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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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民终5642是错案 待处理 求助 政务 身份证

sAypI_1646821058 (来自wap) 2024-05-14 21:27:18
①敬小东借入58.8万元,王小红虽然称我们陆续归还了58.8万元,但王小红具体归还的日期和归还的金额没有质认、认质。①敬小东借入合伙组织58.8万元,但财务负责人王小红虽然表示我们每个月都在还,但终究每个月怎么还的,每个月还了多少并没有质证,事后我查证王小红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流水,王小红归还了敬小东523862元,敬小东自收货款冲扺了41893元,合计为565755元,而敬小东主张在我处收取的371138元也是还他的借款,总计就归还了936893元,这明显不合法。二,二审法院判定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①二审法院明确表明在巜结算汇总》后我们没有再进行过核算与事实不符,《结算汇总》后我们重新做过核算,并得到彭道武收支明细一册,且经过三性认可。而二审法院把我日常查帐,对帐、并得到对方认可的行为判定为违反禁反言原则,明显与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三,二审法律判定前后矛盾,使用证据错误。①二审法院明确表明所查事实与一审一致。而一审明确表明《结算汇总》不完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二审而仍然以《结算汇总》为判定依据,对经过三性认可的彭道武收支明细表不管不问,实为枉判、错判。

社会老赖国家为何不严打 待处理 建言 政务 不限

NhdgG_1711121179 (来自wap) 2024-05-14 21:09:11
当今社会老赖不断增加为何不严打

2022年的劳务工资法院判决执行未果 待处理 求助 政务 社会救助

YaeTb_1715338458 (来自wap) 2024-05-10 18:56:05
黑心公司拖欠人工工资已一年多,经绵阳游仙区法院判决后未覆行支付,后法院执行至今未见信息,请问,是我们法律无约束力,还是法院无执行行动之力,还是有什么原因,

公然以三万元非法扣押款定赃起诉及判罪 已办结 投诉 治安 执法规范及效能问题

ZSX正义之举 (来自wap) 2024-05-10 18:42:11
2001年我被诬陷受贿三万元一案。本案涉案款三万元在2001年4月10日已用于修建资中县环保局办公楼,资中县检察院于2001年6月15日对本案立案,立案后于2001年6月25日从我妻子处非法扣押三万元现金,于2001年8月13日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并提起公诉,资中县法院于2001年10月8日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判我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我不服依法提出申诉,资中县法院于2003年4月、2004年3月分别改判我无罪。由于资中县检察院屡屡抗诉,内江中院经二次抗诉审理,于2004年7月判决我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我不服,不停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诉,激怒了内江市检察院,内江市检察院提请四川省检察院向四川省高院提出抗诉,四川省高院撤销一、二审我不构成受贿罪的判决,维持资中县法院初审判决,即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判我受贿罪的判决。我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诉被驳回,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诉被驳回。于是我在麻辣社区呼吁,但无任何单位办理及答复,却告知已办结,特此投诉。
wJVtY_1715325775 (来自wap) 2024-05-10 15:23:11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3月13日收到我的起诉状之后,甚至连一个接收诉状的回执都不敢出具。收诉状不给收据,不知道文件是否收齐,而下裁定?或是怕有收据有日期后,怕起算7天的法律规定? 至今近60天(法律规定7日内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判定,已8个多7天)已过去,超出法律规定的8倍时间,什么手续都不给,不愿留下任何是否立案的书面字句。 法院应该忠实于法律,模范带头守法,不能执法犯法,不能有案不立; 不能既不立案也不说不予立案; 更不能在立案时就站在被告一方,替被告发言辩护。 要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德阳中院: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给具状人出具诉状收据或嗯回执单; 2.按第一百二十三条,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尽快依法出具受理裁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3.按第一百二十三条,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尽快依法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3.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依法正确履职敷衍搪塞,弄虚作假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不限

因新津区司法局局长张瑜在调查华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执业,故意出错的案件中,不重视和采信证据,也未说明不采信的理由。伪造事实理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情况说明,故意包庇和′偏袒对方。偏信对方的一面之词,我原本没签委托合同和授权书,张瑜却说遗失了。对律师和律律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及口供,张瑜却并未核实其三性。而是敷衍搪塞,弄虚作假。请求明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内江市房建,请还老百姓一片满天白云! 已办结 求助 城建 房产开发

我是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圣桦御锦湾的业主。开发商为:内江市鑫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约定房子交付时间为2024.5.31号,目前只修好了主体,其中1.2号楼更是于2022.8月封顶后就从未施工过,工程完成不及总工程量的50%。在此期间业主们多次找内江市市中区政府协调沟通,但收效甚微,目前基本上处于半停工状态,每天只有几个十来个工人作业,甚至有时候没有人施工。交房遥遥无期,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们心急如焚。群众利益无小事,特请求省委省政府领导督促内江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加快后续修建并协助业主与银行谈判停贷至交房日止。
EKtdI_1715116451 (来自wap) 2024-05-08 08:05:43
我在 2020 年7月自贡市“贡井中梁首府”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在2021 年9 月16日验房时发现入户门油漆是花的(很花)及合同约定的室内墙为水泥砂浆抹灰、收到的室内墙挂了石膏、仿瓷,我就要求更换入户门及铲除石膏、仿瓷后再行交付。后来又多次书面申请要求整改都遭到无理拒绝,又二次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平台反馈信息:“商家同意赔付 1200 元做抵扣物业费,其他争议过大告之起司法诉讼”。我于2023 年10月8 日以商家因房屋质量问题多次申请整改都遭到故意施延和无理拒绝造成单方违约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川0303民初2084号】。在我提供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法院枉法裁判,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官到房屋内实地察看后还睁眼说瞎话说室内墙不存在附着有石膏、仿瓷,不支持我更换入户门只能给我维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更换和维修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强制性规定。后来我又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3民终210号】,二审法官也通过到现场房屋查验认定入户门存在质量问题及室内墙壁确实附着有石膏仿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通过两级法院查明事实的情况都明显不一样,二审法院查明入户门油漆确是斑驳的、有划及起居室顶棚及内墙附着仿瓷及轻质石膏,两级法院不一样的事实结果怎么会有同样的判决?可二审法院确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请求相关部门为民做主,维护司法公正,谢谢!

请不要让农民工流血流汗还流泪 待处理 投诉 三农 不限

IAzoy_1714441594 (来自wap) 2024-04-30 09:46:34
求给流血流汗还流泪农民工一个公道,将党纪国法落到实处! 国家针对三农(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出台了若干法律、法规等政令,四川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若干年前即专门组织农民工维权组织维护川籍农民工权益。现各区镇政府均设立了农民工维权窗口行政化。然而,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川籍农民工在渝的工伤劳动争议特别授权案后,压案不办致时效超期。维权数年都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问题重重,兹求查核处理! 投诉人:陈守权,男,汉族,1964年3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原宜宾县商州镇晒金村石龙组11号,联系电话:18783120534(陈英) 被投诉单位: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李噫,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承办律师:蒋蓓蓓,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案事由: 投诉人于2018年5月3日与重庆龙邦木制品有限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从事木工岗位工作并居住在公司安排的民宿。2018年6月29日。投诉人在上班途中经公司(重庆市南泉街道红旗村)厕所处被瞿某驾驶的渝B87Fxx轻型仓栏式货车倒车撞伤(主要诊断为:左锁骨粉碎性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椎体横突骨折、左胫骨前下缘撕裂性骨折等),该起交通事故系车方全责。宜新司鉴中心(2022)临鉴字第356号参照劳动伤残标准残评:八级;后续医疗费:2190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本起事故理应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工伤理赔。 2018年10月19日被投诉律师与投诉人签定授权代理合同,同月28日签定劳动与工伤争议代理委托书(特别授权)。该代理合同明确定有律师违约责任。被投诉律师却接受委托一年多后才具书向重庆社保大渡口区仲裁院追诉劳动关系(2019年12月27日书)。由此,致投诉人的工伤理赔时效超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然而,四川省县、市、省三级法院查明却不给判赔。其天理何在!(详见附件)
啄木鸟mdzz 2024-04-28 09:38:35
关于四川这短短的3天婚假,我和我女朋友探讨了下3天婚假是否够结婚。 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外省在成都工作的,她是贵州人,我是安徽人,中间相隔接近1500公里,如果是3天年假的话按照习俗真的不够。首先男方要去女方接亲,1500公里的往返加上接亲的流程基本上就要两天时间了,然后男方家里办酒席,再在女方家办酒席。单看接亲办婚礼的时间就已经不止需要3天时间了,再加上结婚的前期准备,比如衣服啊、婚礼流程安排啊、婚礼物料啊等等,3天时间实在是太仓促的,仿佛只是为了婚礼还有领证的一瞬间而存在的一样。对于我们这类情况来说,3天的婚假时间实在太少了,基本上花在路上的时间都要有3天了,基本上完全没法办其他的事情。 贵州的婚假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延长到了13天,安徽的婚假也在2022年的时候延长到了13天,咱们大四川的婚假还在3天属实是有点为难外地的打工人,尤其是双方家里隔的距离还比较远的,放在我个人身上的话我结个婚不仅要用掉婚假可能还得搭上当年的年假,实在太造孽了。 咱们大四川能否适时延长一下婚假的时间呢?也为我们这些外省在成都工作的人考虑一下嘛。想问下司法厅,有没有收到关于延长婚嫁的提案,如果收到了,请问多久才能审核通过。 延长婚嫁都研究了好几年了,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合适的时机

丹棱县人民法院程序违法审判案子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不限

qKyGS_1710597557 (来自wap) 2024-04-28 05:21:56
丹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胡志林在审理(2017)川1424民初575号,579号时,没有依法审查该案原告(丹齿自然人股东临时持股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也没有查清楚原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官胡志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制造了特大冤假错案!希望此信息,包括官方回复必须要向全社会公开,才能起到参与该案子的所有官员一条龙的腐败!2024年4月4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回复的民事权利是错误的,是在故意混淆是非。我们告的是该案子的原告,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五一假期的不合理安排 已办结 投诉 教育 不限

ZnyIA_1672120759 (来自wap) 2024-04-27 22:52:04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马上将迎来教育青年的节假日,劳动节和青年节,这本该是一个教育青年的节日,让青年在劳动中锻炼和造就人生,劳动创造力财富也创造了人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调休于五月一日正式放假致五月五日, 这是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放假,可一些学校却要求高三以外的年级也提前返校这严重违背了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我们只有热爱劳动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还请教育部门还我们一个美好的劳动假期
isaDL_1710493601 (来自wap) 2024-04-27 08:11:48
尊敬的司法厅领导您们好!(2020)成仲案字(1376)号仲裁员庭审过程中接打电话、违背法律法规做出的裁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但不纠正不予执行,而是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导致我唯一的养老金社保卡被冻结三年多了,老无所养、老无所依。 附件:向12345信访内容,三年多得不到解决。 来信情况 来信标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恶意包庇仲裁员郭军、法官、违背法官职责、违背信访条例。 时间 2024-04-27 07:2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大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本人冤案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既然中院口口声声说法院裁定了,现在请任何一级法官站出来公开答疑(判后答疑是合理合法的)。诬陷我殴打法官的证据、永久冻结银行卡和其他资金的法律法规拿出来。市公安局、派出所、社区均打电话询问了实情 ,也承诺了如实向上汇报;市法院却违反信访条例,不闻不问不查证事实真相。请市政举行公开听证!

广安区医保局违约失信变更收费70岁不纠错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社会福利

vPMzX_1708751635 (来自wap) 2024-04-23 10:54:54
2024年2月24日、3月7日、3月12日、3月21日共4次投诉。广安区医保局违约失信变更医保收费至70岁不纠错,前三次回复都不实不以2009年-2011年之间,己按《劳动法》73条(一退休、四失业)规定,承诺“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办理2年收费事实,失业者缴费的客观事实反悔不认定;退休后该局单方变更收费,再按[2011]年83号广安市政府办发文件变更收费20年,强加于退休人继续缴费至70岁的医疗保险!“后文盖前文”“替代”等违约诡辩不实之辞(详见该局答辩状)。变更收费与2009年承诺的(广安市广安区单建统筹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收费差距甚远(详见原件“宣传资料”。 该局单方违约变更医疗保险收费,违反法律,违背常理,违背2009年(广安市广安区单建统筹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承诺在前医保收费事实,强加退休人退休后继续缴费至70岁是无人性,是未所未闻不是国家赋予失业者社会保障和福利!该局抢夺退休人的福祉及切身利益!凌驾于国家《行政诉讼法》第78条违约变更规定! 3月21日,第4次投诉迄今为止一个月未回复,失业者缴费7年是按承诺参加医保缴费,该局拒绝办理退休后医疗保障,拒退参保费,不明不白7年收费,未给予正当合法理由!不回复不等同于正当合法!不接受该局违约侵害退休人合法权益!抢夺国家赋予退休者的福祉! 该局明目张胆违法《行政诉讼法》第78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5条法律规定。 2015年广安市前锋法院未经质证程序,未通知原告到庭缺席判决、广安市中级法院未经原告举证庭审程序枉法裁决;2023年7月第2次向广安市中级法院党委胡旭东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依法请求复核纠错迄今为止置之不理。二法院未实事求是,无公正判决充当违约者帮凶是有据可查! 广安市政法委自始至终不受理,多年数10次依法诉求无果。 在广安市人大信访两年被推诿广安市政法委。(详见告知书) 两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被转至属地,广安市检查院以超时为由拒绝受理。 11年依法投诉无门,万般无奈特此依法请求:四川省政府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73 、74条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退休人依法解决承诺后医疗保障后顾之忧 以上有虚假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南充嘉陵法院判决是否有证可查?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物业管理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就四川南充嘉陵区万基蓝域违法物业公司宏敬物业起诉业主未缴纳物业费一事上诉至嘉陵人民法院。 嘉陵人民法院以一份合同就定义判决业主应该向违法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2017年宏敬物业公司强行进入小区服务,他们的依据就是业主委员会跟他们私下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之规定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应该在房管局进行招投标并以中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在房管局备案记录,然后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并与全体业主签约服务公约!然而这个物业公司并未做任何手续。我们在追溯一下案件当中的合同他是不是有效合同,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相关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然而进行签约。然而这个物业服务合同并未走业主表决流程,这是不是对于案件的判决过于草率?不应该是要充分考虑案件当中的服务合同是不是有效而且是不是合法吗? 2019年正值万基蓝域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因各种原因并未成立新任业主委员会,致使小区从2019年12月就正式没有业主委员会了,宏敬物业公司以2020年签署的一份与业主委员会的合同,继续违法服务,那么2019年本小区就没有业主委员会了,该公司又是从哪里在2020年与业主委员会签的服务合同呢?经过调查发现在2024年4月22日,火花街道办以及房管局,物业管理科专家一致会审,发现2020年的合同和2017年的合同签署的名字是一样,但是字迹确是两人的,而不是出自一人!当天就否决了2020年签署的物业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也一并否决了2017年签署的合同属于违规合同。(这个事实可以向嘉陵火花街道办以及嘉陵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求证)我也有这次会审的全部录音可以作为佐证。 那么综上所述宏敬物业向嘉陵法院提交的服务合同为违法违规无效合同,属于编造假合同诈骗其业主向其缴纳物业管理费。综上所述嘉陵法院对此以往的判决是否缺少公信力?是否缺少真实证据来佐证其这份合同是有效而且有法律效应的呢?

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属性 已办结 咨询 政务 不限

蒲志琼 (来自wap) 2024-04-19 22:12:33
比喻,①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政府招标采购与中标公司所签订的中标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②如果是行政合同能不能以民事合同来解除?

办案过程全程掩耳盗铃式枉法裁判及违法点 已办结 投诉 治安 交通事故处理

一、案源:(2023)川01民终482I号交通事故案。 二、反映的问题是:在判决书中交警收集到的证据证明交警岀具的三份文书中隐瞒了我保障了二轮电动车通行条件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其二,审判长审岀来了我保障了二轮电动车通行条件和发生原因,有原告笔录,但审判长不依据该关键证据判骑车人横穿预留安全区全责和故意破坏现场全责。 三、交警委托第三方鉴定我方轿车合格,凭什么岀具电动车24Km/h车速撞车门?法院凭什么采信? 四、交警法官用机动车道的标准判非机动车道事故,是故意加害我方的责任。 五、交警法官共同串通违反了采信证据必须体现全面性,没有全部拿出来佐证,卷宗单个证据里收集到有,但判决部份均没有,我方依据证据主张,他们根本拒不纠错,程序空转,跟最高法院院长唱对台戏。 六、起动纠错程序难,通过报䛚都见不了新津区法院和成都中院院长。 七、新津区陈健审判长在2023年10月17日接待的六人会议上承认问题岀在交警(见法院监控要求保存了的),但法官明知交警有问题为什么不改判? 八、道路明明6米宽拒不纠错仍然判4米5。有新津区政府回复作证。交警岀具同一地点两份不同事故平面示意图,相差5米多,完全在缺口外,达到加害目的。 九、均涉及到集体岀具虚假文书,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与中央精神背道而弛。
KBQVi_1712665874 (来自wap) 2024-04-09 20:31:49
达州天誉誉府与华西经济纠纷,华西告天誉誉府,导致业主合理合法买卖在先,网签备案的自住房查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提供证明是合法购买房屋佐证方可解封,但资料交了2遍,现在已到开庭地步,法院仍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请问: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购买的房子谁来为老百姓做主?天理不容!

队长欺负弱小侵占集体资产 已办结 投诉 政务 不限

tMnOf_1702026797 (来自wap) 2024-04-09 20:26:01
举报西昌市马道镇围墙村队长赵刚!我从租户手中转租了一个门面房,这个门面房是属于队上集体资产的!现在合同到期了,队长让我搬走,说已经租给下一任租户了!说我和上一任的合同与他们队上无任何牵扯!不具备法律效应!我装修时为什么不说,不让转租啊!现在我既然转租成功了,做了两年又没说不租,我可以同意涨租!但是为什么要让我搬走,不能破坏里面的装修!霸道条款!这个事情是他们蓄谋已久的,想着我一个女的带着小孩在当地无依无靠!我网上举报,反馈到当地政府官官相护!一样没解决,还说这个是正常程序走的!我在马道带了10年了,很多都是集体资产,为什么就我的出现问题!希望我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我实名举报,身份证号码513401198908185728王莉15082299534

起诉过的借款案子 已办结 求助 金融 不限

hoVcB_1712660093 (来自wap) 2024-04-09 18:55:53
有法院判书丶申请过强制执行丶做过资产保全。最终一分钱都没有收到
sAypI_1646821058 2024-05-14 21:27:18
①敬小东借入58.8万元,王小红虽然称我们陆续归还了58.8万元,但王小红具体归还的日期和归还的金额没有质认、认质。①敬小东借入合伙组织58.8万元,但财务负责人王小红虽然表示我们每个月都在还,但终究每个月怎么还的,每个月还了多少并没有质证,事后我查证王小红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流水,王小红归还了敬小东523862元,敬小东自收货款冲扺了41893元,合计为565755元,而敬小东主张在我处收取的371138元也是还他的借款,总计就归还了936893元,这明显不合法。二,二审法院判定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①二审法院明确表明在巜结算汇总》后我们没有再进行过核算与事实不符,《结算汇总》后我们重新做过核算,并得到彭道武收支明细一册,且经过三性认可。而二审法院把我日常查帐,对帐、并得到对方认可的行为判定为违反禁反言原则,明显与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三,二审法律判定前后矛盾,使用证据错误。①二审法院明确表明所查事实与一审一致。而一审明确表明《结算汇总》不完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二审而仍然以《结算汇总》为判定依据,对经过三性认可的彭道武收支明细表不管不问,实为枉判、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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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dgG_1711121179 2024-05-14 21:09:11
当今社会老赖不断增加为何不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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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eTb_1715338458 2024-05-10 18:56:05
黑心公司拖欠人工工资已一年多,经绵阳游仙区法院判决后未覆行支付,后法院执行至今未见信息,请问,是我们法律无约束力,还是法院无执行行动之力,还是有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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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X正义之举 2024-05-10 18:42:11
2001年我被诬陷受贿三万元一案。本案涉案款三万元在2001年4月10日已用于修建资中县环保局办公楼,资中县检察院于2001年6月15日对本案立案,立案后于2001年6月25日从我妻子处非法扣押三万元现金,于2001年8月13日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并提起公诉,资中县法院于2001年10月8日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判我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我不服依法提出申诉,资中县法院于2003年4月、2004年3月分别改判我无罪。由于资中县检察院屡屡抗诉,内江中院经二次抗诉审理,于2004年7月判决我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我不服,不停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诉,激怒了内江市检察院,内江市检察院提请四川省检察院向四川省高院提出抗诉,四川省高院撤销一、二审我不构成受贿罪的判决,维持资中县法院初审判决,即将三万元扣押款定赃,判我受贿罪的判决。我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诉被驳回,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诉被驳回。于是我在麻辣社区呼吁,但无任何单位办理及答复,却告知已办结,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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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VtY_1715325775 2024-05-10 15:23:11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3月13日收到我的起诉状之后,甚至连一个接收诉状的回执都不敢出具。收诉状不给收据,不知道文件是否收齐,而下裁定?或是怕有收据有日期后,怕起算7天的法律规定? 至今近60天(法律规定7日内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判定,已8个多7天)已过去,超出法律规定的8倍时间,什么手续都不给,不愿留下任何是否立案的书面字句。 法院应该忠实于法律,模范带头守法,不能执法犯法,不能有案不立; 不能既不立案也不说不予立案; 更不能在立案时就站在被告一方,替被告发言辩护。 要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德阳中院: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给具状人出具诉状收据或嗯回执单; 2.按第一百二十三条,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尽快依法出具受理裁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3.按第一百二十三条,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尽快依法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3.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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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yNu_1642222962 2024-05-10 14:06:24
因新津区司法局局长张瑜在调查华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执业,故意出错的案件中,不重视和采信证据,也未说明不采信的理由。伪造事实理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情况说明,故意包庇和′偏袒对方。偏信对方的一面之词,我原本没签委托合同和授权书,张瑜却说遗失了。对律师和律律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及口供,张瑜却并未核实其三性。而是敷衍搪塞,弄虚作假。请求明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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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tGT_1715181259 2024-05-08 23:23:50
我是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圣桦御锦湾的业主。开发商为:内江市鑫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约定房子交付时间为2024.5.31号,目前只修好了主体,其中1.2号楼更是于2022.8月封顶后就从未施工过,工程完成不及总工程量的50%。在此期间业主们多次找内江市市中区政府协调沟通,但收效甚微,目前基本上处于半停工状态,每天只有几个十来个工人作业,甚至有时候没有人施工。交房遥遥无期,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们心急如焚。群众利益无小事,特请求省委省政府领导督促内江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加快后续修建并协助业主与银行谈判停贷至交房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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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tdI_1715116451 2024-05-08 08:05:43
我在 2020 年7月自贡市“贡井中梁首府”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在2021 年9 月16日验房时发现入户门油漆是花的(很花)及合同约定的室内墙为水泥砂浆抹灰、收到的室内墙挂了石膏、仿瓷,我就要求更换入户门及铲除石膏、仿瓷后再行交付。后来又多次书面申请要求整改都遭到无理拒绝,又二次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平台反馈信息:“商家同意赔付 1200 元做抵扣物业费,其他争议过大告之起司法诉讼”。我于2023 年10月8 日以商家因房屋质量问题多次申请整改都遭到故意施延和无理拒绝造成单方违约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川0303民初2084号】。在我提供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法院枉法裁判,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官到房屋内实地察看后还睁眼说瞎话说室内墙不存在附着有石膏、仿瓷,不支持我更换入户门只能给我维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更换和维修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强制性规定。后来我又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3民终210号】,二审法官也通过到现场房屋查验认定入户门存在质量问题及室内墙壁确实附着有石膏仿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通过两级法院查明事实的情况都明显不一样,二审法院查明入户门油漆确是斑驳的、有划及起居室顶棚及内墙附着仿瓷及轻质石膏,两级法院不一样的事实结果怎么会有同样的判决?可二审法院确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请求相关部门为民做主,维护司法公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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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zoy_1714441594 2024-04-30 09:46:34
求给流血流汗还流泪农民工一个公道,将党纪国法落到实处! 国家针对三农(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出台了若干法律、法规等政令,四川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若干年前即专门组织农民工维权组织维护川籍农民工权益。现各区镇政府均设立了农民工维权窗口行政化。然而,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川籍农民工在渝的工伤劳动争议特别授权案后,压案不办致时效超期。维权数年都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问题重重,兹求查核处理! 投诉人:陈守权,男,汉族,1964年3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原宜宾县商州镇晒金村石龙组11号,联系电话:18783120534(陈英) 被投诉单位: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李噫,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承办律师:蒋蓓蓓,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案事由: 投诉人于2018年5月3日与重庆龙邦木制品有限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从事木工岗位工作并居住在公司安排的民宿。2018年6月29日。投诉人在上班途中经公司(重庆市南泉街道红旗村)厕所处被瞿某驾驶的渝B87Fxx轻型仓栏式货车倒车撞伤(主要诊断为:左锁骨粉碎性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椎体横突骨折、左胫骨前下缘撕裂性骨折等),该起交通事故系车方全责。宜新司鉴中心(2022)临鉴字第356号参照劳动伤残标准残评:八级;后续医疗费:2190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本起事故理应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工伤理赔。 2018年10月19日被投诉律师与投诉人签定授权代理合同,同月28日签定劳动与工伤争议代理委托书(特别授权)。该代理合同明确定有律师违约责任。被投诉律师却接受委托一年多后才具书向重庆社保大渡口区仲裁院追诉劳动关系(2019年12月27日书)。由此,致投诉人的工伤理赔时效超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然而,四川省县、市、省三级法院查明却不给判赔。其天理何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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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mdzz 2024-04-28 09:38:35
关于四川这短短的3天婚假,我和我女朋友探讨了下3天婚假是否够结婚。 我和我女朋友都是外省在成都工作的,她是贵州人,我是安徽人,中间相隔接近1500公里,如果是3天年假的话按照习俗真的不够。首先男方要去女方接亲,1500公里的往返加上接亲的流程基本上就要两天时间了,然后男方家里办酒席,再在女方家办酒席。单看接亲办婚礼的时间就已经不止需要3天时间了,再加上结婚的前期准备,比如衣服啊、婚礼流程安排啊、婚礼物料啊等等,3天时间实在是太仓促的,仿佛只是为了婚礼还有领证的一瞬间而存在的一样。对于我们这类情况来说,3天的婚假时间实在太少了,基本上花在路上的时间都要有3天了,基本上完全没法办其他的事情。 贵州的婚假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延长到了13天,安徽的婚假也在2022年的时候延长到了13天,咱们大四川的婚假还在3天属实是有点为难外地的打工人,尤其是双方家里隔的距离还比较远的,放在我个人身上的话我结个婚不仅要用掉婚假可能还得搭上当年的年假,实在太造孽了。 咱们大四川能否适时延长一下婚假的时间呢?也为我们这些外省在成都工作的人考虑一下嘛。想问下司法厅,有没有收到关于延长婚嫁的提案,如果收到了,请问多久才能审核通过。 延长婚嫁都研究了好几年了,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合适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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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yGS_1710597557 2024-04-28 05:21:56
丹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胡志林在审理(2017)川1424民初575号,579号时,没有依法审查该案原告(丹齿自然人股东临时持股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也没有查清楚原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官胡志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制造了特大冤假错案!希望此信息,包括官方回复必须要向全社会公开,才能起到参与该案子的所有官员一条龙的腐败!2024年4月4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回复的民事权利是错误的,是在故意混淆是非。我们告的是该案子的原告,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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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IA_1672120759 2024-04-27 22:52:04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马上将迎来教育青年的节假日,劳动节和青年节,这本该是一个教育青年的节日,让青年在劳动中锻炼和造就人生,劳动创造力财富也创造了人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调休于五月一日正式放假致五月五日, 这是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放假,可一些学校却要求高三以外的年级也提前返校这严重违背了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我们只有热爱劳动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还请教育部门还我们一个美好的劳动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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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DL_1710493601 2024-04-27 08:11:48
尊敬的司法厅领导您们好!(2020)成仲案字(1376)号仲裁员庭审过程中接打电话、违背法律法规做出的裁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但不纠正不予执行,而是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导致我唯一的养老金社保卡被冻结三年多了,老无所养、老无所依。 附件:向12345信访内容,三年多得不到解决。 来信情况 来信标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恶意包庇仲裁员郭军、法官、违背法官职责、违背信访条例。 时间 2024-04-27 07:25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大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本人冤案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既然中院口口声声说法院裁定了,现在请任何一级法官站出来公开答疑(判后答疑是合理合法的)。诬陷我殴打法官的证据、永久冻结银行卡和其他资金的法律法规拿出来。市公安局、派出所、社区均打电话询问了实情 ,也承诺了如实向上汇报;市法院却违反信访条例,不闻不问不查证事实真相。请市政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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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MzX_1708751635 2024-04-23 10:54:54
2024年2月24日、3月7日、3月12日、3月21日共4次投诉。广安区医保局违约失信变更医保收费至70岁不纠错,前三次回复都不实不以2009年-2011年之间,己按《劳动法》73条(一退休、四失业)规定,承诺“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办理2年收费事实,失业者缴费的客观事实反悔不认定;退休后该局单方变更收费,再按[2011]年83号广安市政府办发文件变更收费20年,强加于退休人继续缴费至70岁的医疗保险!“后文盖前文”“替代”等违约诡辩不实之辞(详见该局答辩状)。变更收费与2009年承诺的(广安市广安区单建统筹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收费差距甚远(详见原件“宣传资料”。 该局单方违约变更医疗保险收费,违反法律,违背常理,违背2009年(广安市广安区单建统筹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中二(二)4项承诺在前医保收费事实,强加退休人退休后继续缴费至70岁是无人性,是未所未闻不是国家赋予失业者社会保障和福利!该局抢夺退休人的福祉及切身利益!凌驾于国家《行政诉讼法》第78条违约变更规定! 3月21日,第4次投诉迄今为止一个月未回复,失业者缴费7年是按承诺参加医保缴费,该局拒绝办理退休后医疗保障,拒退参保费,不明不白7年收费,未给予正当合法理由!不回复不等同于正当合法!不接受该局违约侵害退休人合法权益!抢夺国家赋予退休者的福祉! 该局明目张胆违法《行政诉讼法》第78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5条法律规定。 2015年广安市前锋法院未经质证程序,未通知原告到庭缺席判决、广安市中级法院未经原告举证庭审程序枉法裁决;2023年7月第2次向广安市中级法院党委胡旭东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依法请求复核纠错迄今为止置之不理。二法院未实事求是,无公正判决充当违约者帮凶是有据可查! 广安市政法委自始至终不受理,多年数10次依法诉求无果。 在广安市人大信访两年被推诿广安市政法委。(详见告知书) 两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被转至属地,广安市检查院以超时为由拒绝受理。 11年依法投诉无门,万般无奈特此依法请求:四川省政府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73 、74条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退休人依法解决承诺后医疗保障后顾之忧 以上有虚假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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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oOt_1688380507 2024-04-23 00:52:49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就四川南充嘉陵区万基蓝域违法物业公司宏敬物业起诉业主未缴纳物业费一事上诉至嘉陵人民法院。 嘉陵人民法院以一份合同就定义判决业主应该向违法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2017年宏敬物业公司强行进入小区服务,他们的依据就是业主委员会跟他们私下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之规定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应该在房管局进行招投标并以中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在房管局备案记录,然后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并与全体业主签约服务公约!然而这个物业公司并未做任何手续。我们在追溯一下案件当中的合同他是不是有效合同,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相关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然而进行签约。然而这个物业服务合同并未走业主表决流程,这是不是对于案件的判决过于草率?不应该是要充分考虑案件当中的服务合同是不是有效而且是不是合法吗? 2019年正值万基蓝域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因各种原因并未成立新任业主委员会,致使小区从2019年12月就正式没有业主委员会了,宏敬物业公司以2020年签署的一份与业主委员会的合同,继续违法服务,那么2019年本小区就没有业主委员会了,该公司又是从哪里在2020年与业主委员会签的服务合同呢?经过调查发现在2024年4月22日,火花街道办以及房管局,物业管理科专家一致会审,发现2020年的合同和2017年的合同签署的名字是一样,但是字迹确是两人的,而不是出自一人!当天就否决了2020年签署的物业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也一并否决了2017年签署的合同属于违规合同。(这个事实可以向嘉陵火花街道办以及嘉陵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求证)我也有这次会审的全部录音可以作为佐证。 那么综上所述宏敬物业向嘉陵法院提交的服务合同为违法违规无效合同,属于编造假合同诈骗其业主向其缴纳物业管理费。综上所述嘉陵法院对此以往的判决是否缺少公信力?是否缺少真实证据来佐证其这份合同是有效而且有法律效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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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志琼 2024-04-19 22:12:33
比喻,①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政府招标采购与中标公司所签订的中标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②如果是行政合同能不能以民事合同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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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BsC_1712692248 2024-04-10 04:46:55
一、案源:(2023)川01民终482I号交通事故案。 二、反映的问题是:在判决书中交警收集到的证据证明交警岀具的三份文书中隐瞒了我保障了二轮电动车通行条件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其二,审判长审岀来了我保障了二轮电动车通行条件和发生原因,有原告笔录,但审判长不依据该关键证据判骑车人横穿预留安全区全责和故意破坏现场全责。 三、交警委托第三方鉴定我方轿车合格,凭什么岀具电动车24Km/h车速撞车门?法院凭什么采信? 四、交警法官用机动车道的标准判非机动车道事故,是故意加害我方的责任。 五、交警法官共同串通违反了采信证据必须体现全面性,没有全部拿出来佐证,卷宗单个证据里收集到有,但判决部份均没有,我方依据证据主张,他们根本拒不纠错,程序空转,跟最高法院院长唱对台戏。 六、起动纠错程序难,通过报䛚都见不了新津区法院和成都中院院长。 七、新津区陈健审判长在2023年10月17日接待的六人会议上承认问题岀在交警(见法院监控要求保存了的),但法官明知交警有问题为什么不改判? 八、道路明明6米宽拒不纠错仍然判4米5。有新津区政府回复作证。交警岀具同一地点两份不同事故平面示意图,相差5米多,完全在缺口外,达到加害目的。 九、均涉及到集体岀具虚假文书,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与中央精神背道而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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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QVi_1712665874 2024-04-09 20:31:49
达州天誉誉府与华西经济纠纷,华西告天誉誉府,导致业主合理合法买卖在先,网签备案的自住房查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提供证明是合法购买房屋佐证方可解封,但资料交了2遍,现在已到开庭地步,法院仍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请问: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购买的房子谁来为老百姓做主?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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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nOf_1702026797 2024-04-09 20:26:01
举报西昌市马道镇围墙村队长赵刚!我从租户手中转租了一个门面房,这个门面房是属于队上集体资产的!现在合同到期了,队长让我搬走,说已经租给下一任租户了!说我和上一任的合同与他们队上无任何牵扯!不具备法律效应!我装修时为什么不说,不让转租啊!现在我既然转租成功了,做了两年又没说不租,我可以同意涨租!但是为什么要让我搬走,不能破坏里面的装修!霸道条款!这个事情是他们蓄谋已久的,想着我一个女的带着小孩在当地无依无靠!我网上举报,反馈到当地政府官官相护!一样没解决,还说这个是正常程序走的!我在马道带了10年了,很多都是集体资产,为什么就我的出现问题!希望我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我实名举报,身份证号码513401198908185728王莉1508229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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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VcB_1712660093 2024-04-09 18:55:53
有法院判书丶申请过强制执行丶做过资产保全。最终一分钱都没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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