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呼声
[调查] “非遗”满街飞?成都正制定“非遗”保护条例
来源:四川群众呼声 - 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2025-11-13 0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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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的成都,“非遗”早已是文旅消费中亮眼的热词。与此同时,“万物皆可非遗”的泛化倾向也悄然显现。

     
       近日,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接连收到网民投诉:旅游街区、潮玩集市、小吃街成为“假非遗”重灾区,五花八门的“非遗”宣传让消费者难辨真伪,传统文化遗产面临被过度消费的风险。
 
       网民强烈呼吁,成都作为世界知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应尽快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治理滥用“非遗”。
 
       >>调查:“非遗”招牌扎堆 四大乱象藏猫腻
 
       11月7日,记者走访文殊坊、望平街、较场坝中街等热门商圈和老居民区发现,“非遗”字样的使用混乱无序,部分商家的宣传暗藏误导陷阱。其中,仅文殊坊街区打出“非遗”相关宣传的店铺及外摆摊位就超过50家。几条街区典型乱象集中呈现。
 
       授牌机构混杂。位于楞伽庵街23号的一家跷脚牛肉餐馆内悬挂着“授予非物质传统美食”的牌匾,颁发单位却是一家中国香港的电视台;而红石柱街37号附2号的一家兔头门店中,挂着的“弘扬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金属牌匾,落款是个社会团体——“春熙路商圈兔头协会”。这些授牌机构的性质与权威性让消费者感到困惑。


 

       产品信息标注模糊,级别无从判断。特产集合店是“非遗”商品的集中地,一家门店少则几种多则几十种非遗特产,但像庆香楼熊猫酥、张淑花老妈兔头、王老五成都八大怪等产品,包装上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却未标注属于区(县)、市、省哪一级非遗项目,导致其“含金量”成谜。
 
       体验基地无“体验”。文殊坊街区五岳宫街上一家小吃店在墙上醒目地标注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体验基地”。但记者询问后,店员表示只售卖食物,并不提供任何制作体验服务,所谓“体验”名不副实。


       授权真实性待考:记者发现一款由彭州厂家生产的牛油火锅底料,包装上明确写着“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且有全国统一的非遗标识。但在四川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记者未找到与该产品名称完全对应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需向官方机构申请授权才能商用的中国非遗标识,“非遗”字样的滥用更为普遍:无需任何审批即可随意印刷在包装、招牌、宣传语中,售卖鹿肉汤锅、蛋烘糕、木雕、宋锦的摊位或商铺仅凭口头宣称或自制海报就打出“非遗”招牌,其依据难以核实。



       >>根源:法律概念存在温差 “民间非遗”成擦边球空间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田艳曾指出,从学术层面看,非遗认定需紧扣“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传统文化”核心要素,且“世代相传”应至少满足三代传承脉络。
 
      公众普遍认知的“非遗”,是经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认定并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有明确的官方认证属性。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民间大量的传统文化实践,在理论上也可纳入非遗范畴。这种概念上的模糊地带,成为商家打“擦边球”的灰色空间。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广义与狭义非遗概念,利用公众对“官方认证”的信任,通过模糊宣传提升产品溢价,这种行为虽难以直接认定为违法,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非遗”乱象频发,核心症结在于法律概念的界定差异与监管规则的滞后。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陈汇壬表示,商家滥用“非遗”字眼,本质上是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以及破坏非遗保护秩序。现行的《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仅对滥用“代表性项目”的行为有原则性禁止规定,对于利用广义概念进行商业混淆的行为,缺乏具体界定标准和可操作的罚则,导致监管执法陷入“看得见、管不了”的困境,建议尽快弥补这个缺失,对条例进行修订,明确滥用“非遗字样的法律责任,细化非遗标识使用规则,强化授权管理,制定《非遗商业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质、授权、宣传规范。此外,在非遗的法律法规还未完善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从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层面进行监管。
 
       >>应对:成都正推进非遗保护立法 有望对滥用设定罚则
 
       成都目前已有非遗代表性项目971个,面对“非遗”字样滥用可能导致的文化价值贬值和市场乱象,成都市已开始采取行动。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回复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网民时表示,成都正在制定《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局正积极争取将歪曲、贬损、滥用等方式使用非遗的规定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纳入《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内容。
 
       与此同时,配套的透明化措施也在推进。成都市正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平台上持续录入并更新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未来将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权威、便捷的官方查询渠道,让“李逵”与“李鬼”一查便知。此外,成都市还将建立非遗项目数据库,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川网传媒·麻辣社区 记者:杨杰 陈玉楼 龚靖雯 实习记者:牟萌 马嘉钰  编辑:熊岚 何昂宇 )
 
[办实事]“非遗”满街飞?成都正制定“非遗”保护条例
来源:四川群众呼声 -- 为民服务办实事
时间: 2025-11-13 09:51:15
       当下的成都,“非遗”早已是文旅消费中亮眼的热词。与此同时,“万物皆可非遗”的泛化倾向也悄然显现。

     
       近日,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接连收到网民投诉:旅游街区、潮玩集市、小吃街成为“假非遗”重灾区,五花八门的“非遗”宣传让消费者难辨真伪,传统文化遗产面临被过度消费的风险。
 
       网民强烈呼吁,成都作为世界知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应尽快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治理滥用“非遗”。
 
       >>调查:“非遗”招牌扎堆 四大乱象藏猫腻
 
       11月7日,记者走访文殊坊、望平街、较场坝中街等热门商圈和老居民区发现,“非遗”字样的使用混乱无序,部分商家的宣传暗藏误导陷阱。其中,仅文殊坊街区打出“非遗”相关宣传的店铺及外摆摊位就超过50家。几条街区典型乱象集中呈现。
 
       授牌机构混杂。位于楞伽庵街23号的一家跷脚牛肉餐馆内悬挂着“授予非物质传统美食”的牌匾,颁发单位却是一家中国香港的电视台;而红石柱街37号附2号的一家兔头门店中,挂着的“弘扬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金属牌匾,落款是个社会团体——“春熙路商圈兔头协会”。这些授牌机构的性质与权威性让消费者感到困惑。


 

       产品信息标注模糊,级别无从判断。特产集合店是“非遗”商品的集中地,一家门店少则几种多则几十种非遗特产,但像庆香楼熊猫酥、张淑花老妈兔头、王老五成都八大怪等产品,包装上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却未标注属于区(县)、市、省哪一级非遗项目,导致其“含金量”成谜。
 
       体验基地无“体验”。文殊坊街区五岳宫街上一家小吃店在墙上醒目地标注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体验基地”。但记者询问后,店员表示只售卖食物,并不提供任何制作体验服务,所谓“体验”名不副实。


       授权真实性待考:记者发现一款由彭州厂家生产的牛油火锅底料,包装上明确写着“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且有全国统一的非遗标识。但在四川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记者未找到与该产品名称完全对应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需向官方机构申请授权才能商用的中国非遗标识,“非遗”字样的滥用更为普遍:无需任何审批即可随意印刷在包装、招牌、宣传语中,售卖鹿肉汤锅、蛋烘糕、木雕、宋锦的摊位或商铺仅凭口头宣称或自制海报就打出“非遗”招牌,其依据难以核实。



       >>根源:法律概念存在温差 “民间非遗”成擦边球空间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田艳曾指出,从学术层面看,非遗认定需紧扣“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传统文化”核心要素,且“世代相传”应至少满足三代传承脉络。
 
      公众普遍认知的“非遗”,是经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认定并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有明确的官方认证属性。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民间大量的传统文化实践,在理论上也可纳入非遗范畴。这种概念上的模糊地带,成为商家打“擦边球”的灰色空间。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广义与狭义非遗概念,利用公众对“官方认证”的信任,通过模糊宣传提升产品溢价,这种行为虽难以直接认定为违法,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非遗”乱象频发,核心症结在于法律概念的界定差异与监管规则的滞后。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陈汇壬表示,商家滥用“非遗”字眼,本质上是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以及破坏非遗保护秩序。现行的《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仅对滥用“代表性项目”的行为有原则性禁止规定,对于利用广义概念进行商业混淆的行为,缺乏具体界定标准和可操作的罚则,导致监管执法陷入“看得见、管不了”的困境,建议尽快弥补这个缺失,对条例进行修订,明确滥用“非遗字样的法律责任,细化非遗标识使用规则,强化授权管理,制定《非遗商业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质、授权、宣传规范。此外,在非遗的法律法规还未完善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从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层面进行监管。
 
       >>应对:成都正推进非遗保护立法 有望对滥用设定罚则
 
       成都目前已有非遗代表性项目971个,面对“非遗”字样滥用可能导致的文化价值贬值和市场乱象,成都市已开始采取行动。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回复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网民时表示,成都正在制定《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局正积极争取将歪曲、贬损、滥用等方式使用非遗的规定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纳入《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内容。
 
       与此同时,配套的透明化措施也在推进。成都市正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平台上持续录入并更新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未来将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权威、便捷的官方查询渠道,让“李逵”与“李鬼”一查便知。此外,成都市还将建立非遗项目数据库,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川网传媒·麻辣社区 记者:杨杰 陈玉楼 龚靖雯 实习记者:牟萌 马嘉钰  编辑:熊岚 何昂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