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项目撤场前,未提前通知强行将员工从武侯区调至郫都区注册地址,并依据所谓的规章制度,强行降薪一万多。调岗降薪未与员工协商,皆是单方面通知并执行,调岗后也拒绝提供劳动条件,并以此为由认为降薪合理。
2、员工多次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针对恶意调岗、恶意克扣工资、制度违法、公司拒不开具离职证明等,劳动监察皆未进行处理,直接答复让员工自行申请劳动仲裁,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却被仲裁员告知没有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的文件,员工不能主张自己的损失。员工开庭结束后,再次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公司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劳动监察大队依旧回复让员工去仲裁,员工说已经仲裁过了,就让员工自己先过去调解,交接不成再找他们。至于怎么协商调解也不关他们的事。这就是我们的劳动保障部门,保障的到底是公司还是员工的权益?
3、公司因为这种恶意手段,在郫都区的仲裁非常多,公司委托的律师不管是开庭还是闭庭都毫不避讳的说软通动力是上市公司,意思他们的行为都是合法合理,而且律师也表达出很仲裁委的所有人(包括受理办公室的其他人)很熟悉的情况,行为非常嚣张,故意想让劳动者知难而退。
4、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根本不像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清楚各种流程,也不可能像公司和律师那样熟悉钻研法律的漏洞,在仲裁的时候,别说依法答辩,举证就已经非常困难,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却推卸责任甚至是包庇,导致员工的维权之路从今年1月到现在5月了,都没有结果,还在被推来推去让员工到处跑。我就想知道,软通动力在郫都区是可以一手遮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