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从2009年到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政策今年已经走到第15个年头,总体说来,城乡居保为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参加社保、享受国家社会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益面广,社会关注度极高。
按照现行政策,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必须缴费满15年、男女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部分区县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区县,1964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员,不一定在制度实施的时候就及时参保,这就导致了这部分人员年满60周岁后,因缴费不足15年无法及时享受养老待遇。
城乡居保待遇本来就不高,而且吸引的群体也主要是广大农村低收入群体,本来就希望年满60周岁的时候,能有一点养老金作为补贴家用。结果到申请待遇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参保晚了,还要等上几年,甚至有些1964年出入的人员年龄到的时候才跑来参保。这不是各级经办机构没有宣传,而是有些人的观念或其他原因导致。
我们希望,省人社厅能够充分调研,听取1964年及以后出生人员的建议,允许城乡居保到龄补缴,毕竟这个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有天差地别,不能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来约束城乡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