诉内容。
2. 恳请贵局终止对本次投诉的调查流程,相关责任追究不再追究。
3. 本人承诺:本次和解仅针对南充顺庆众焱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不影响本人对中信百信银行的合法维权权利;同时,自调解款到账之日起,不再就本次纠纷及此前投诉事项,向任何部门重复投诉或提出新的诉求。
三、致谢
在此,特别向贵局及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在处理群众诉求时的认真负责与耐心协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温度与担当。
本申请书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提交,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情形。
日期:202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