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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被困在文物房里的人:我家房子成了文物,不能住也不能拆
来源:群众呼声 - 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2022-03-22 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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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也没法住,拆也没法拆”。近段时间,成都市新都区五里村72岁的村民卢先生,先后八次在麻辣社区留言“诉苦”,反映自家破烂不堪的住房成了挂牌文物,老俩口守着偌大的文物房子进退两难,无法拆建改善居住条件。对此,麻辣社区记者来到卢先生家实地走访调查。

  >>帖文:房子住也没法住,拆也没法拆

  “2021年10月,郭家大院被新都区文化体育与旅游局挂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编号:510114-0035)。”据帖文描述,发帖的村民正是文物房郭家大院的业主之一,卢先生。而他也正在为自己家被挂牌“文物”犯愁。

  卢先生在帖文中写道,因郭家大院建于清朝,现如今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如“阴暗潮湿,长期漏水”“房顶、墙板百年老木全是黑色霉菌斑,气味刺鼻”“房顶木檩、橼子均有断裂腐,遇狂风暴雨地震就要掉瓦”……房屋居住环境恶劣,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帖文表示,面对糟糕的居住环境,本想要该改善居住条件,但因为自己家被挂牌“文物”,所以即便拥有郭家大院146.99平方的产权,拆建改修也已经不能由村民自己做主。

  >>调查:文物房困在高楼里,人困在文物房里

  2021年12月28日,麻辣社区记者联系到卢先生,也于当天前往位于新都五里村三组的郭家院子展开实地调查。

  从卢先生家住宅大门进去,左侧是清代郭家院子老宅,右侧是两层式混砖房,两侧房子间距紧凑。卢先生告诉麻辣社区记者,他们祖辈几代人都住在这郭家院子里。二十年前,他们把郭家院子老宅30多平的灶房改建成两层式住房。如今他已年过70岁,爬楼不大方便,便和老伴儿蜗居在这一楼。

  说“蜗居”一点也不为过。记者观察到,其所在的巷子,周围邻里全是近年来新建高高的现代多层自建房,而郭家院子矮矮的,仿佛被“困”在其中,连旁边供人通行的小道,也仅够一个人通过。“就是因为周围都是高房子,所以我们家长期照不到阳光,湿气非常重。”卢先生说。



  走进郭家院子老宅房屋,记者发现,屋内有部分墙体已经坍塌,暂时用木板做了个“补丁”;木墙靠近地面的位置,随处可见因潮湿而发潮发霉的痕迹;有个被用来养家禽的房间因屋顶漏雨严重,一个摊贩用的大伞被“顶”在屋内用来挡雨。体感上,站在屋内比站在外面还冷。





  郭家院子破败最严重的地方,地上全是破碎瓦片残渣,墙体裂缝巨大,看上去摇摇欲坠。房间外侧墙上挂在一个红褐色牌子,上面写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五里村郭家院子”,落款是“成都市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立”。


 


  被挂牌“文物”,就意味着不能擅自拆建,这使得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卢先生及其家人有点不知所措。“我们现在想重建住房,但郭家院子老宅属于文物房,不准我们拆。若不拆的话,又没有充足的地基建新房。而且,文物房破败得太严重了,修缮文物房再入住也不现实。”

  >>回应:可对不属于文物保护的部分进行拆建审批

  收到该村民的诉求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转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桂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并于2022年1月5日在麻辣社区作出回应。

  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回应里介绍,五里村郭家院子是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并由新都区人民政府公布。2021年10月新都区文体旅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设立标识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政府应予以帮助。”因此,针对该村民反映的情况,新都文体旅局表示,其房屋为私人所有,日常养护及修缮应由所有人负责。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人负有直接责任,所在街道办事处负主体责任,新都区文体旅局负文物监管责任。下一步,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配合桂湖街道对该村民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文物保护的相关处置意见。

  新都区桂湖街道办事处则回应,可对该村民房屋中不属于文物保护的部分进行拆建审批

  新都桂湖街办回应称,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权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新都桂湖街办表示,按照由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新都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农〔2020〕155号文件的规定,新都区桂湖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该村民房屋中不属于文物保护的部分因年久失修,要求原宅原建的申请进行审批。

  2022年1月29日,四川省文物局也对卢先生的诉求作出了回应。

  省文物局表示,经核实,五里村郭家院子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建筑主体结构保存情况良好,建筑内无人居住,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据了解,您现居住于文物建筑西侧的两层现代房屋,您提出的将文物建筑迁走并扩建现有房屋的诉求,新都区文物部门已与您进行了沟通,并解答了相关政策。我们已责成成都市文物部门进一步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

  >>当事人再发声:居住困难急盼解决

  回应中的“不属于文物保护的部分”即指郭家院子西侧早年改建的两层住房。对此,卢先生及其家人表示“难题未解”。


左边高楼是卢先生邻居家,右边是郭家院子

  如今家家户户生活都改善了,周边邻居都修起了又高又大的新房,女儿也想为卢先生老两口盖新房改善生活条件,但因文物房占据了绝大部分地基,只剩西侧住房及中间过道那点地基。“多部门实地丈量文物房外只有45平,而建新房还需与文物房有所间隔,所以除去退距,剩下30多平根本不够建,和现在的情况没什么区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卢先生女儿告诉麻辣社区记者。

  “现在,文物房西侧的小房子虽说住是能住人,但实在憋屈!”卢先生女儿感慨,因父母上了年纪行动不便,只住在一楼仅30多平的空间里,阴冷潮湿居住条件差,作为子女十分心疼他们。她十分不解,明明自家拥有文物房产权,为什么自己的私产不能拆?“自己的147平宅基地不能用,这没有道理。”

  她也表示,理解文物房需要保护,但希望自家生活住房问题也能被关照,期盼有关部门能特殊情况特殊解决。“既然不能拆文物房,那是否可以酌情审批村上其他的空置土地给我家?”卢先生女儿寄希望于有关部门能通过其他路径解决她家“改善住房条件”的诉求。

  >>麻辣热评:保护文物房也应兼顾人文关怀

  文物房穿越百年保存至今,是历史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具有极高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同时也具有不可复制性,因此全力保护文物房无可厚非。

  但文物房由谁来保护?如何保护?按照目前文物保护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权人负责修缮、保养”。可是,一个自己住房条件都糟糕也无从改善的人,跟他谈“修缮、保养”责任,这有点脱离现实了,也不是“以人为本”的文明社会所倡导的。

  “房子住也没法住,拆也没法拆”,结果人被困在了文物房里。如果只谈保护,而不关注个体情况差异性,甚至失去“关照当下人生活难处”的视角,这样的“保护”实则等于是“伤害”。

  如何让“保护文物房”与“改善人民生活”的这杆秤尽可能保持平衡,对于相关政府部门来讲是一项考验。但无论如何考量定夺,都应坚持人本位,保持人文温度。(徐敏慧)

       原帖:帮帮我改善居住条件 
[办实事]被困在文物房里的人:我家房子成了文物,不能住也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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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3-22 15:04:05